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配套措施,确保“三清一创”工作的落实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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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2002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01770
颗粒名称: 二、制定配套措施,确保“三清一创”工作的落实
分类号: D267
页数: 1
摘要: 在推进“三清一创”工作法的过程中,为防止走过场,乡党委制订并实施了四项配套保证措施。年度考核后,乡党委对实绩突出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和优秀机关干部,在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给予披红戴花,大力表彰奖励,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给予优先考虑。四是主要领导干部分管分包工作“捆绑”责任制乡党委将乡主要领导力量划分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治安信访和精神文明建设四条战线,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对分包的领导干部,乡党委赋予他们三项权力:对分包单位突发事件有临时处置权,对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有领导调度权,对分包的部门责任人奖惩任免有重要建议权。年终评价主要领导人实绩,既看分管工作又看分包工作, 相互“捆绑”,综合考评。
关键词: 党建工作 基层党建

内容

在推进“三清一创”工作法的过程中,为防止走过场,乡党委制订并实施了四项配套保证措施。
  一是目标岗位责任制对全乡机关干部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奖惩措施,实现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目标。
  二是督查督办责任制采取联合督查、定点督查、群众督查、定期与随时督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 真督真查、明督暗查,重落实重实效。对乡党委、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 一月一通报,进行全程监督。
  三是考核奖惩责任制科学细化考核指标,对领导班子考察、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公务员、部门负责人考核进行综合考评,坚持考实考准,拉开档次, 抓住先进、落后两个方面的典型,加大奖惩力度。 年度考核后,乡党委对实绩突出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和优秀机关干部,在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给予披红戴花,大力表彰奖励,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给予优先考虑。对实绩一般或较差的单位、单位负责人、部分机关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确保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
  四是主要领导干部分管分包工作“捆绑”责任制乡党委将乡主要领导力量划分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治安信访和精神文明建设四条战线,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对分包的领导干部,乡党委赋予他们三项权力:对分包单位突发事件有临时处置权,对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有领导调度权,对分包的部门责任人奖惩任免有重要建议权。年终评价主要领导人实绩,既看分管工作又看分包工作, 相互“捆绑”,综合考评。

知识出处

2002中共济宁年鉴

《2002中共济宁年鉴》

主要反应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识和研究济宁市情、交流社会信息,指定政策、指导工作等重要资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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