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坚持走经营城市之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02209
颗粒名称: 六、坚持走经营城市之路
分类号: TU984
页数: 3
摘要: 坚持走经营城市之路,建立城市建设市场化运作机制(二十六)大力推进城市资产经营,增强城市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城市是最大的国有资产的观念,把城市资产作为重要的国有资产来经营,努力实现由建设城市向经营城市转变,由封闭运行向开放竞争转变,由政府单一投资向多元化投资转变,走出“以城聚财、以城兴城”的新路子。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
关键词: 城市建设 城市发展

内容

坚持走经营城市之路,建立城市建设市场化运作机制(二十六)大力推进城市资产经营,增强城市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城市是最大的国有资产的观念,把城市资产作为重要的国有资产来经营,努力实现由建设城市向经营城市转变,由封闭运行向开放竞争转变,由政府单一投资向多元化投资转变,走出“以城聚财、以城兴城”的新路子。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采用BOT、T(OT等方式建设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建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收费还贷机制,对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只要有收费机制或投资收益比较稳定的,都可积极吸纳企业、 民间资金和外资进入。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经营,都可以公开向社会招标。盘活城市现有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将城市基础设施部分或全部资产通过产权转让、入股、拍卖、使用权出让、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进行资产运营。充分利用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权、基础设施使用权、 市政公用设施冠名权、广告经营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通过招标、拍卖,发挥无形资产的效益。改革公用事业运营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对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城市公用行业按照 “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定价,促使其向产业化、 企业化方向发展。
  (二十七)拓展城市建设资金渠道,加大城市建设投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城市建设多渠道、多元化投资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强化各项城市建设行政事业性税费征收力度,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足额征收,确保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城市建设和经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加入 WTO的机遇,加大城建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大商社、大集团参与城市开发建设,吸纳民间、社会资金投入城市公用设施建设。
  (二十八)以地生财,搞好城市土地资产经营强化国有土地资产运营,确保城市政府对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征用、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供应,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全面实施国有土地储备、租赁、招标拍卖制度,加大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的力度,对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商业、金融、旅游、娱乐用地及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用地意向的,要实行公开招标拍卖。盘活企业存量土地资产,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收益的征收和管理,严禁减免和挤占挪用土地出让金、租金等土地收益,城市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小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方式和使用方式,除依法划拨外,其余新增用地均应实行有偿使用。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外,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和集体土地有偿使用收益全部留给镇政府,用于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
  (二十九)放开搞活住房二、三级市场,扩大城市住房消费深化城市住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住房流通、 供应和维修服务体系,全面构建新的住房体制。 围绕理顺管理体制、完善配套政策、简化办事程序、强化金融支持、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行为、 拓展消费服务,建立起新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取消所有不必要的住房上市限制,促进住房交易。
  (三十)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凡已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一定年限,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市内外公民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准许在城市落户。放开各类人才的入户政策,放宽流动人口进城落户的限制,对专业人才和投资者进城给予优惠和鼓励。同时,要注意防止城市人口低层次膨胀和迁移人口的老龄化。
  (三十一)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落实城镇就业、培训和养老、失业、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规范用人单位行为,取消不符合有关法规的招工前提条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适时调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鼓励和发动民间组织、企业、个人和海外组织采取独资、合资、民办公助等形式兴办老年公寓等各类民政社会福利事业。进城农民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可参照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交费管理办法,申请加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待遇。
  (三十二)加快小城镇建设体制创新,促进中心镇发展加强产业引导,积极实施有利于促进二、三产业向中心镇以上城镇集中的产业政策,吸引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到中心镇投资建设。加强乡镇工业园区建设,有计划地将各类农村专业市场、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农业科技示范项目等,适当集中在中心镇。新建乡镇企业项目、乡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原有乡镇企业改造搬迁,以及大中城市迁出的工业企业原则上要集中放在中心镇。农村电网改造、农村通信设施扩容换代等也要优先安排在中心镇。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企业、个人和外商以多种方式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发展小城镇公用事业,搞好小城镇道路、供电、供排水、公路、广播电视、通讯等设施建设。对全市22个中心镇进行重点培植,使其尽快形成规模。

知识出处

中共济宁年鉴2003

《中共济宁年鉴2003》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主要反应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识和研究济宁市情、交流社会信息,指定政策、指导工作等重要资料情况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