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图书 |
唯一号: | 150320020210004251 |
颗粒名称: | (一)规范村级干部管理机制 |
分类号: | D6 |
页数: | 1 |
摘要: | 《暂行规定》 在对村级干部范围及职数、评议及审计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界定及明确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村级干部管理机制。在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坚持 “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在村级干部教育培训上, 坚持“分级培训、注重实效”;在村级干部监督管理上,坚持“述职评议、定期审计”;在村级干部激励保障上,坚持“以绩定酬、老有所养”,对长期担任村级主要职务的老同志,实行退休制度。《暂行规定》还针对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中,由于大力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而出现的卸任村干部增多的新情况,从教育、使用、考核、奖惩几个方面规范了对卸任村干部的管理。 |
关键词: | 政治改革 改革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