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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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20182
颗粒名称: 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
分类号: D6
页数: 10
摘要: 中共济宁年鉴中共济宁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济发〔2014〕4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鲁西科学发展高地建设,努力开创济宁各项工作新局面,现提出如下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是中央重大部署和山东实际相结合的体现,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遵循。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强化金融监管,落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
关键词: 社会转型期 政治改革

内容

中共济宁年鉴中共济宁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济发〔2014〕4号(2014年2月2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鲁西科学发展高地建设,努力开创济宁各项工作新局面,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定自觉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1)把思想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 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汇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凝聚了全党全社会关于深化改革的思想共识和行动智慧,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是中央重大部署和山东实际相结合的体现,是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遵循。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进取意识、 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定的信念、高度的认识、统一的行动,坚决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战。
  (2) 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部署要求,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正确处理重点牵引和协调推进、政府和市场、 积极作为和稳妥有序、局部和全局、深化改革和促进发展的关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构建和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确保全面按时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为加快打造鲁西科学发展高地、与全省同步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
  (3) 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各项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开创济宁科学发展、 跨越发展的新局面。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整体改革走在全省前列,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济宁特点的改革发展政治纲要51之路。
  二、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4)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健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体系,完善监管运营架构。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有序退出产能过剩行业和劣势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市直企业集团逐步调整重组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将国有企业纳入统一监管和考核体系,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更多投向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等领域。
  (5)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融合发展。鼓励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采取合理的方式方法实行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支持非公有制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以及组建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合资经营。制定国有企业股权融资计划,大力引进央企资本、省企资本和民营资本。
  (6)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坚持权利平等、 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在市场准入、融资服务、财税扶持、土地使用、户籍管理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扎实开展“金融助推千家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支持引导中小企业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发行集合票据、争取上市等方式引资融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向私营企业转型。
  三、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7)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清理市场壁垒,反对地方保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坚持“非禁即准”原则,适时实行“负面清单”、“先照后证”、“企业年度报告公示” 等制度,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削减资质认定项目,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登记条件。加强诚信济宁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扩大社会监督,增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激励约束,加快建成覆盖全社会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8) 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政府与市场各就其位。落实水、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9)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规范征地实施、补偿、安置、争议调处裁决等程序,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规范、 多元保障机制,适当提高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所占比例。创新土地报批、征收、供应运行机制,提高土地处置效率。有序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逐步对经营性基础设施以及营利性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 优化市区土地收储和收益分配方式,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推进城镇房屋和土地不动产统52中共济宁年鉴一登记制度改革。
  (10) 促进地方金融创新发展。健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地方金融体系。大力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 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继续发展村镇银行、 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和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 融资租赁、典当行等新型金融组织。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挥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济宁管理中心的作用,吸引更多的中小微企业挂牌融资。鼓励金融创新,支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文化金融、民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强化金融监管,落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11) 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产业链、创新链等战略层面的有机融合,完善开放高效、富有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支持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开展市场化、企业化改革,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深化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机制,构建公开透明的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大力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转化机制,强化鲁南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的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展示、转化与交易平台,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加强济宁高新区科技人才创新孵化园、科技中试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
  四、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12)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健全以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金融、产业、价格等政策为支撑的宏观管理体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决策、执行、监督一体的行政运行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省政府下放到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我市第九批压减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将行政审批项目再压减20%左右。 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完善相互监督制衡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去行政化试点工作。
  (13)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培育和吸引多元化投资或运营主体,打破行业垄断、部门分割和地方保护。科学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探索建立财政持续支持融资平台、投资项目配置土地、融资项目储备、投融资平台多元化经营、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等机制,实现投融资平台“融、用、管、还”一体化发展。 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为后盾的现代产业发展融资体系。健全政府资产和债务管理制度,严格政府举债程序,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政府债务风险。
  (14)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机衔接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运作政府财力。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透明度和到位率。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压减市级涉及产业发展、科技等用于竞争性领域的项目,加大民生、 “三农”、都市区融合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压缩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益。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试点范围,积极推行第三方评政治纲要53价,加快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营改增” 试点,完善地方税体系建设。加强税政管理,全面梳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市以下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五、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破除城乡二元结构(15)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家庭承包制与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结合,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 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鼓励各行各业发展面向 “三农”的经营性服务组织和基层网点。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执法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6)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明确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2015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继续开展集体林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搞好滩涂水域养殖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促进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岀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17) 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机制。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以市、县为单位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体系和标准,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
  (18) 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加速构筑以中心城区为核心、 都市区为主体、县城和小城镇为支撑的新型城镇体系。实施城镇化追赶战略,创新产城融合、人口集聚政策体系,探索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实施扩权强镇,培育发展一批重点中心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构建有利于生态优先和永续发展的农村产业结构形式、农村建管模式和农民生活方式。创新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管理模式, 完善社区化服务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开县域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济宁中心城区户口迁移限制。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19) 创新都市区融合发展机制。成立济宁都市区建设推进协调机构和规划委员会,实行组织管理、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生态建设一体化推进,形成中心城区牵动、东西两翼并进、产业园区支撑、一体错位发展的都市区发展新格局。以部分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对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落实《济宁都市区空间战略与行动计划》,加快完成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建立泗河综合治理开发机制。大力推进太白湖新区建设,争取太白湖新区创54中共济宁年鉴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5A级景区,规划建设太白湖新区高科技园区。
  (20) 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和城市管理,完善城市管理作业市场化的监管机制。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创新网格化、精细化、科技化管理手段,建立政府监督、社区管理、社会协作、公共参与的城市管理体制。
  (21) 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抓住省委、省政府建设西部经济隆起带、中央和省支持济宁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机遇,健全市厅战略合作协议机制,落实上级相关扶持政策,加速打造鲁西科学发展高地。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倍增计划”, 提升县域综合实力,鼓励各县市区争先进位。
  六、以开放促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22) 推进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认真落实国家放宽投资准入措施,探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外经贸体制改革,争取开展“一次申报、 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联合通关试点和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积极发展新型贸易方式,争取尽快获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创新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整合各类招商资源,形成“境内外招商、内外资招商”并举新格局。加快“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创办产业园。稳妥推进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自担风险自由承揽国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加强对境外投资合作的引导和服务。
  (23) 推动全方位开放新发展。大力推进济宁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争取国家尽快批准济宁曲阜机场开放国际口岸。鼓励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开发区和济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试点,争取在转型升级和金融创新等领域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创建品牌。支持兖州工业园区、邹城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开发区,济宁化工园区、联想化工园区创建省级开发区。加快推进其它省级开发区转型升级,鼓励开发区开展跨境区域合作。
  七、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促进生态济宁建设(24) 完善生态环境源头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对河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严格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构建用途管制“一张图”管控机制。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划定和严守生态红线。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禁止在城市饮用水源地等生态功能区开展与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
  (25) 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完善资源谁使用谁付费、环境谁污染谁付费、生态谁破坏谁付费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制度,调整采矿严重塌陷区耕地用途。建立生态补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扩大生态补偿机制受益面,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重点生态项目给予必要补偿。争取将环南四湖绿色经济带建设规划的工程项目更多纳入国家规划,获得政策支持。
  (26)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坚持“绿化当模范、治水当示范、治气当先行”,推进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创建国家环保生态模范城市。实行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制度体系,健全资源节约集约政治纲要55使用制度。探索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完善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现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和重大项目公示、听证制度,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实行领导干部环保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八、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市首善之区(27) 全面启动首善之区建设。制定实施首善之区建设规划,推动进入国家层面。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四德工程”建设,力争3年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打造一批能够体现首善之区风貌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和示范户。联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高校、企业, 规划建设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传统文化培训基地,开发一批体现儒家思想的文化产品,规划建设“孔子学院总部体验基地”。丰富提升孔子文化节、世界文明论坛、世界儒学大会等重大活动的内涵,拓展儒家文化走向世界的深度和广度,奠定济宁作为国际儒学研究交流中心的地位。
  (28) 加快建设曲阜文化经济特区。成立曲阜文化经济特区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文化经济特区规划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做好省委、省政府设立曲阜“文化经济特区”战略决策的对接工作,争取推动曲阜文化经济特区上升到国家层面。鼓励曲阜文化经济特区在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编制和实施核心区发展规划,启动一批基础性、先导性文化项目,推进尼山圣境、孔子文化交流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
  (29) 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党政部门与其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继续深化文艺院团改革,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健全正确引导舆论的体制机制,统筹社会舆情、 媒体舆情、网络舆情,建立集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引导处置于一体的大舆情工作格局。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 推进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
  (30) 加快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文化资源流动。进一步深化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形成面向市场的经营机制和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管理模式。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允许参与对外岀版、网络岀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建立健全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支持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机制,推出更多具有济宁特色的文化精品。围绕打造旅游强市,实施旅游业跨越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充分整合全市文化旅游资源,建立统一的文化旅游资产运营、投融资和市场营销平台。
  (31) 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牵动,构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利用率。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推动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 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等组建理事会。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56中共济宁年鉴承人财政补贴机制。
  九、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32) 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有效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健全人大监督“一府两院”的制度体系,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加强人大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办法。在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机构,承担对区内重大事项的监督及人大代表的联络服务工作。
  (33)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着力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各民主党派市委直接向中共济宁市委提岀建议制度,扩大各党派有序政治参与。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研究制定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拓展协商形式。
  (34) 积极发展基层民主。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 述职、问责等机制。发展基层民主协商,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务监督机制。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35) 加快建设法治济宁。推进法制机构建设, 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进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务公开。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做好依法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相关工作,健全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法律顾问等制度。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劳动保障、农业、文化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力量。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36) 强化权力运行制度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 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完善重大决策机制和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体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规定。加大重大事项决策监督,落实《济宁市重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加大对决策、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力度。落实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
  十、深化各项社会事业改革,提升民生保障十大体系(37)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持续扩大“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覆盖面,优化配置区域、城乡、校际义务教育资源,完善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健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支持在济高校开展综合改革,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校地融合发展。改革完善教育管理者选拔任用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校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建立、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制度,初高中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政治纲要57(38) 创新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完善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完善创业创新政策和服务体系,加快创业载体建设,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监测预警和调控制度。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创建工作。
  (39)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更大力度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突出农民、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增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完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支付保障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变化,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40)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多缴多补、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将所有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加快制定职工与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促进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顺畅流动。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推进机关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落实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零负担。完善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增强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
  (41)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完善“先看病后付费” 诊疗模式,扩大按病种付费数量范围。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推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扶持政策和机制。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可以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落实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十一、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42)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完善网格化管理、 社会化服务机制,搭建基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深化平安济宁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2015年底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 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支持机制。通过改革创新,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 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43) 创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体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 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在制度、程序、效力等环节实现有效衔接。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发挥社会稳定信访工58中共济宁年鉴作考核的导向作用,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44)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领导体制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 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工作体制,建立安全生产督促落实责任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强化安全责任,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制度,健全食品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食品质量标识制度,完善食品药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 加强重大疫病防控能力建设。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和救灾应急联动机制。
  (45) 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加强双拥共建,积极开展军地先进文化同促共建活动,以创新精神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和复退军人安置工作。深化国防教育改革,增强全民国防观念。
  十二、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保证(46) 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规范干部酝酿提名,积极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积极稳妥解决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修改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 探索差异化考核方式,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从严管理干部,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推进干部政德教育基地建设。健全人才集聚体制机制, 完善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积极推进济宁高新区人才特区建设。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47) 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制定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健全作风建设惩戒问责机制。落实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具体制度建设,强化科学民主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 健全严格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落实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开展大规模驻村入户和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联系困难家庭活动,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改革成效和干部作风的重要标准。
  (48) 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的相关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抓紧建立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有关制度和程序。健全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纪委内设机构与派驻纪检组工作联系制度。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的制度。
  (49) 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把全面深化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健全领导机制,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改革。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市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有效开展工作。 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齐心协力推进改革。各级党校、行政院校要发挥主阵地作用,制定计划,抓好培训,组织形式多样的宣讲活政治纲要59动,向基层和群众讲深、讲实、讲透三中全会精神, 最大限度凝聚全市人民的改革共识。各级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实行定期评估,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完成全市深化改革各项任务。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锐意改革,为加快打造鲁西科学发展高地、与全省同步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中共济宁年鉴》

出版者:济宁市新闻出版局

这次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了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济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开得很好。会议期间,大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进一步统一了思想、 提高了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法治济宁建设的方向, 进一步增强了在新起点上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下面,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就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法治济宁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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