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泗水县原副县长曹恒学挪用公款、受贿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2002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00197
颗粒名称: 一、泗水县原副县长曹恒学挪用公款、受贿案
分类号: D564
页数: 1
摘要: 曹恒学因挪用公款190万元,受贿现金、物品折合人民币28431.06元、美元3200元,贪污7060 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0年。①1997年11月,曹恒学在担任泗水县财政局局长期间,违反规定,擅自决定拆借国库券190万元,弄虚作假,以扶持乡镇企业的名义,挪用给私营业主杨x x个人炒股使用,致使本息192万余元无法追回,造成巨大损失。③ 1996年6月,曹恒学在担任县财政局局长期间,将已由县外贸集团公司出资的出国机票7060元在本单位报销,并据为己有。
关键词: 严执党纪 典型案例

内容

曹恒学因挪用公款190万元,受贿现金、物品折合人民币28431.06元、美元3200元,贪污7060 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10年。 ①1997年11月,曹恒学在担任泗水县财政局局长期间,违反规定,擅自决定拆借国库券190万元,弄虚作假,以扶持乡镇企业的名义,挪用给私营业主杨x x个人炒股使用,致使本息192万余元无法追回,造成巨大损失。②1995年至1997年,曹恒学在担任县财政局局长期间,借发放财政周转金和本局职工工作调动等时机,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贿赂现金、物品折合人民币28431.06元,美元3200元。③ 1996年6月,曹恒学在担任县财政局局长期间,将已由县外贸集团公司出资的出国机票7060元在本单位报销,并据为己有。

知识出处

2002中共济宁年鉴

《2002中共济宁年鉴》

主要反应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识和研究济宁市情、交流社会信息,指定政策、指导工作等重要资料情况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