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2002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
唯一号: | 150320020210001770 |
颗粒名称: | 二、制定配套措施,确保“三清一创”工作的落实 |
分类号: | D267 |
页数: | 1 |
摘要: | 在推进“三清一创”工作法的过程中,为防止走过场,乡党委制订并实施了四项配套保证措施。年度考核后,乡党委对实绩突出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和优秀机关干部,在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给予披红戴花,大力表彰奖励,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给予优先考虑。四是主要领导干部分管分包工作“捆绑”责任制乡党委将乡主要领导力量划分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治安信访和精神文明建设四条战线,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对分包的领导干部,乡党委赋予他们三项权力:对分包单位突发事件有临时处置权,对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有领导调度权,对分包的部门责任人奖惩任免有重要建议权。年终评价主要领导人实绩,既看分管工作又看分包工作, 相互“捆绑”,综合考评。 |
关键词: | 党建工作 基层党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