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村级工作规范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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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2002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00130
颗粒名称: 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村级工作规范化
分类号: D638
页数: 1
摘要: 提高村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凡涉及村里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向群众公开。对财务帐目要坚持每季度公布一次,各县市区要统一确定公开日,对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村都要建立专门的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小额开支的审批、大额开支的审报、收支帐目的清查、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等。乡镇经管站和审计所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认真落实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依法治村,实行村民自治。罢免村委会成员,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关键词: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内容

11•提高村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凡涉及村里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向群众公开。对财务帐目要坚持每季度公布一次,各县市区要统一确定公开日,对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村都要建立专门的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要以 “四规范一满意”(规范形式、内容、时间、程序,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好村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努力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小额开支的审批、大额开支的审报、收支帐目的清查、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等。乡镇经管站和审计所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要认真落实以资金、帐目双代管为主要内容的“村帐乡管”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村会计委派制,通过公开考选、异村任职、连村任职等办法选任村会计,促进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12.坚持依法治村,实行民主管理。认真落实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依法治村,实行村民自治。村级要普遍建立“两会一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民主监督小组),明确“两会一组”成员组成及其条件、职责、权利,规范议事内容和议事规则,确定活动方式、活动程序和活动时间,充分发挥其作用。凡属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分别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
  13. 建立健全制度,对村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一是乡镇领导干部同村干部定期谈话制度。 谈话由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成员负责实施,原则上每年两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针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加以解决。二是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年底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述职,由党员、群众代表对班子和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评议结果作为村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三是村干部诫勉制度。根据民主评议和工作表现,对群众威信低、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有失误的,乡镇 (街道)党委研究,实行诫勉,限期整改。诫勉期满, 确已改正错误的,解除诫勉决定;对态度不端正、未改正错误的,要严肃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切实加强对离任村干部的管理,建立奖优罚劣监督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四是村干部辞职制度。根据村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乡镇党委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应劝其主动辞去现职,拒不辞职的,要撤职或依法罢免。罢免村委会成员,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知识出处

2002中共济宁年鉴

《2002中共济宁年鉴》

主要反应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识和研究济宁市情、交流社会信息,指定政策、指导工作等重要资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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