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村级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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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02661
颗粒名称: 济宁市村级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
分类号: G261
页数: 2
摘要: 济纪发6号《中共济宁市纪委济宁市监察局制定〈济宁市村级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试行)〉》一、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二、认真落实“取消村级招待费”的规定;三、不准用公款为村干部配备移动电话、安装住宅电话;四、严格控制用公款购买小汽车;五、不准贪占集体、村民材物;六、村级集体项目承包,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度;七、不准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加重农民负担, 侵害农民利益;八、充分发扬民主,不准个人独断专行或少数人说了算;九、认真实行村务公开; 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
关键词: 档案资料 重要文件

内容

济纪发【2002】6号《中共济宁市纪委济宁市监察局制定〈济宁市村级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试行)〉》一、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二、认真落实“取消村级招待费”的规定;三、不准用公款为村干部配备移动电话、安装住宅电话;四、严格控制用公款购买小汽车;五、不准贪占集体、村民材物;六、村级集体项目承包,必须实行招投标制度;七、不准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加重农民负担, 侵害农民利益;八、充分发扬民主,不准个人独断专行或少数人说了算;九、认真实行村务公开; 十、崇尚科学,移风易俗。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主要反应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识和研究济宁市情、交流社会信息,指定政策、指导工作等重要资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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