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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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2013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19148
颗粒名称: 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分类号: D916.3
页数: 2
摘要: 从增强群众安全感出发,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犯罪嫌疑人3188人,提起公诉5830人。其中,批捕涉黑、涉毒、涉枪犯罪嫌疑人126人,起诉136人。查办的案件中,大案211人,县处级以上干部8人,科级干部35人。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监督刑事立案97件,追捕追诉338 人,监督撤案119件,办理民事调解和执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诉讼违法调查105件。全面推行公诉案件简易程序审理制度,监督纠正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刑事诉讼问题193件。探索推行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纠正不应当提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46人,纠正监管活动违法82次。
关键词: 检察制度 检察监督

内容

一是推进平安济宁建设。从增强群众安全感出发,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犯罪嫌疑人3188人,提起公诉5830人。其中,批捕涉黑、涉毒、涉枪犯罪嫌疑人126人,起诉136人。从减少社会对抗出发,宽缓处理轻微犯罪。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 866人,不起诉136人。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模式,妥善帮助19名未成年犯重新回归社会。从化解社会矛盾出发,积极稳妥处理群众控告、申诉和信访2700余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教育、经济等手段,及时化解了一批重大疑难信访。二是强化职务犯罪惩防体系建设。坚持 “老虎苍蝇一起打”,全年共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 26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80人,渎职侵权犯罪 83人。查办的案件中,大案211人,县处级以上干部8人,科级干部35人。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业务综合考评机制,实行初查评估、看审分离、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人民监督员监督等制度,全面推行职务犯罪案件逮捕、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的工作机制,案件质量稳步提高。坚持惩防并举,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4.3万人次,兖州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积极推进社会化预防宣传,二幅廉政广告作品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廉政公益海报评选中获奖。三是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监督刑事立案97件,追捕追诉338 人,监督撤案119件,办理民事调解和执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诉讼违法调查105件。全面推行公诉案件简易程序审理制度,监督纠正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刑事诉讼问题193件。 探索推行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纠正不应当提请减刑、假释、保外就医46人,纠正监管活动违法82次。严肃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腐败犯罪12人。

知识出处

2013中共济宁年鉴

《2013中共济宁年鉴》

主要讲述了山东济宁市委工作概况,政治纲要和市委各部门工作概况,各信息资源局的改革和创新。对当地的企业做出了评比并享有“企业之星”称号。济宁当地的乡镇发展兴建有了强有力的改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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