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2002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
唯一号: | 150320020210000147 |
颗粒名称: | 四、完善政策措施 |
分类号: | F202 |
页数: | 2 |
摘要: | 从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和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以转让、租赁方式流转,流转收益的70%可留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二)采取土地置换政策,帮助集体经济薄弱村建立稳定的集体收入来源。镇政府按照与村签订的协议,合理处置土地收益分配,在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同时,壮大和发展村集体经济。市、县两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县级财政每年从这些企业上缴地方税收的增长部分中,提取一定数量的资金,奖励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招商引资有功人员。把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 经济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