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2002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
唯一号: | 150320020210000130 |
颗粒名称: | 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村级工作规范化 |
分类号: | D638 |
页数: | 1 |
摘要: | 提高村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凡涉及村里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向群众公开。对财务帐目要坚持每季度公布一次,各县市区要统一确定公开日,对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村都要建立专门的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小额开支的审批、大额开支的审报、收支帐目的清查、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等。乡镇经管站和审计所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认真落实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依法治村,实行村民自治。罢免村委会成员,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
关键词: |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