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现就深化提升干部驻村联户工作,健全完善干部联系农户和城镇居民家庭制度, 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化提升干部驻村联户工作,健全完善干部联系农户和城镇居民家庭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干部驻村联户工作的重要意义,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坚定不移地抓好工作落实。要通过深化提升干部驻村联户工作,健全完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配套措施,进一步促进干部下基层、接地气、转作风,知民情、解民忧、促和谐,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驻村联户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要坚决防止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表面文章,让直接联系群众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实现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常态化、长期化、制度化。
二、完善干部驻村联户工作制度根据市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开展“城乡联建创五好”活动的要求,深化“城乡联建创五好”工作。
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支部联村、干部联户” 的原则,按照“相对集中、合理分布、长期联系、全面覆盖”的要求,健全完善干部驻村联户工作制度, 建立机关党支部或党小组与联建村、领导干部与联系户之间一一对应、长期稳定的联系,确保全市所有农户都有固定的联系人,所有困难家庭都由领导干部联系。
1. 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建立联系点。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在联系县 (市、区)、乡镇(街道)确定一个村作为联系点,联系点同时确定为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所在机关党支部或党小组联建村。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在联系点至少确定10个联系户。市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蹲点时间不少于7天, 住在村里的时间不少于5个晚上;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蹲点时间不少于10天,党政正职住在村里的时间不少于7个晚上。联系点其他农户由机关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党员、干部联系,每人联系户数根据联系点农户数、网格划分和全覆盖要求合理确定。
2. 市、县(市、区)直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确定联建村。市、县(市、区)直部门单位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职数和机关党支部或党小组数量,原则上按照一个支部或党小组一个村,相对集中在一个县 (市、区)、乡镇(街道)确定联建村,联建村同时确定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在联系点至少确定10个联系户,每年到联系点蹲点时间不少于2周,主要负责人住在村里的时间不少于5个晚上。联建村其他农户由机关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党员、干部联系, 每人联系户数根据联建村农户数、网格划分和全覆盖要求合理确定。
3. 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包保后进村。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和其他科级领导干部每人包保1个后进村,包保村农户由领导班子成员、 科级领导干部和分管单位党员、干部联系,每人联系户数根据包保村农户数、网格划分和全覆盖要求合理确定。
4. 选派机关干部担任“第一书记”驻村扶贫。 坚持机关干部驻村工作制度,把选派干部驻村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措施,没有基层经历的机关干部必须驻村,干部驻村工作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市、县(市、区)直部门单位每年都要选派干部组成工作组驻村,其中,驻村“第一书记”主要从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后备干部或副县级年轻干部中选派。驻村干部实行单独考核,工作突出、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重用。原则上市派驻村工作组派往本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联建村所在县(市、区)的贫困村,一般不与市、县(市、区)直部门单位联建村重叠,所驻村两年调整一次。
5. 合理安排机关干部联系农户工作布局。 按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干部联村不重叠、每个单位干部联系户相对集中、全市总体分布均衡的要求,统筹安排市、县(市、区)直部门单位联建村分布格局。每个部门单位联建村数量根据各部门单位党支部或党小组数量、实有党员、干部人数和领导班子成员职数合理确定。具体联系村根据部门单位职能业务和工作实际,由市、县(市、 区)下派办按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顺序统筹确定。机关干部人数较少的,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可以重合。干部工作调动或职务调整,其联系户相应调整到新任职单位党支部或党小组联建村。
三、建立干部联系城镇居民家庭制度拓展干部联系农户范围,建立干部联系城镇居民家庭制度。坚持“部门联区、干部联户、普遍联系、重点走访”的原则,按照“依托网格、上下结合、 注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干部与社区居民家庭建立直接联系。
1. 分级负责。坚持就近方便、分级联系的原则,市、县(市、区)机关干部主要联系机关所在地主城区居民家庭,乡镇(街道)干部联系乡镇(街道) 所在地城镇居民家庭。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家庭,由本单位负责联系。
2. 建立网格。县(市、区)、乡镇(街道)根据城镇居民居住情况,结合城市创卫、社会管理、生活习俗、公共设施等因素,依托社区或居民小区,将城镇居民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乡镇(街道)联系网格干部和负责人,以此作为联系城镇居民家庭的责任区。
3. 对口联合。原则上市直部门单位与区直部门单位对口结合,市、区干部联合,共同联系一个网格,乡镇(街道)干部配合做好联系走访工作。要根据社区或小区居民家庭户数和楼宇分布情况,按照相对集中、便于联系的要求,合理确定每个干部的联系户,确保每个部门单位都有联系社区,每个社区都有部门单位联系。
4. 突出重点。部门单位以联系老旧小区为重点,干部以联系困难家庭为重点。对困难家庭,要按照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顺序,依次确定联系人,确保每个特困家庭都由领导干部联系。
5. 灵活联系。根据城市居民家庭特点,对重点联系的困难家庭,要上门走访,重点帮扶。对其他联系户可采取公布联系电话、建立网络联系平台、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保持经常联系。
四、明确干部联系农户和城镇居民家庭任务干部联系农户和城镇居民家庭的主要任务是, 转变作风、体察民情、救危济困、促进和谐,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 了解社情民意。开展经常性的联系、走访活动,全面了解联系户情况,做到“三知四清”:即知道家庭成员、知道生活状况、知道生产(工作)情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家庭困难、清楚就业情况、 清楚诉求愿望。
2. 发现反映问题。关心群众的利益诉求,收集、汇总群众反映的问题。从源头上排查、发现基层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积极主动帮助解决,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3. 宣传落实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咨询、解释和落实工作。调查了解上级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促进政策完善和落实。
4. 帮扶困难家庭。做好城乡困难家庭联系帮扶工作,坚持从实际岀发,采取精神鼓励与解决实际困难两手抓,增强困难家庭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力所能及地帮扶救助,注重利用现行政策解决实际困难。
5. 增进群众感情。真心实意与联系户拉家常、 交朋友,通过走访联系,体察群众疾苦,感受群众冷暖,接受群众教育,转变干部作风,弘扬优良传统, 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五、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提升干部驻村联户工作,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制度设计。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干部驻村联户制度。加强驻村联户工作机构建设,实体化运行市下派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强化对全市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驻村联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市委继续向各县(市、区)派驻工作团, 负责所在县(市、区)驻村联户干部管理和指导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要落实好干部联系农户和城镇居民家庭责任。各级机关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城乡联建创五好”工作要求,与联建村党支部结成长期互帮互助关系,定期开展组织活动,组织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走访联系户,确保联系走访经常化。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开展的联建活动。 市属高校、部分中学、医院党委或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建立联系点,通过入户走访了解医疗、卫生、教育等政策落实情况。
要建立干部联系农户、城镇居民家庭工作责任体系。市委常委和分管副市长对联系的县(市、 区)、分管的部门单位联系农户和城镇居民家庭工作负责,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各级人大、政协要把干部联系农户和城镇居民家庭工作纳入视察内容。 要强化考核,把干部驻村联户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开展驻村联户工作明显不力的领导班子和干部,严格实行问责。要认真总结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把全市驻村联户工作引向深入。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2014年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