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2002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
唯一号: | 150320020210000135 |
颗粒名称: | 14.建立健全责任制 |
分类号: | D262 |
页数: | 1 |
摘要: | 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县市区委是关键,乡镇党委负有直接责任。县、乡党委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入开展“三级联创” 活动,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县市区委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分管书记要靠上亲自抓调研、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乡镇党委书记要当好 “直接责任人”,全面了解和掌握村级班子的状况, 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和完善县、乡领导干部包村责任制,县市区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建立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剖麻雀,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
关键词: | 组织建设 组织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