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村务决策程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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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04253
颗粒名称: (三)规范村务决策程序
分类号: D6
页数: 1
摘要: 《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村务决策程序。一般性事务决策采取以下决策程序:党组织建设、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等党务工作事项由党组织委员会决策; 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和转正等党务工作事项由党员大会决策;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日常村务工作事项由村民委员会决策。对集体资产的处理、筹集公益事业所需资金等重要事务决策程序如下:党组织和村委会商定事项一组织和村委会在深入调查、全面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预案一一案交党员议事会、党员大会讨论修正 —案交村民议事会讨论修正——员议事会、村民议事会成员向所联系户通报情况,进一步征求意见一总意见,修订预案——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
关键词: 政治改革 改革创新

内容

《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村务决策程序。一般性事务决策采取以下决策程序:(1)党组织建设、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等党务工作事项由党组织委员会决策; (2)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和转正等党务工作事项由党员大会决策;(3)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日常村务工作事项由村民委员会决策。对集体资产的处理、筹集公益事业所需资金等重要事务决策程序如下:党组织和村委会商定事项一组织和村委会在深入调查、全面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预案一一案交党员议事会、党员大会讨论修正 —案交村民议事会讨论修正——员议事会、村民议事会成员向所联系户通报情况,进一步征求意见一总意见,修订预案——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主要反应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识和研究济宁市情、交流社会信息,指定政策、指导工作等重要资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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