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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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16858
颗粒名称: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概况
分类号: DF83
页数: 4
摘要: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下辖12个基层院和一个派出院。全市现有检察干警1216人,其中市院机关干警169人。济宁市人民检察院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在市委年度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被市委、 市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2878件4957人,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2247 件3730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3443件5479人, 依法提起公诉3051件4703人。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1155件,均按照管辖权限及时分流, 妥善予以处理。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检察制度

内容

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下辖12个基层院和一个派出院(城郊地区检察院)。市院机关下设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 工会、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 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举报中心)、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警务处 (法警支队)、行政装备处、离退休干部处、纪检组(监察室)、检务督察办公室、信息管理处、 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等部、局、处室。全市现有检察干警1216人,其中市院机关干警169人。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中共济宁市委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中心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着力服务发展大局,用心关注保障民生, 积极维护公平正义,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济宁市人民检察院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在市委年度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被市委、 市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一、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检察机关与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和化解矛盾的作用,积极参与应对金融危机形势下维护稳定工作和国庆、全运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深入推进平安济宁建设。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2878件4957人,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2247 件3730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3443件5479人, 依法提起公诉3051件4703人。二是坚持理性平和执法,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 621件1209人,不起诉17件19人。对因群众生产生活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青少年犯罪和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依法做出宽缓处理。三是认真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1155件,均按照管辖权限及时分流, 妥善予以处理。深入开展了 “信访积案化解年”、 “涉检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活动, 对上级院交办和自行排查出的33件涉检信访案件,逐案制订解决方案,落实领导包案措施,已全部办结。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毫不动摇地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威势。 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129件173人,起诉151 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47人;立查渎职侵权案件26件55人,起诉45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43 人。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办案优势,先后查办了曲阜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赵德福贪污案;北湖度假区旅游局原副局长田旭、旅游服务中心原副主任于茂泳等4人贪污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昭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其中,赵德福贪污国家土地复垦资金、土地出让金等共计1000余万元,法院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不仅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而且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围绕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在全市16个重大工程项目中开展了专项预防;结合办案,共向有关行业和部门提供预防咨询390多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15件;进一步完善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10次, 有效防止了有行贿劣迹的单位和个人进入招投标市场。在市县两级院全部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室,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廉政教育基地。共在有关行业和部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34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43000余人,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守法的自觉性。
  三、 强化法律监督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全年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6件,监督撤销错误立案43 件,追捕追诉漏犯140人。开展了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机制;全年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6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7 件15人。其中任城区检察院提请、市院支持抗诉的陈志杰等人敲诈勒索一案,经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5人获改判,2人被撤销缓刑,该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典型案例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189件,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94件, 提请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抗诉48件,法院再审改变 88件。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开展了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全年共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273 件(次),纠正不当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 348件,纠正监外执行违法416件,立查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大力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全市有14个派驻检察室经复审分别被评为全国二级、三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 坚持执法为民,用心解决人民群众诉求一是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致力于解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把“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主题实践活动和“问计、问需、问效”活动作为重要实践载体,组织干警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和学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和普通工人、农民群众1. 3万多人次, 召开座谈会140余次,共收集整理各类意见建议 340余条。联系帮扶企业86家,村居(社区)72 个,困难家庭270余户,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和生活帮助。二是加强和改进涉农检察工作,致力于解决基层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组织检察人员分别对国家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了专题调研, 配合有关部门对制售假种子、假农资等坑农、害农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立査涉农职务犯罪案件34件46人。嘉祥县检察院将职能延伸,警力下沉,在乡镇、企业和学校设立“检察官讲堂”的做法,受到了省委政法委柏继民书记、 省政府郭兆信副省长、省人民检察院国家森检察长和市委、市人大等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市院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全市基层院推广了这一做法;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此经验作了转发推广。三是健全完善“民生检察服务热线”,致力于畅通解决民生诉求的渠道。设立了 “96699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并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的全国举报电话 “12309热线”实现联网,共受理群众电话及网络咨询2809件,帮助群众解决司法诉求324件,协调解决77家困难家庭群众生活,增进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树立了良好形象。
  五、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自身科学发展一是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增强履行职责的“软实力”。坚持“融合儒家文化、践行法治理念、突出检察特色、反映和谐要求”的检察文化建设定位,把“理念文化、管理文化、素质文化、环境文化、网络文化、和谐文化”六项内容融入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较好地发挥了检察文化提升队伍素质的独特作用。市院联合团中央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济宁市儒家文化与企业发展协会,共同推动拍摄完成了 102集大型儒学文化电视系列片《演说论语》,为济宁文化产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聘请了全国著名高校的专家、 教授和高检院、省院领导,成立了济宁检察文化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市院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建立了教学基地,增进了检察机关与学术界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和谐机关”建设,建立了 “儒苑检魂”文化展区,营造了文化育检的浓厚氛围;将儒家思想中的“仁政、民重、修身、正己、和为贵”等理念融入检察文化之中,激发了检察人员履行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济宁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化建设,先后被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山东省检察长座谈会两次重要会议作为交流观摩现场,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和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二是深入推进素质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建立了法律监督能力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大研讨”活动,共举办各类培训班 35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48次。开展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经验,受到省院和市委领导的高度评价,先后两次在全省检察机关转发推广。三是深入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实行“逮捕必要性”论证实施办法》,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搭建了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推行了答疑说理制度,健全完善了涉检信访评估预警制度。 积极拓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新领域,全年共办理创新型案件46件。监督处理了一起涉及本市基督教会的房地产纠纷案,维护了教会权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坚持从严治检着力强化内部监督制约集中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思想、提高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两级院领导干部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健全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把执法办案、制度执行、 任务落实和日常工作等环节全方位纳入检务督察范围,促进了执法作风的转变和工作部署的落实。 推行检务公开,专门聘任人民监督员、执法监督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强化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了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全面实行网上办公、办案、综合事务管理和绩效考核,规范了工作运行,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提高了干警廉洁自律的能力。不断加大对基层院的指导力度, 强化党组成员联系包保基层院制度,着力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促进了基层院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附注

附: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名单书记:张庆建副书记:刘继祥(正县级,2010年1月起) 郑培兵(正县级,2010年1月止) 谢英莲(女,正县级,2010年2月止)成员:张庆建 刘继祥 郑培兵谢英莲(女)张波孔祥河李斌 王宜海 孔凡学田生 张斌 王瑞华徐俐(女)刘汉瑞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

《中共济宁年鉴》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新世纪以来国内外经济环境极为复杂的一年。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扬“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总基调,积极作为、科学务实,抢抓经济回暖机遇,在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同时,着力转方式调结构,推进战略转型,努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经济运行普遍向好发展,总体呈现增速较快、质量向好、效益提升的良好态势,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新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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