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图书 |
唯一号: | 150320020210004252 |
颗粒名称: | (二)规范村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
分类号: | D6 |
页数: | 1 |
摘要: | 《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村务管理的主要内容。集体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对集体所有的设备、房产、 场地、树木等资产的管理;对集体企业的管理; 对土地、农机、果园、砖窑承包等合同的管理” 等。在财务管理上,“坚持'双代管'制度,成立村级财务乡镇结算中心”;“会计与出纳分设”; “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会审联签制度”。在村务公开上,《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开的形式”、“公开的时间”、“公开实行回执制度” 等。在村级公益事业所需劳务、资金筹集管理上,根据农村税费改革精神筹集公益事业所需劳务、资金。 |
关键词: | 政治改革 改革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