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泛宣传《国防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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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2002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00204
颗粒名称: (二)广泛宣传《国防教育法》
分类号: E20
页数: 1
摘要: 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活动2001年是国防教育的大事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于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施行,全民国防教育日也正式启动等等。为此,军分区上下围绕宣传 《国防教育法》,以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启动为契机, 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多项国防教育活动。结合市国防教育中心和市中区民兵训练基地的落成典礼,组织市六大班子和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人开展了军事日活动,协调市委、市政府在太白广场召开国防教育日启动大会。全市有7个单位和7名个人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评为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三是推出了一批爱国拥军典型。
关键词: 工作成绩 国防教育

内容

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活动2001年是国防教育的大事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于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施行,全民国防教育日也正式启动等等。为此,军分区上下围绕宣传 《国防教育法》,以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启动为契机, 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多项国防教育活动。一是创建了济宁市国防教育中心。为适应新形势下国防教育的需要,济宁市和市中区共同投资1200万元,建成了集开展国防教育和民兵军事训练为一体的市国防教育中心。结合市国防教育中心和市中区民兵训练基地的落成典礼,组织市六大班子和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人开展了军事日活动,协调市委、市政府在太白广场召开国防教育日启动大会。二是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国防教育法》的颁布,军分区积极在全市人民中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投资近十万元,制作宣传图板260块,出动宣传车13台,张挂过街横幅一千多幅,开设国防法咨询站240余个,较好地促进了全民国防教育的落实, 在山东省国防教育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共筑新世纪长城”活动中,全市先后有30万人参加,受到了省国防教育委员会的表彰。全市有7个单位和7名个人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评为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三是推出了一批爱国拥军典型。 在国防教育中,充分坚持“抓典型、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注重发现、培养、宣传、推广典型,推出了汶上县“爱国拥军的好妈妈马秀兰”,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的反响。

知识出处

2002中共济宁年鉴

《2002中共济宁年鉴》

主要反应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识和研究济宁市情、交流社会信息,指定政策、指导工作等重要资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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