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签订“四保”合同让农民种上放心药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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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2002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02023
颗粒名称: 二、签订“四保”合同让农民种上放心药材
分类号: D035.1
页数: 1
摘要: 药材卖出去是宝,卖不出去是草。为使药农种植放心药材, 中心采取了与药农签订保种子发芽率、保跟踪技术服务、保产品全部回收、保最低亩产值的“四保”合同。合同明确承诺,如若种植品种安排失误,技术服务不到位造成了损失,由中心负责赔偿,并说到做到,保证兑现。由于长期履行“四保”合同,中心的信誉逐步提高,药材种植面积不断扩大,药农收入不断增长。不少农户的中药材当年亩效益达到 6000元以上,真正步入了中心与药农实现双赢的良性发展轨道。
关键词: 行政工作 药材经济

内容

药材卖出去是宝,卖不出去是草。为规避风险,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长期以来,中心恪守“金奖、银奖,不如农民夸奖;千好、万好,不如农民说好”的原则,在发展药材种植上不借助行政命令,不搞虚假的煽动和唯利是图的鼓动,而是真心实意、 实实在在地在药农与市场之间架起了生产、销售的金桥,担当起龙头重任。为使药农种植放心药材, 中心采取了与药农签订保种子发芽率、保跟踪技术服务、保产品全部回收、保最低亩产值的“四保”合同。合同明确承诺,如若种植品种安排失误,技术服务不到位造成了损失,由中心负责赔偿,并说到做到,保证兑现。由于长期履行“四保”合同,中心的信誉逐步提高,药材种植面积不断扩大,药农收入不断增长。不少农户的中药材当年亩效益达到 6000元以上,真正步入了中心与药农实现双赢的良性发展轨道。

知识出处

2002中共济宁年鉴

《2002中共济宁年鉴》

主要反应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识和研究济宁市情、交流社会信息,指定政策、指导工作等重要资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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