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2004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
唯一号: | 150320020210004972 |
颗粒名称: | 选配党组织负责人 |
分类号: | D035-0 |
页数: | 1 |
摘要: | 选配党组织负责人以非业主的党员管 理人员为主为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县 委明确要求业主党员一般不宜担任党组织负责 人,重点从其他党员管理人员中选配;企业无合适人选的,从外部选派党务干部。县委不断提高 党组织负责人的政治和社会地位,注意让党组织 负责人参加县乡党委、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积 极帮助解决企业党组织反映的问题。在发展党员 工作上,支持党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不受 业主的干涉,避免了 “家族支部”的出现。帮助 业主完善经营管理机制,落实奖惩责任,在依法 经营、照章纳税上进行有效监督。 |
关键词: | 济宁市 党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