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2002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
唯一号: | 150320020210000134 |
颗粒名称: | 五、加强领导不断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
分类号: | D262 |
页数: | 2 |
摘要: | 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县市区委是关键,乡镇党委负有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要当好 “直接责任人”,全面了解和掌握村级班子的状况, 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村级组织建设面广量大,政策性、法律性强,任务艰巨,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村级组织建设的任务目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组织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责任。政法部门要严厉打击农村中的邪恶势力,确保农村稳定。民政部门要抓好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落实。共青团、妇联、武装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抓好群团组织建设, 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
关键词: | 组织建设 组织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