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图书 |
唯一号: | 150320020210004035 |
颗粒名称: | (二)落实连带责任,健全包保责任制 |
分类号: | D05 |
页数: | 1 |
摘要: | 为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的责任,公司实行了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制度,并以文件的形式印发,谋求全体职工的广泛监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公司党政“一把手”对全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部室、单位的廉政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岀现重大问题, 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追究上一级领导的责任,直至公司党政“一把手”。连带责任制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人人身上有压力、有动力,不仅主动抓生产经营,而且积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公司上下形成了完善的包保体系。 |
关键词: | 党的建设 企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