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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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04189
颗粒名称: 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分类号: D05
页数: 2
摘要: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胜利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在思想理论上的提高,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思想保证。必须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02 年,市司法局党委牢固树立“关键在思想、思想出业绩”的宗旨,把思想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高度重视,紧抓不放,不仅取得了思想建设的新成效,也开创了司法行政工作大整体、大服务、大发展的新局面。监狱、劳教工作跃居全省先进行列, 济宁监狱在全省市属监狱中率先跨入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行列,市劳教所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劳教所验收。法学教育多次受到司法部和中华律函表彰。市局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关键词: 党的建设 行政建设

内容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胜利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在思想理论上的提高,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思想保证。必须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02 年,市司法局党委牢固树立“关键在思想、思想出业绩”的宗旨,把思想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高度重视,紧抓不放,不仅取得了思想建设的新成效,也开创了司法行政工作大整体、大服务、大发展的新局面。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一)思想建设是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市司法局党委把思想建设放在巩固执政党地位的高度来认识,并认为今后一个时期,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召开后, 市司法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了党的十六大精神集中教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学习成果。 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深刻领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战略部署;深刻领会了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从而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增强了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党在新时期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建设学习型机关,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最近特别强调,要始终把学习作为一项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任务来抓。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蓬勃兴起,创建学习型社会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司法局紧跟时代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创新学习方法,改进学习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采取上党课、看录像、专题讲座、会议研讨交流、知识答卷等多种形式,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政治学习日和党员活动日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局机关和局属支部相继开展了以“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为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以“三个代表”重520 中共济宁年鉴要思想为内容的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以学习优秀共产党员左静、刘云库、朱宁民,学习党的优秀领导干部孔繁森、汪洋湖为内容的“学先模、树新风”教育;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内容的公民道德教育。同时,拓宽学习领域,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结合形势任务抓好法律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广大干警职工树立了“人人学习,终生学习”的观念,在全局上下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努力建设成为学习型机关。
  二、 自觉联系实际,及时破除党员干部思想建设中的不良思想市司法局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学以致用,把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岀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学习成效的最高标准。随着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断发展,一些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开始滋生自满情绪和懒散作风,严重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发展。2002年初,市司法局党委认真分析,列举了政治学习不深入不扎实、工作畏难情绪大等十一条思想问题,集中一个月时间进行思想纪律整顿。要求每个处室和个人都写出自我剖析材料,并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从而消除了不良思想,为司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扫清了道路。
  三、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思路市司法局牢牢把握开拓创新这一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不竭源泉,不断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拓新思路。:1999年,市司法局根据当时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提出了“建一流班子、带过硬队伍、树良好形象、创一流业绩、跨先进行列”的指导思想,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产生了质的飞跃。2002年初,市司法局清理思路,适时提岀了“八大突破”的工作思路,即力争2年内,实现监狱体制改革、劳教创特色、律师行业管理、 公证机构转轨、法律服务进社区、基层司法所收编、司法鉴定管理、规范法律服务秩序等八个方面的突破和发展,较好地解决了广大干警思想方面存在的“小成即满、不敢变革、怕担风险”的落后意识,为增强竞争创新意识,再创济宁司法行政事业新辉煌增添了精神动力。
  思想建设的加强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法律援助、“ 148”建设、安置帮教、司法调解中心建设保持全国、全省领先地位,“ 148”法律服务专线成为司法部“示范”工程,济宁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全省率先实现所有乡镇成立司法调解中心的目标,安置帮教“平阳寺模式”被公安部、司法部在全国推广。 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服务体系, 公证体制改革被省司法厅誉为“济宁经验”,并在全省推广。监狱、劳教工作跃居全省先进行列, 济宁监狱在全省市属监狱中率先跨入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行列,市劳教所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劳教所验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多项工作得到部、省、市领导充分肯定。法学教育多次受到司法部和中华律函表彰。济宁市司法局、济宁监狱分别荣记司法部集体一等功。 1999-2002连续四年在省司法厅组织的年度综合考评中位居全省17市地之首,思想政治工作被司法部树为“全国先进单位”。局党委多次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委”,连续两年被评为 “全市县级党委(组)理论学习先进中心组”。市局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可以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今天的成绩,正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结出的硕果。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主要反应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识和研究济宁市情、交流社会信息,指定政策、指导工作等重要资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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