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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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02670
颗粒名称: 第六条
分类号: G261
页数: 1
摘要: 接受申办对象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处理,不论数额多少,一律给予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或者责令辞职、免职、解聘、辞退等组织处理。
关键词: 档案资料 行政工作

内容

接受申办对象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中纪发[2001]6号)第四条的规定处理,不论数额多少,一律给予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或者责令辞职、免职、解聘、辞退等组织处理。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主要反应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识和研究济宁市情、交流社会信息,指定政策、指导工作等重要资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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