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2004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
唯一号: | 150320020210004746 |
颗粒名称: | 《关于为干事创业加快 发展创造条件清障排阻的十条意见》 |
分类号: | D035-0 |
页数: | 1 |
摘要: | 济纪发[2003] 20号《关于为干事创业加快 发展创造条件清障排阻的十条意见》(一)鼓励 为实现经济超常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大胆 试、大胆闯,对已经尽到应尽的责任,采取了必 要的措施,但由于经验不足,工作失误造成一定 经济损失的,不认为是违纪;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 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展环境,依法执罚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有令 不行,有禁不止,滥用职权,刁难企业和投资 者,乱收乱罚,“吃”、“拿”、“卡”、“要”、 “报”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
关键词: | 济宁市 重要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