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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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04188
颗粒名称: 机关党建
分类号: D05
页数: 7
摘要: 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胜利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在思想理论上的提高,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思想保证。必须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02 年,市司法局党委牢固树立“关键在思想、思想出业绩”的宗旨,把思想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高度重视,紧抓不放,不仅取得了思想建设的新成效,也开创了司法行政工作大整体、大服务、大发展的新局面。党的十六大召开后, 市司法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了党的十六大精神集中教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学习成果。法学教育多次受到司法部和中华律函表彰。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坚持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关键词: 党的建设 行政建设

内容

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胜利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在思想理论上的提高,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思想保证。必须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02 年,市司法局党委牢固树立“关键在思想、思想出业绩”的宗旨,把思想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高度重视,紧抓不放,不仅取得了思想建设的新成效,也开创了司法行政工作大整体、大服务、大发展的新局面。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一)思想建设是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市司法局党委把思想建设放在巩固执政党地位的高度来认识,并认为今后一个时期,思想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召开后, 市司法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了党的十六大精神集中教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学习成果。 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深刻领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战略部署;深刻领会了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从而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增强了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党在新时期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建设学习型机关,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最近特别强调,要始终把学习作为一项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任务来抓。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经济蓬勃兴起,创建学习型社会已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司法局紧跟时代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创新学习方法,改进学习方式,取得了显著成效。采取上党课、看录像、专题讲座、会议研讨交流、知识答卷等多种形式,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政治学习日和党员活动日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局机关和局属支部相继开展了以“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为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以“三个代表”重520 中共济宁年鉴要思想为内容的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以学习优秀共产党员左静、刘云库、朱宁民,学习党的优秀领导干部孔繁森、汪洋湖为内容的“学先模、树新风”教育;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内容的公民道德教育。同时,拓宽学习领域,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结合形势任务抓好法律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广大干警职工树立了“人人学习,终生学习”的观念,在全局上下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努力建设成为学习型机关。
  二、 自觉联系实际,及时破除党员干部思想建设中的不良思想市司法局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学以致用,把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岀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学习成效的最高标准。随着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断发展,一些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开始滋生自满情绪和懒散作风,严重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发展。2002年初,市司法局党委认真分析,列举了政治学习不深入不扎实、工作畏难情绪大等十一条思想问题,集中一个月时间进行思想纪律整顿。要求每个处室和个人都写出自我剖析材料,并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从而消除了不良思想,为司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扫清了道路。
  三、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思路市司法局牢牢把握开拓创新这一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不竭源泉,不断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拓新思路。:1999年,市司法局根据当时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提出了“建一流班子、带过硬队伍、树良好形象、创一流业绩、跨先进行列”的指导思想,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产生了质的飞跃。2002年初,市司法局清理思路,适时提岀了“八大突破”的工作思路,即力争2年内,实现监狱体制改革、劳教创特色、律师行业管理、 公证机构转轨、法律服务进社区、基层司法所收编、司法鉴定管理、规范法律服务秩序等八个方面的突破和发展,较好地解决了广大干警思想方面存在的“小成即满、不敢变革、怕担风险”的落后意识,为增强竞争创新意识,再创济宁司法行政事业新辉煌增添了精神动力。
  思想建设的加强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法律援助、“ 148”建设、安置帮教、司法调解中心建设保持全国、全省领先地位,“ 148”法律服务专线成为司法部“示范”工程,济宁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全省率先实现所有乡镇成立司法调解中心的目标,安置帮教“平阳寺模式”被公安部、司法部在全国推广。 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服务体系, 公证体制改革被省司法厅誉为“济宁经验”,并在全省推广。监狱、劳教工作跃居全省先进行列, 济宁监狱在全省市属监狱中率先跨入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行列,市劳教所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劳教所验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多项工作得到部、省、市领导充分肯定。法学教育多次受到司法部和中华律函表彰。济宁市司法局、济宁监狱分别荣记司法部集体一等功。 1999-2002连续四年在省司法厅组织的年度综合考评中位居全省17市地之首,思想政治工作被司法部树为“全国先进单位”。局党委多次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委”,连续两年被评为 “全市县级党委(组)理论学习先进中心组”。市局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可以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今天的成绩,正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结出的硕果。机关党建 521加强党的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党组书记、局长祝爱华市人事局党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积极开展“创五好支部,做优秀党员”活动,探索加强和改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了人事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一、配齐配强支部班子,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局党组把支部建设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配强配齐班子,健全完善制度。机关支部书记由党组成员担任,严格通过民主推荐、换届选举,确保群众威信高、组织能力强、热爱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支部成员。局党组经常注意解决支部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做到监督、协助和服务三到位,并坚持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把强化党内生活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重要工作坚持向局党组请示汇报; 集体研究的问题和做出的决定,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书记当好班长,尊重和善于集中委员的意见,个人不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委员积极支持书记的工作,按照各自的分工,独立负责地完成任务,从而保证了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成绩,找出不足,使党员素质在党内生活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坚持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把每个党员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置于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建立健全了党员干部学习、工作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先后制订完善了加强学习、 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等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四簿一册”制度,要求每个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济宁市党员领导干部四项纪律》,做学习、工作和执行党的纪律的模范。
  二、 以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人事干部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局党组结合贯彻《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提出并大力倡导了以 “实事求是,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待人热情;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严谨扎实,准确细致;忠于职守, 乐于奉献”为内容的“四十字人事干部行为规范”; 为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全市人事系统深入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满腔热忱地接待每一位办理公务的干部群众,严谨细致地做好每一件具体业务工作,认真负责地办理每一次来信、来访,精心研究每一项出台的人事工作政策,尽职尽责地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任务。把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落实情况作为平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使这些要求化作了每个党员的实际行动。
  三、 加大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加强对党员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作为人事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522 中共济宁年鉴坚持政务公开,修订完善了人事工作规程,简化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把各项人事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有些工作实行了现场办公,深入基层单位上门搞好服务,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称赞。把反腐倡廉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做到了经常性教育与专题性教育相结合,常抓不懈。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要求,有重点地集中进行专题教育。如结合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讲”的要求,深入开展了廉政专题教育,引导大家把廉政建设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每年都认真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从学习有关文件、正反典型教育和对照检查、自我整改中,使大家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充分发挥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和工作,超前进行预防教育。如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军转干部安置、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考试进人、职称考试与评审、民师转正、知识分子家属子女户口“农转非”等热点工作,实施前都及时对党员干部提要求、讲纪律,从而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人事工作中去。
  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成为局党组常抓不懈的自觉行动抓出了一个团结战斗的班子,带出了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党员干部队伍。在廉洁勤政、克己奉公,捐资助学、包村扶贫、“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和各项人事工作中,涌现岀了许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的楷模。几年来,党员干部为灾区群众、下岗职工、 失学儿童、特困职工捐款捐物,积极开展“扶贫济困万人行”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反响, 市人事局1999年被省人事厅、省民政厅授予 “爱心献功臣先进集体”。全局干部职工的住房,用车、招待等方面没发生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在市纪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人事局被确定为优秀档次。党建工作的加强,有力地推动了各项人事工作的开展。1998年以来, 济宁市的公务员考核、公务员素质能力建设、军转安置、毕业生就业、引进国外智力、人事宣传、 为国有企业提供人才智力服务等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市人事局党支部连续10年被评为 “市直机关先进党支部”,市人事局连续10年被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单位”。
  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丁颖2002年,市民政局以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民政机关为目标,以“三个代表”统领机关党建工作,自觉把制度建设融入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之中,初步构建起以制度建设带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党建格局,推进了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北宿经验”、 社会大救助格局以及民政工作评价方式改革, 先后在全国推广;荣获了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发行福利彩票2. 17亿元,位居全国地级市之首;作风建设年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目标管理、民政信访等工作先后受到部、省、市的表彰。在万名代表评机关活动中再次被评为“满意单位”; 年度考核被评为“好”等次。先后有13人次立功受奖。
  一、加强党的教育制度建设, 塑造执政为民的党员干部形象机关党建 523(一) 强化党性锻炼坚持党的“三会一课” 和党员学习日制度,集中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机关作风建设年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先后聘请市委讲师团、市委党校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同时,坚持用优秀的典型引导人,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济宁收容遣送站艰苦创业、勤俭建站的经验,持续开展了学习宣传任城区南张镇敬老院院长杜永霞事迹活动,激发了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热情。
  (二) 突出思想整顿广泛开展了“爱民政事业、爱工作岗位、爱服务对象”的“三爱”教育, 增强了党员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入开展了 “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全面提速、优质服务”活动,建立了民政网站,开通了热线电话,聘请了社会监督员,诚恳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坚持党员自我评议、党内相互评议、群众参与评议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增强了党员的党性观念;加强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 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
  (三) 创新教育方法建立了“一岗双责”制度,从局党组成员到各科室负责人既抓业务工作,又抓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开展谈心活动,定期与科室的同志谈心交流,加强了机关上下之间的工作和思想沟通,畅通了机关干部职工直接向局领导反映问题、说明情况、陈述建议的渠道,使领导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理顺了干部情绪,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市民政局荣获了全市首届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
  二、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 创建团结实干争一流的坚强集体(一)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坚持党组议事和局长办公会议规则,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决策形式,党组和党支部对党务工作目标、双拥创建活动方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及大额资金使用等, 都是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力求使决策科学合理。在团结上,党组成员、支部成员之间相互关心,坦诚相见,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班子成员有职有权,个个照章办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局面。
  (二) 建立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局党组提出了“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思路,推出了让班子强起来、让党员红起来、让队伍活起来的“三让”工程,叫响了“团结岀人才,团结出干部”和“靠党性干工作,凭实绩干事业”的口号。1998年以来,市民政局机关先后推荐提拔了 8名县处级干部,先后有21名干部走上中层干部岗位。局党组2名成员被省政府记二等功。局机关党支部有2名成员被提拔为副局长职务,支部组织委员王留记,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多年被评为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2002年荣获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并荣立一等功。
  (三)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党组和支部成员认真落实 《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办法》,两袖清风,一身正气,赢得了大家的尊重和信赖。每年年底民主测评,党组和党支部成员满意率均在98%以上。 同时,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支部党员教育、与党组织和党员监督、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一起研究部署、一起贯彻落实、一起检查考核,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每次发放救灾款后,局党组成员都及时带领机关党员干部到基层暗访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堵塞了救灾资金发放和管理上的漏洞, 有效避免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对干部职工比较关心的电话费、文印费、车辆燃油维修费、会议费、接待费等开支项目,坚持按月张榜公布,促进了财务制度的落实,抑制了铺张浪费现象。
  三、加强党的作风制度建设, 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一)恤民疾苦,增强为民办事的感情深入开展了“民政干部联系户”活动,局机关30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分别与泗水、梁山、鱼台、嘉祥四个县的30户贫困户结成对子,帮助解决生产、 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成功举办了“福利千万家” 等活动,先后投入1900万元用于改善老年福利设施、资助弱势群体和贫困学生,社会反响强烈。524 中共济宁年鉴“微笑列车”活动先后免费为全市521名符合手术条件的唇腭裂患者实施了矫正手术,省民政厅和省慈善总会向中华慈善总会推荐了这一做法。
  (二) 快速及时,提高为民办事的效率创新了临时救济制度,先后向220户因突发性因素造成暂时生活困难的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33. 55 万元,都是直接送钱上门。春节期间,一个昼夜就为火柴厂2028人困难职工办结了 “绿卡”救助,确保困难职工过上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这一主题, 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17个,减幅达50%,办理时限大为缩短。
  (三) 开拓创新,拓宽为民办事的路子市民政局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民政工作领域。编制了社会救助资金预算“黄皮书”,县、乡政府依照预算执行制度足额列支社会救助资金,实现了应保尽保。推出了新建社团公示制和换届社团考评制,提高了社团管理质量,连年被省厅评为社团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社区服务实行了认证制度,进入民政部领导决策;对进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实行全程公开,连续三年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提高了安置工作透明度,受到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税收工作的开展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建市国税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为重点,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抓党风,带政风, 促行风,实现了税收收入与经济的同步增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一、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党建合力济宁市国税局从抓好党组织建设入手,逐步建立与税收工作相适应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 各单位一把手都是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两责”,对党建工作负全责,承担整体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承担落实责任,支持党建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形成了完善的领导分工机制。为保持党务队伍的稳定性、先进性,济宁市国税局以专职党务人员为骨干,成立了机关党委,建立了党务队伍网络,规范党务运行机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组织协调机制。济宁市国家税务局认识到,党建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因此,该局十分重视党员、老干部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广泛调动他们做好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各展其长,形成合力,创造一个大家关心、支持和参与党建工作的生动局面。机关党建 525二、突出“三个重点”,端正党内风气(一) 抓制度,夯实党建工作基础首先,狠抓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的落实。济宁市国家税务局建立和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做到年度有计划,月度有安排,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其次,抓好党建内部工作制度的建立。在进一步明确和严格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发展制度的同时,还先后建立了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组织生活制度》、《政治学习制度》、《党课教育制度》以及《领导班子监督考察》、《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党员领导干部述廉评廉》等20余项党建工作制度。 通过制度,使机关党建工作有了“章法”,工作步入了规范,为党建工作上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 抓阵地,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从市局机关到各直属单位都建立了党员活动室,购买了党员教育理论书籍、辅导材料、录像带等,配齐了党员教育活动所需的录音机、录像机、电视、VCD 机等硬件设施。经常组织机关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认真过好每一次组织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使党员干部学有重点,做有规范, 干有目标,达到了在学习中提高,在生活中提高的目的。济宁市国家税务局的这一做法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机关党员活动室被市委宣传部授予了“先进党员活动室”荣誉称号。
  (三) 抓“创做”,争当工作标兵、表率为更好地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济宁市国家税务局在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广泛开展了“创五好支部,做优秀党员”活动。党组一班人率先叫响了“基层向机关看齐,下级向上级看齐,群众向领导看齐”的口号,自觉做到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同时提出了机关党员干部要做学习的表率,真正把讲学习作为自觉行动,不断充实提高自己;做勤政的表率,自觉树立公仆意识;做高效务实的表率,效率优先,立说立行;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和上级局制订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通过抓“创做”活动,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抓好三个结合,谱写文明硕果(一) 党建工作与促进税收工作相结合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党员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到征收一线,协助征收单位抓收入、抓清欠,确保了收入任务的连年超额完成。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党员干部踊跃报名,带头参与竞争,有效地解决了干部能上不能下,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党员个个身先士卒,连续奋战,经过顽强拼搏,金税工程、CTAIS等先进管理系统都得以及时运行。
  (二) 党建工作与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济宁市国家税务局在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广泛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以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岀问题为主线,以强化教育、深化整改、建章立制为重点,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使党员的思想素质、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性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市国家税务局被市政务公开活动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单位。
  (三) 党建工作与推进工作创新相结合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衡量党员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能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济宁市国家税务局提出了“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奋斗目标,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济宁市国家税务局专门制订了《特殊贡献奖励办法》,对在工作中有创新项目并产生良好效益的单位和人员,从物质、精神两个方面给予重奖,有力地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自1994年全市国税系统成立以来,已组织税收收入220多亿元,市年均增长15. 44%,为国家财政收入和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全系统被评为“全省'三五'普法先进单位”; 2002年4月,被中央文明办、国务院纠风办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2002年11月, 被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等四部门评为“全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截至2002年底,全市国税系统有2个国家级青年文明号,11个省级文明单位,58个市级文明单位,12个省级青年文明号,12个省级巾帼建功示范岗,55个市级青年文明号,22个市级巾帼建功示范岗。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主要反应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识和研究济宁市情、交流社会信息,指定政策、指导工作等重要资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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