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济宁市环境保护局以“提升年、显效年”为总目标,团结带领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 服务科学发展三条工作主线,以推进重点治污项目为抓手,全面落实生态济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加快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经过一年的艰苦努力,南水北调治污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大气环境质量逐月逐季持续改善,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创模”工程稳步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丰富成果;在省环保厅先进评选中,全市环保系统6个单位获评先进集体,2人记二等功,6 人记三等功。
一、铁腕整治大气污染成效明显2014年,市委、市政府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作为全市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重点整改事项。7月份,市委马平昌书记到市环保局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明确了 12个部门的监管责任和9条工作线。市环保局以保障第23届省运会及残运会环境质量为契机,全面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集中会战行动。力促36家重点企业签订“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承诺书” ,4个区、 10个相关责任部门、21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媒体公开承诺。通过下大气力、盯上靠上做工作,推动了如意印染、如意花布、凯赛生物、鲁抗北厂的关闭搬迁,彻底解决了困扰周边群众多年的大难题。严格执行加严的“济宁”排放标准,强力推进火电、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提标改造,2014年全市创纪录地投资30亿元、建成156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 10个县市区22个新增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全部建成运行,实现了全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全覆盖。城区小型燃煤炉具清理取缔工作基本完成,全面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清理取缔污染严重的小煤场205家,矿区及周边扬尘污染和脏乱差现象得到初步改善。学习借鉴兰州市“治气”经验,推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体系。大力保障APEC期间空气质量,对全市36家重点排污企业的停、限产落实情况展开拉网式督导检查,市环保局三个科室单位获省环保厅通报表彰。加大秸秆禁烧力度,旱田作业区基本杜绝了焚烧秸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7%以上,稻区作业区有15万亩推广了秸秆综合利用多种形式的试验,夏季卫星火点数比上年减少一半,秋季基本无火点。推动建立市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对县市区空气质量、重点治污项目进度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排名,每月一考核;实施燃煤机组环保设施运行绩效考核,鼓励企业超低排放;由市财政列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奖优罚劣,充分调动了各级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性。2014年全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改善幅度在全省排名第3位,“蓝天白云”天数大幅增加,较上年同期增加20天,空气优良天数比2013年增加53天,中度以上污染天数减少 71天,获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总计达 1838万元。
二、南水北调治污得到巩固提高进一步完善“治用保”治污体系,全市共建成 108个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编制了《济宁市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突发涉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着力构建全防全控、高效联动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在全年干旱少雨缺水的情况下,南四湖13个入湖考核断面全部达标,湖内5处水质监测点位全部达到规划水质目标,保障了南水北调东线第二次调水的水质安全。积极做好地下水源保护工作,编制完成了《济宁市地下水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抓住环保部、财政部实施湖泊生态试点的机遇,积极参加南四湖保护试点项目竞争立项。截至2014 年年底,全市已建成人工湿地30处、面积18.7万亩,污水净化能力22万吨/天。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持续均衡削减2014年,省政府对全省各地市上年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进行考核表彰,济宁市连续第三年荣获三等奖。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 制定实施《济宁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并由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2014 年全市共建成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474个。积极推进农业畜禽污染减排,设立320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关闭畜禽养殖点128个,新建成有机肥厂 8家、扩建7家。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确认政策, 2014年因排污强度大或建设地没有总量指标否决项目5个;对全市涉及烟粉尘和氮氧化物排放的新、扩、改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经环保部核查, 济宁市2014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工程减排量分别为3688吨、524吨、9703吨和 25701吨,全面完成预定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四、创新环保监管模式一是创新模式,实施全员督导联系和夜查制度。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了督导联系重点治污项目、重点乡镇(街道)和县市区制度,全局85名工作人员分成10个组,定期深入到治污第一线,督促工作落实,做到每个治污项目都有人靠上抓;同时在全省率先实行365天每天夜查制度, 加强对治污设施运行的监管。二是严格执法,保持对违法排污的高压态势。开展多次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并自2014年8月1日起对全市氮氧化物、烟尘排放企业按省六项新标准实施监管,对超标排放行为严格处罚。2014年,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49起、挂牌督办8件,通报环境违法企业27家, 列入环境信用评价“黑榜”企业7家,罚款金额总计1169万元,为2013年的6倍,并将未缴纳罚款的违法企业名单通过济宁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向社会进行公布,强化媒体监督。同时,完善环保、 公安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两部门联合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15起,移交公安机关处理46人,其中刑事处理17人;召开济宁、枣庄、泰安、临沂、莱芜、荷泽六市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在全省首次明确“联防联动、联管联治、联打联谊”的工作思路,为解决边界环境执法问题探索出了新模式。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坚决保障环境安全。组织全市2014年环境应急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监管工作水平;开展多次全市范围内的环境风险专项检查,加强危废信息登记和报备。全年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
五、积极争取环保项目建设资金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准确把握项目资金争取政策,认真研究上级扶持方向,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努力靠上争取协调,为全市环保工作争取了更多的资金扶持。2014年,全市共争取环保项目资金3.59 亿元,为历年最多,其中在南四湖生态环保试点项目竞争立项中,获得扶持资金2.75亿元,占全省湖泊环保试点扶持资金量的41%,居全省第一位。有了充足的环保资金,全市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环保能力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得到了有效保障。
六、广泛开展环保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实施环保新闻宣传“精品线”工程,深入宣传报道全市环保工作的新进展、新经验、好典型、好做法。2014年全年接待中央、省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活动8批(次);在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发稿152篇,在市级重点媒体发稿312篇;并积极配合省、市人大组织开展“齐鲁环保世纪行”和“济宁环保世纪行”活动。二是以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安排部署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先后组织了 “济宁环境监测开放日”、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普法下基层”、“美丽济宁•环保杯”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环保宣传进幼儿园等活动。三是深入推进绿色创建工作。加大指导力度,鼓励引导其向纵深发展, 力促低碳绿色环保理念在全社会广泛传播。我市环保宣教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荣获中国环境报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济宁环保世纪行”优秀组织单位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