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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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2013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19117
颗粒名称: 纪检监察工作
分类号: D630.9
页数: 13
摘要: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监察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不断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召开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规范案件审理工作,协助县市区纪委审理案件109 起。市纪委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带头改进作风, 带头联系群众,市纪委机关联系13个村935户
关键词: 纪律检查 监察工作

内容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监察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不断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职责定位更加明确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决落实各级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着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召开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加强落实责任制督导检查,对10名党员干部责任追究, 做到有责必问。市纪委、监察局清理调整参加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由142个精简到41个,部分县市区纪委也清理精简了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 规范县乡纪委书记和市县派驻纪检组长分工,专职专心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更加明确,履行监督职责更加主动。
  二、严格执纪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效果明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制定济宁市《重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实施细则以及监督与责任追究办法,开展制度执行情况“回头看”,有力促进了重要制度规定落实。围绕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省级卫生城市复审、水利改革发展、援疆项目、行政区划调整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发出督办通知和监察建议75份,整改问题275个,约谈干部60人次,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确保了政令畅通。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动态监管,对政府投资超预算项目进行检查,强化公共资源交易违规责任追究,治理了一批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通过手机短信、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主动引导舆论,加强教育提醒。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实行不间断督导检查,公开曝光67部违规公务用车。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在市直部门单位设立“廉政监督岗”, 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建立快查快办工作机制,狠刹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和烟花爆竹、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全市查处违反规定问题146起、处理 270人。清理规范节庆论坛展会,全市取消20项。 健全落实八项规定规章制度,建立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法融资等10个方面制度规定。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市8.4万名党员干部作出“零持有”报告。围绕严肃工作纪律、改进服务态度、 提高办事效率开展明察暗访,全市通报问题598 个。围绕“低怕慢浮懒”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开展 “五查五看”教育活动和“解决问题月”活动,集中查改了一批作风效能纪律问题。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问责干部290人。组织市直部门单位公开承诺践诺和网上评议,开展“双十佳”窗口评选, 创新“政风行风热线”,规范“网络问政平台”,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减审批、减费用、提效能,市级免征10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重大投资项目“模拟审批”,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整合后的12388热线受理群众各类投诉举报5928个,办结率99% ,深受群众好评。从严纠风治乱,查处涉及低保医保、财政扶贫、危房改造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教育乱收费、道路“三乱”等领域突出问题204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12人。调查处理涉及土地利用、环境治理、生产安全的案件, 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腐败问题。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基层站所2239个。
  三、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抓大不放小, 重拳惩治腐败分子。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加大审查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力度,建立案件线索统一台账。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 3731件(次),立案1398件,结案14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85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6 人;查办县处级干部17人,乡科级干部161人。 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园林局原局长贾来计,金乡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遵路,济矿集团原副总经理、阳城煤矿原矿长顾士彬等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市纪委办理省委第六巡视组转来信访举报问题64件,县市区办理16件。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63人;全市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111件、175 人。加强办案基础建设。调整充实办案、陪护、医疗救治人员队伍,出台严肃查办案件工作纪律规定,加强办案安全监督检查和涉案款物管理。规范案件审理工作,协助县市区纪委审理案件109 起。制定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移送实施细则,完善了办案组织协调机制。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向案发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9份,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发挥了办案综合效果。
  四、 加强监督和教育,预防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强化监督职能,提升监督效果。加强廉政谈话监督,全市开展廉政谈话2688人次、诫勉谈话54人次、函询171人次。开展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制定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全市廉政风险防控逐渐标准化。开展领导干部占用借用车辆专项清理,清理违规车辆48部。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将24个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纳入电子监察。深化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党务公开 “一网通”网站群,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活动。统管派驻机构全面加强对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开展“123农廉工程”和“五个一”活动,开通“济宁农廉网”。城市社区、学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抓好经常性廉政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强化廉政宣传教育主阵地建设。建成各类廉洁教育讲堂4632个,编写六卷本《廉洁教育讲堂系列丛书》,开展讲堂教育活动51300余场次。加强济宁廉政网建设,发挥正面宣传作用。利用“廉政手机报”发送廉政信息22万余条。运用反面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制作 《镜鉴录-济宁警示教育读本》和警示教育片《蜕变的权力》,开展职务犯罪庭审教育活动。组织正县级领导干部进行德廉知识测试。打造“儒韵清风”品牌,廉政文化“六进”取得新进展。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编发舆情专报71期,对涉腐舆情早防范、早处置。
  五、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深入征求意见建议,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认真对照检查,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取得明显成效。市纪委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带头改进作风, 带头联系群众,市纪委机关联系13个村935户、137家企业,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70多件,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明显改进,为民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加强能力建设,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创新创优创特色,比能比勤比业绩”为主题的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市纪委举办业务大讲堂、知识测试和业务竞赛活动34次,举办各层次培训班21期,培训市县乡纪检监察干部1378人次。加强县市区纪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市纪委机关室和统管派驻纪检组、县市区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核制度,突出主业抓落实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强化职责担当意识,建立市纪委委员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专题视察活动,市纪委委员作用进一步发挥。强化纪律约束,严格监督管理,出台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十条禁令”,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附:中共济宁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书记:李建华(女)副书记:陈希忠 邓炜 王福岱常委:李建华(女)陈希忠邓炜王福岱 毕冠锋 孙慧茹(女)屈新华 王炳良 韩常立委员:(35名,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马平 马文胜 王力军王志泉 王宏伟(女)王炳良 王福岱 尹林壮 邓炜毕冠锋 吕文柱 闫先千孙爱民 孙慧茹(女)杜西平 李青 李健 李怀磊李建华(女)李艳华(女)杨力新狄峻青(女)张公迁张德芳陈希忠 周光全 屈新华段闽 姜居祯 夏乾旺(回)彭照辉 韩常立 焦绪奎鲍洪祥 薛超文 重要会议及决议中国共产党济宁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中国共产党济宁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2月16日在济宁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5人,列席227人。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全会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1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3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建华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出席全会第一次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 市政府、市政协及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科学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 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岀全面部署。姜异康同志的讲话结合山东实际,对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李法泉同志的工作报告对今年全省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马平昌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从增强政治责任感、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组织领导三个方面对做好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服务保障大局,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同时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全会强调,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维护党章、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推进纪律建设,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提升能力为重点推进自身建设,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第一,坚决维护党章、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 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加强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落实年、突破年”,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 重要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第二,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具体落实细则,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领导机关和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改进作风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保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农村、社区、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第三,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抓大不放小,既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又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升 12388热线工作质量,完善安全文明办案、个案指导、约谈、保护证人举报人等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推进办案规范化建设,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第四,科学有效预防,不断加大源头防治腐败力度。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实施办法,深入推进我市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开展领导干部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办好“廉洁教育讲堂”。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民主监督、廉政谈话等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党务、政务等各类公开。推进机制制度创新,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大科技防腐工作力度。
  第五,从严要求、严格管理,以过硬的素质能力担当职责使命。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三创三比”全员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队伍, 维护纪检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全会强调,各级党委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加快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全省纪检监察进京访处理工作座谈会暨济宁市纪委12388信访举报热线建设现场会4月12日,省纪委在我市召开全省纪检监察进京访处理工作座谈会暨济宁市纪委12388信访举报热线建设现场会,传达贯彻中央纪委部分省 (市)纪检监察来访接待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2012年我省群众进京访处理工作,安排部署 2013年工作任务。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马明生讲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致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建华出席会议。省纪委信访室主任董立新主持会议。
  马平昌在致辞中指出,在省纪委正确领导下,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不断健全完善惩防体系,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服务大局有新作为、查办案件有新成果、廉洁从政有新进展、体制创新有新突破、发展环境有新提升、 队伍素质有新提高。特别是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整合设立了 12388投诉举报热线,进一步畅通了信访举报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京访处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我市将认真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借鉴兄弟市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做好进京访处理工作,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水平。
  马明生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 2012年我省群众进京访处理工作情况,充分肯定了我市整合 12388投诉举报热线的经验做法。就进一步做好我省进京访处理工作,马明生书记强调: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预防和减少群众进京上访,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是关键。要继续压实基层责任,建立健全群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要有效规范进京上访秩序。一方面要严格规范接访劝返行为。在群众进京上访过程中,要立足于疏导,将心比心,认真倾听群众诉求,稳定群众情绪, 平心静气地交换意见,赢得群众理解和信任。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时间、重点部位、重点访情、重点人员,逐步规范群众进京上访行为,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要切实加大“事要解决”力度。处理群众进京上访,根本是要解决群众诉求,提高群众满意度。要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切实加大直查快办力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案件质量。
  马明生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要强化工作责任。认真执行“属地负责、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要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各级信访局、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本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要强化工作创新。立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围绕群众关注的焦点、信访举报工作的难点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探索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工作措施,逐步破除工作瓶颈。要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深厚感情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对越级进京上访群众,要端正态度,多从自身工作层面找原因,坚决克服厌烦、排斥情绪,切实把化解进京访过程变成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李建华从整合12388投诉举报热线的背景、 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等方面作了典型发言。去年以来,在省纪委监察厅的关心指导下,我市围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整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外公布的各种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了 12388投诉举报热线,积极探索建立快速高效受理、解决投诉举报问题新机制。热线整合运行以来,受理群众各类诉求3288件、办结3189件,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解决热点难点问题1403件,有效推动了信访问题的解决。把热线打造成为促进作风转变、 推进反腐倡廉的“监督线”,服务发展大局、化解社会矛盾的“和谐线”,服务保障民生、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线”,有力促进和保障了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
  与会人员参观了济宁市纪委12388投诉举报热线和任城区12388投诉举报热线工作现场。济南、青岛、烟台、泰安、滨州、菏泽、莒县等单位就进京访处理工作作了经验介绍。
  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王临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组长刘玉宝出席会议。各市纪委、 监察局分管信访举报工作的副书记和信访室主任;省纪委驻省法院、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组,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纪委有关负责同志;省纪委信访室、效能室、纠风室负责同志;我市各县市区纪委分管信访举报工作的副书记,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度假区纪工委分管领导,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纪检组长 (纪委书记),市纪委各统管派驻纪检组组长,市纪委机关各室(中心、机关党委)负责人及信访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重要文件选编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济发〔2013〕9号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度假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军分区,市委各部委, 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关于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本县(市、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报告。
  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8日关于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为认真落实2013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坚决维护党章,严明党的纪律1.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公安局)2•严明政治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政治纪律的各项要求,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服从和维护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 (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3. 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做好“三农”工作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市粮食局、市物价局)4. 开展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 市金融办)5. 开展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6. 开展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环境保护方面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7. 开展对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水利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 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8. 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法制办)9. 开展对生态济宁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环保局、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 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10. 开展对推进城镇化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煤炭局、市统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监察局)11. 开展对口援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2. 开展对“落实年、突破年”重点工作任务、 重要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督查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市监察局)13. 开展对《济宁市重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 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处理不按制度和程序办事的行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市纪委)14.依法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进绩效管理,严格实施问责,注重组织协调,改进方式方法,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1.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纪委)2•认真落实中央转变作风《八项规定》和省、 市委《实施办法》,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外事侨务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3. 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日常监督,严格督促落实,纠正处理违规行为。(市纪委、市监察局)4. 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调查研究,下基层轻车简从、 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减轻基层负担。改进会风、 文风,精简会议、文件和报道,严格执行“无会月” 制度。坚决反对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5. 开展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6. 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美容等活动,严肃整治公款吃喝风。(市委办公室、276中共济宁年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7. 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8. 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出国(境)、 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外事侨务办、市委组织部、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局)9. 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审计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10. 继续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1•规范博览会(展会)举办行为,巩固治理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专项工作成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政府纠风办)12. 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工作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市政府纠风办、市编办)13. 巩固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源头防控。(市财政局等市“小金库”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4. 继续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重点解决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在状态、推诿扯皮和工作标准低、 办事效率慢、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加大作风效能案件查处和问责力度。(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5. 解决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不准搞特权。 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审计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16. 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行为。 (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17. 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18. 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公安局、市安全局)19. 深入实施“123农廉工程”,开通“农廉网”,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市纪委等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20. 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指导意见,健全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提高便民服务质量,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21. 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薪酬管理等制度。 (市国资委、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总工会)22. 抓好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解决学术诚信、 基建工程、科研经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高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23. 抓好科研院所党风廉政建设。(市纪委、 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农委)24. 抓好涉农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农业补贴发放情况,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医疗、养老保险和低保等制度执行情况,切实解决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低效浪费等情况。(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政府纠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纪委、市监察局)25. 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市政府纠风办)26. 纠正保障性住房方面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政府纠风办)27. 纠正安全生产方面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市安监局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28. 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纠风办)29. 抓好金融机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规范并严格执行金融机构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薪酬管理等制度。纠正金融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市金融办、济宁银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政府纠风办)30. 纠正电信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市政府纠风办、市物价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31•纠正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市教育局、市高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物价局)32. 纠正医疗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市卫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33. 纠正征地拆迁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纠风办、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审计局、市物价局)34. 纠正涉法涉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市纪委、市监察局)35•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编办)36. 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市纪委等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37. 开展涉企服务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削减、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行政审批权力,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重大项目“全程代办制”。规范涉企收费,降低收费标准,深化“一费制”改革。深化为企业排忧解难服务活动,开展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经济园区驻地治安环境、市场环境、服务环境专项整治。(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38. 开展市场中介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中介组织乱收费问题。(市监察局、市编办、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利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市质监局、市法制办、市物价局、济宁银监分局)39. 抓好各项公开评议活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规范网络问政平台管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纠风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济宁日报社)三、坚持有案必查,严惩腐败行为1.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升12388投诉举报热线工作质量,继续开展“信访到我这里停止”活动,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市纪委、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纪委各统管派驻纪检组)2. 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惩处力度。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组织领导,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办案合作机制,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力度。(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 市安全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外事侨务办、市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济宁银监分局)3. 提高办案工作科学化水平。完善个案指导、案件检查考核、约谈制度,加强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协作配合。 健全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市纪委等市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4.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推进办案规范化建设,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保障被审查人员合法权益。(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完善惩防体系,科学有效防治腐败1. 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 制定我市实施意见,完善“6 + 1”惩防体系工作格局,健全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机制,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市纪委等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县处级领导干部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济宁行政学院)3•树立和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总结试点经验,办好“廉洁教育讲堂”。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打造“儒韵清风”廉政文化品牌。(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高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国资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 市作协)4•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强化党委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5•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审计结果运用。(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6.做好巡查工作,突出巡查重点,改进巡查方式,增强发现问题能力,加强巡查成果运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7•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纪委各统管派驻纪检组)8.坚持和完善各级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市纪委、市委组织部)9. 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深化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工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10. 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济宁日报社、市文广新局)11. 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市纪委等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2.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市监察局等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质监局)13. 深化厂务公开工作。(市总工会等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4. 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市民政局等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5. 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好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试点工作。(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高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法制办)16.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务卡、部门预算管理、财政转移支付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监察局)17.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防止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违规干预,严厉查处围标串标、虚假招标、挂靠借用资质行为。(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法制办)18.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财政局)19•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制约,规范司法裁量权。(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 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安全局、市法制办、市纪委、市监察局)20•深入推进科技防腐工作,完善行政审批、 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系统,推动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充分发挥科技手段防治腐败作用。(市纪委等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1.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全市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规划,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提高法规制度质量。深化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室)

知识出处

2013中共济宁年鉴

《2013中共济宁年鉴》

主要讲述了山东济宁市委工作概况,政治纲要和市委各部门工作概况,各信息资源局的改革和创新。对当地的企业做出了评比并享有“企业之星”称号。济宁当地的乡镇发展兴建有了强有力的改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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