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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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20273
颗粒名称: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分类号: F20
页数: 3
摘要: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资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市管企业资产总额342.07亿元、 净资产110.11亿元、国有资产83.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77%、2.34%、5.26%。市国资委被评为全省国资监管工作先进单位,被复核为省级文明单位,被授予全市群众“双评”满意单位、全市驻村联户工作先进单位。其中,煤炭企业完全单位生产成本降幅达15.38%,确保企业稳定持续发展;聚源热力公司连续两年实现赢利。对供水集团、 聚源热力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驻村工作组被市、县下派办评为“金牌工作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关键词: 国有资产 经济管理

内容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资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市管企业资产总额342.07亿元、 净资产110.11亿元、国有资产83.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77%、2.34%、5.26%。市国资委被评为全省国资监管工作先进单位,被复核为省级文明单位,被授予全市群众“双评”满意单位、全市驻村联户工作先进单位。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济矿集团、供水集团等市管企业通过交叉持股等方式,进一步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加快产权多元化进程。大力推进济矿集团、聚源热力公司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实施两户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考核评价。规范外派监事会运作,对5户市管企业201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积极应对严峻经济形势挑战,提升企业运营质量效益大力推进市管企业降本增效,向管理要效益、 求生存。其中,煤炭企业完全单位生产成本降幅达15.38%,确保企业稳定持续发展;聚源热力公司连续两年实现赢利。继续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对8户市管企业推行聘任制、任期制,与41名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签订了聘任协议。持续推进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企业降低人工成本3.21% ;提升一线职工收入分配比重5个百分点以上。
  三、 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转变国企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煤炭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25 亿元、设计年产能150万吨的安居煤矿实现投产; 总投资11亿元、设计年产能300万吨的陕西朱家峁煤矿进行了试生产。加快转变市管企业发展方式。支持企业实施商业模式创新。济矿集团积极应对煤炭产能过剩和需求下降压力,投资建设煤炭物流项目。鲁泰煤业公司不断拓展采掘服务业市场,托管煤矿达到3个,成功转移富余人员200余名。大力推进聚源热力公司“好温暖”、市公交公司“圣城巴士”和济宁中山公用公司“点滴情”服务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市管企业新增供热面积266.4万平方米。市公交公司新开公交线路3条, 延伸公交线路9条,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2条,增开夜间班车公交线路8条,积极调整太白湖新区多条公交线路始终站,与景区观光游览车形成“零换乘”,圆满完成省运会和省残运会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工作。
  四、 坚定国资改革正确方向,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积极推进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新建国资监管制度办法3项、修改完善3项。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以及省委省政府《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要求,研究起草我市国资国企改革意见,并提交市委改革办。 严格开展业绩考核落实经营责任。扎实开展市管企业负责人2013年度及2011-2013年任期考核, 完成2014年度、2014-2016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签订工作。围绕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出台了《市管企业担保管理办法》《市管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扎实做好企业担保管理工作, 共办理担保事项12笔,担保金额5.05亿元。认真贯彻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组织上交国有资本收益7872.45万元。完成核准(备案)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31项,核准(备案)资产评估价值 3.71亿元,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损失。加强指导监督县级国资监管工作。
  五、 大力推进国资国企党的建设,增强发展保障作用组织市国资委机关及8户市管企业、209个基层党组织、4400多名党员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坚持从严从实,认真抓好市管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公务用车等11项专项整改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展党员93名。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有效提升了党务干部的能力素质。依托浙江大学举办现代企业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培训国资国企人员62名。对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开展了多维度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实施廉政文化进企业工程,促进企业领导人员依法经营、廉洁从业。与市管企业签订《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书》,推动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供水集团、 聚源热力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变职工上访为干部下访,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 1000余人次,化解各类信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20 余件。
  六、 加强国资监管机关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全面坚持“一线工作法”,对重点工作继续实施分线作战。深入推进干部联户工作,走访群众 700余户,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困难职工、困难农户 453户。驻村工作组被市、县下派办评为“金牌工作组”。积极开展联系包保乡镇(园区)工作,实际到位资金7.5亿元。开展审批、备案、核准市管企业事项清理工作,为实施权力清单制度奠定基础。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反对“四风”转变作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强化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树立起廉洁从政、干净干事的国资监管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中共济宁年鉴》

出版者:济宁市新闻出版局

这次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了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济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开得很好。会议期间,大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 提高了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济宁建设的方向, 进一步增强了在新起点上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下面,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就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法治济宁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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