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济发〔2014〕1号(2014年2月20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 精神和中央、省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 农业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结合济宁实际,提出如下 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关 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 论断新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 认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作 出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在中 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我国农 业农村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岀了一系列新理念 新论断新举措,姜异康书记和郭树清省长在全省农 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就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 议精神、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出 了明确要求,中发〔2014〕1号和鲁发〔2014〕1号 文件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 部署安排。中央、省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决 策部署,为我们做好“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 高认识。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国要强、农业必须 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的战略定位,切实把“重中之重”放在心上、抓在手 上、落实到行动上;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农 村改革的战略部署,把改革创新贯穿农业农村发展 的各阶段各环节,调动一切支持发展的积极因素, 破除一切制约发展的瓶颈障碍,实现工业化、城镇 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要深刻理解和 把握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重点,切实巩固粮食生 产、大力发展高端高质高效产业、持续推进农业转 型升级,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 场竞争力强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要深刻理解和 把握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任务,立足当前、 着眼长远,着力破解水、土、科技、环境等制约,加快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 约型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做好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要 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 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 中全会和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 中央、省委1号文件作岀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 绕“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以 美丽乡村建设为主线,着力发展现代农业,着力强 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深化农村改革,着力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着力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努44中共济宁年鉴力实现农村改革有新突破,农民增收有新亮点,农 村面貌有新变化,农业现代化迈岀新步伐。粮食生 产提高单产稳增总产,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 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ll%。
二、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一)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大力实施粮食安 全工程,深入推进粮食稳定增产行动计划,稳定播 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大面积开展粮食高产创建, 推广集成增产模式,着力提高单产和品质,建设一 批高产创建示范区。大力推广高产、优质、多抗粮 食新品种,高产创建示范方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今年重点建设汶上县50万亩、曲阜市30万亩粮食 高产创建示范方;到2017年,建设粮食高产创建示 范方45个、面积250.6万亩,建成9个吨粮县。
(二) 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制定农业结构优 化升级行动计划,突出区域特色和地域特点,科学 规划农林牧渔各产业发展布局,引导主导产业和主 打产品集约、集聚、集群发展,打造我市农业跨越发 展升级版。城市近郊和传统瓜菜产区,重点发展设 施瓜菜、精细蔬菜、食用菌等高端高质高效经济作 物,扩大规模,提升品质,塑造品牌。以创建全国绿 化模范城市为推动,加强林业10项重点工程建设,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年内新增造林面积20万亩,新 建完善绿色通道500公里,完成湿地保护修复20 万亩,新发展经济林10万亩,新增高效林下经济面 积30万亩。积极推进生态健康养殖方式,继续加 大东部生猪产业区、西部牛羊产业区、中部肉鸭产 业区和环南四湖蛋禽产业带“三区一带”建设力度, 以九大地方特色畜禽品种为依托,做大做强特色畜 牧产业。实施2014—2020年环南四湖生态池塘 改造工程,加大微山湖系列渔业品牌宣传推介力 度,加快现代生态园区建设,促进渔业转型升级,年 内生态渔业养殖面积达到35万亩。
(三) 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 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 权、养殖水域滩涂等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支持“一乡一业、一村一品” 专业镇、村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继续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植提升工程,围绕拉长特 色产业产品链条,引进和培育一批大型精深加工企 业,扶持本地有竞争优势、品牌优势的企业加快发 展。引导农民合作社以土地、劳动力、产品等参股 龙头企业,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产 业化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项 目,逐步形成以合作制、混合所有制为主导的产业 化经营体制。年内新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家。
(四)着力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大力 推进南水北调续建配套、泗河全流域综合治理等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抓好小农水重点县、大中 型灌区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闸及小型 水库除险加固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加快实施 汶上县50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灌排工程,加 强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的水土流失防治,积极 推进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年内新建高标准农田40 万亩,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50%以上。 全面推行土壤深耕深松、保护性耕作和水稻机械化 育插秧技术,着力突破大蒜、薯类机收和花生全程 机械化生产技术,积极推进林牧渔业生产机械化, 年内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86.5%,完成土 壤深耕深松50万亩,到2015年粮食高产创建示范 田普遍深耕深松一遍,其他农田力争三年内普遍深 松深耕一遍。全面提升林业资源管理保护基础能 力,着力强化林地湿地征占、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 生物防控工作。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支持农业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生 物育种、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等农业科技攻关,启 动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促进农业技术集 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继续实 施农业良种工程,建设一批高标准良种生产基地, 支持种业企业“育繁推一体化”发展。加强乡镇农 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 一体”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发展村级农业技术 服务点,年内为每个行政村培养1—2名农业技术政治纲要45员。
(五) 加快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实施耕地质 量提升和“两减三保”行动计划,加大测土配方施 肥和秸秆还田力度,推广使用有机肥,年内秸秆综 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化学农药、化肥施用量比 2013年降低15%,力争用三年时间,土壤有机质含 量达到1.2%以上。开展节水节肥节力工程示范, 推行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 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动高效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实 施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县建设、生态循环农 业示范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工程,提升清 洁乡村、生态家园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探 索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发展资源 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大力推进济宁国家级农 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不断提高整合资金、技术、人 才、装备等要素水平,集中创建一批技术领先、服务 配套、管理科学、功能完善的高端高质高效、生态环 保农业园区,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
(六)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把乡村旅游业 作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纳入城乡规划和产业发 展规划,重点培植发展。充分挖掘利用乡村自然景 观、农业资源和文化传统,大力发展农业旅游、生态 旅游、观光旅游、民俗旅游,着力建设一批特色乡 镇、旅游强村,培育一批农家乐精品点。加快实施 农家乐“改厨改厕”工程,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 环境质量和服务水平。年内培育10个乡村旅游示 范乡镇、100个示范村、500个示范户。
(七) 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流通体系。围绕创 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统筹规划农产品批发市场、冷 链物流加工配送中心、粮食物流园区建设,加快城 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范建设社区菜市场。支持 引导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到乡镇建设物流配送中 心和商贸中心,参与农贸市场建设。鼓励粮食、供 销、邮政、烟草、通信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发挥农村 网络优势,开展农资配售、农产品购销等业务。大 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积极开展农批对接、农超对 接、农社对接、农产品基地与重点消费单位直供等产销衔接,支持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到社区开设直销 店、专卖店。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发展 网上销售,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探索整 合各类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立覆盖主导品 种、集中产区、主要生产加工企业的统一、规范公共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深入实施农产品名优品牌培 育战略,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开展“三品一标”和农 产品国际标准认证,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 产品,用好各类农业展会,大力宣传推介我市特色 名优农产品。
三、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创建 工程。全面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创建 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建制推进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管示范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 全监管机构,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监管队伍,建立 市、县、乡三级分担的村级监管信息员经费补助机 制,加快推进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 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 市场和规模种养基地检测能力建设。落实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加大批发市 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力度。强化农产品 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和生产主体责任,年内建成农产 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3个,到2016年实现创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目标。
(二)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开展农业 标准、操作规程普查和修订工作,力争用两年的时 间,建立覆盖全市主要农产品生产、保鲜、储运、加 工、销售的标准体系。加大农业标准应用推广力度, 年内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 社、高效生态农业园区、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率先 实现农业标准全覆盖,力争到2015年农业标准普 及应用率达到40%以上,畜禽标准化养殖比重提 高到62%。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 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标准化生产中的示范引领作 用,鼓励成立行业(产品)质量联盟。46中共济宁年鉴(三)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严格 农业投入品审批、生产和经营管理,制定和落实严 格的农药、兽药、渔药、添加剂经营管理制度,对高 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强化农产品市场、超市、城镇 集贸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违禁农药、兽药 和添加剂进入市场。建立分级承担、责任明确、目 标清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落实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测责任,增加检测频率,扩大检测覆盖面, 主要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建 立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建立健全生产档 案,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质 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实现农产品产加销全程可追 溯。加强农业执法机构、队伍和装备建设,严厉打 击制售假冒伪劣、违禁农资和生产、加工、销售不合 格农产品的行为。
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一) 创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 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鼓励家庭承包制与种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 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结 合,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 等共同发展,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 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 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鼓励农 民合作社之间围绕产销衔接、扩大规模、拓展市场、 提升信用进行联合与合作,发展农民合作联合社、 联合会,支持建设区域性产品协会、产业协会、行业 协会。财政项目资金可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 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向合作社持有或管 护。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鼓励各行各业发展 面向“三农”的经营性服务组织和基层网点。政府 安排的涉农开发建设项目,要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基 层服务组织放开。
(二)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承 包经营权权能,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鼓励 农民以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托管等形式流 转经营权,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和 贷款担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完善农村集体经营 性建设用地权能,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 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 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 度。落实被征地农民权益,健全征地实施、补偿安 置、争议调处裁决等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 参与权、申诉权、监督权,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 范、多元保障机制。
(三) 开展农村各类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农 民认可为标准,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 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 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年内60%以上的村完成土地 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到2015年基本完 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继续开展集体林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主体改革 中遗漏的、近年农民新栽植、退耕还林新增加、林地 植被恢复新营造的林地林木作为确权登记颁证重 点。开展滩涂水域养殖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 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将财政投 资形成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资产转为集体股权或 量化为受益农户的股份。
(四) 稳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 革。巩固农村资源、资产、资金“三资”清产核资成 果,将农村承包地之外的各类集体资源性、经营性 资产股份制改造,作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赋予 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 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的权利,鼓励组建社区股份 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体资产公司等新型集 体经济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搞好资产运营,壮 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五) 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探索建立农村综 合产权交易平台,“一站式”提供一定区域内农村政治纲要47各类产权流转和交易、资产评估、招投标、产权抵押 贷款签证、农业信息发布等服务,实现农村各类产 权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建立完善产权流转 监管制度,对流转出的各类农村产权实行严格的用 途管制。
(六)继续深化供销社改革。进一步完善大 田作物土地托管服务模式,继续向物资、技术、加 工、销售等综合性服务领域扩展,不断深化服务内 容,提升服务层次。支持供销社开展资金互助、信 用合作、农业保险业务,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 农产品市场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为 全国供销社改革创新提供有益探索。
五、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一) 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从 今年开始,启动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全 面完成农村道路硬化村村通、村内通任务基础上, 抓完善、抓提升,重点开展铁路及公路沿线、河湖沿 岸、重点风景区、乡镇政府驻地、农家乐乡村旅游集 中地的连片整治。抓好生态文明乡村和美丽乡村 创建活动,每个县(市、区)每年集中连片整治3-5 个片区,分批分片滚动推进,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整 体提升。力争到2016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 善,10%的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40%的村达 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标准,其余村庄达到环境整洁 村标准。
(二) 加快中心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科 学编制小城镇、农村新型社区规划,以全国重点镇、 省级中心镇和省、市级示范镇为依托,从今年开始, 在全市选择20个镇作为中心镇重点培育,基本形 成城乡发展规划、资源配置、产业布局、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就业社保和社会管理一体化的新格局, 推动中心镇向小城市转型发展。坚持群众自愿、政 府主导、规范运作、统筹推进的原则,稳妥推进农村 新型社区建设。同步健全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和服 务设施,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建立“一站式”、广涵 盖、高效率的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大幅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 有序流动、合理分布。支持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 创业人员在济宁市区和县城城区就近就地落户;支 持农村居民结合迁村并点、旧村改造、重大工程建 设等,自愿就近到乡镇驻地落户;指导条件成熟的 农村新型社区依法实行“村改居”,并参照城镇社 区模式进行管理,逐步落实农村村民转为城市居民 的相关政策。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 市民化挂钩机制。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与居住地居民享受相同的 基本公共服务。
(三)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农村 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工程,推动农村高中多 样化特色化发展,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营养餐改善计划,实现农村小学营养补助全覆盖, 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权益保障体系,农 村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70元。开 展“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中医专家服务直通车” 活动,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流动,深化农村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善重大疾病保险和救 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坚持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按照上级部署稳妥有序调整生 育政策。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落实城乡居 民基础养老金自然增长机制以及多缴多补、长缴多 得缴费激励机制和一次性抚恤金制度,将居民养老 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规范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机制,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改造力度,完善农村养 老服务体系。高度重视和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留守 儿童和留守老人。整合各类农村文化惠民项目和 资源,推动县乡村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标准化 建设。加快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年内规 模化供水率达到70%。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完 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年内新增农村劳动力 转移就业7.2万人。积极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完成48中共济宁年鉴150个村、15.5万贫困农民扶贫任务。
六、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一) 持续加大对“三农”的财政投入。公共 财政要把“三农”作为支出重点,基建投资继续向 “三农”倾斜,将农业作为财政科技投入优先领域, 保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落实灌排工程运行维 护经费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和完善土地出让收益计 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政策,完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 设用地补偿政策。大幅度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拓 展“三农”投入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 作用,通过贴息、奖励、风险补偿、融资增信、规费减 免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向“三农”。
(二) 完善农业补贴和利益补偿机制。全面 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政策,新增补贴资金重点向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全面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 综合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农作物、畜牧和林木良种 补贴,强化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贴。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推行农民全价购机、按比 例补贴的农机购置补贴办法,继续推进农机报废更 新补贴试点。市以上农业项目资金向产粮大县倾 斜,增加对粮油猪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降低产粮 大县直接用于粮食生产等建设项目资金配套比例。 完善公益林、湿地、水土保持林等生态补偿制度和 奖励政策,探索建立重要水源地、水生态修复治理 和蓄滞洪区生态补偿机制。
(三) 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遵循渠道 不乱、性质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的原则,积极 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从财政 预算编制环节清理和归并整合涉农资金,探索资金 整合的新途径、新模式。创新资金投向和使用方式, 大力推行竞争性分配模式,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 益。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责任,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农业结余资金和超规定期限的结转资金,也要由同 级预算统筹限时重点用于美丽乡村农田水利建设。
(四) 持续加大对农村金融支持。放宽农村 金融准入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到县城、乡镇、农村新型社区设立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积 极发展村镇银行,力争到2016年实现县(市)全覆 盖。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按照自我 管理、自我服务、自担风险的原则,规范发展农村专 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组织。强化政策激励,鼓励 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确保县域信贷投放逐 步增加,县域新增贷款占比稳步提高。加快农村金 融产品创新,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权益清晰、风 险可控的各类农村动产不动产,原则上均可用于贷 款抵押。支持成立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政府出 资、面向“三农”的专业担保公司,为农业经济实体 金融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积极推行小企业联保、农户联保互保等多种信用保 证方式。
(五)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加大财政对农 业保险的投入,逐步减少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 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渔业互助保险范围和覆盖 区域。探索开办涉农金融领域的贷款保证保险和 信用保险等业务,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 险。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各类农 村合作组织利用期货市场分散、转移价格风险。
七、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基层党 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健全服务机制,提高服务 能力。创新农村党组织设置模式,推广在农民合作 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成功做法, 建立有利于服务群众的组织架构。搞好村“两委” 换届,加大从致富能手、经济能人、复员军人、返乡 党员中选拔村“两委”成员力度,尤其要选优配强 村党组织书记。强化村级党组织和村(居)委会规 范化管理,落实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加强服务群众 平台建设,确保基层组织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 所议事。办好济宁农村干部学院,建立农村基层干 部经常性教育培训制度。加大从农村基层干部中 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招聘乡镇工作人员力度,政治纲要49持续提高报酬待遇,稳定农村干部队伍。
(二) 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深入推进村 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利用网 络、微信等新型媒体,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实 效。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四 议两公开”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情恳 谈、村民听证、民主评议等对话机制,深化村务公开 “民主日”活动,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 常态化。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 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按照上级部署,进一步深化 乡镇行政体制改革。
(三) 完善农村社会治理机制。实施网格化 联系群众工程、视频监控全覆盖信息化工程、社会 服务建设工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 机制,加强农村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处理农村各种 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平安乡村 建设,全面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六位一体” 农村综合治理组织体系,落实治安防范工作责任 制,动员农村各方面力量参与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 化解,不断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依法严厉打击 乡村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 性侵财犯罪,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和对社会 治安的满意度,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八、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 步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农村改革的方向和节奏,紧紧抓住农村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 和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力求尽快取 得实效。市直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本系统改革方 案,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进一步加强党委农村 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决策服务等职 能。
(二) 转变工作方式。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 的关系,服务与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 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充 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三农”、参与“三农”的积极 性。坚持试点先行,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培 养典型,推广成功做法,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将“三 农”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内容,加大考核奖惩力度。
(三) 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提升年、显效年”的总要求, 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美丽乡村的 实效,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一条重要标准。继续抓 好干部驻村联户、选派“第一书记”、党员干部联系 困难群众等制度,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 宣讲各级强农惠富农政策,搞好工作调研,帮助 群众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 关系,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参与农村改革 发展,建设美好幸福家园。
中共济宁市委办公室2014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