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宁市委关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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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2002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唯一号: 150320020210000116
颗粒名称: 中共济宁市委关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
分类号: D262
页数: 1
摘要: 济发〔2001〕18号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强化农村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按照江泽民同志 “三个代表”的要求和省委《关于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提出以下意见。培训情况,及时记入农村党员干部培训档案。触犯刑律的,要坚决依法进行打击。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关键词: 党的组织 政治工作

内容

济发〔2001〕18号 (2001 年 8 月 23 日 )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强化农村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按照江泽民同志 “三个代表”的要求和省委《关于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全面提高村级干部素质1. 扎实抓好村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法步骤进行。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抓好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和规定书目的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村干部头脑,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切实找准解决村级班子和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加大对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和处置力度, 疏通出口,纯洁党员队伍。市、县、乡三级都要选派机关干部到后进村驻村蹲点,整顿后进班子,抓好村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以“干部是否受到教育,农民是否得到实惠,群众是否满意” 为标准,确保学习教育活动的质量。
  2. 抓好经常性教育培训。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以县、乡党校为主阵地,分期分批搞好农村党员干部的集中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党员干部整体素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由县市区负责培训,其他村级干部由乡镇负责培训。村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每个县市区都要建立农村干部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基地“进门是课堂,出门是现场”的作用,组织广大村干部重点学习农村实用技术知识,增强面向市场、发展经济、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做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培训情况,及时记入农村党员干部培训档案。
  3. 教育引导村干部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善于运用经济的、法律的、政策的和示范服务的方法,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切实解决目前一些地方村干部存在的宗旨观念和理想信念不牢的问题,带领农民群众发展经济的思路不宽、本领不够的问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工作、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不高的问题,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意识不强的问题。努力提高村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违反政策现象的发生,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凝聚和团结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4. 积极探索适应新时期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要求的村级党组织设置模式。根据产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村企共建、邻村共建等形式,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党员人数符合党章规定、经济规模较大的村,可以建立党委(总支),按行业和单位设置下属党支部。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乡镇企业和农村新兴经济组织,要单独建立党的组织,明确隶属关系,做好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增强党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二、加强班子建设,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5. 坚持分类指导,集中抓好村级班子的整顿建设。县、乡党委要定期对村级组织,特别是对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排队, 做到心中有数。要突出抓好后进村党支部的整顿转化工作,采取“倒排查”的办法,列出单子,建档立卡,实行重点管理。要从每个村的实际出发,找准症结,突出班子建设这个重点,一村一法,综合治理。对少数情况复杂,家族、宗教甚至流氓恶势力干预村级事务的村,要派强有力的工作组,区别不同情况,集中进行整治。触犯刑律的,要坚决依法进行打击。在抓好后进村党支部整顿的同时,坚持分类指导,全面提高村级班子建设整体水平。对经济强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引导他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找差距,鼓干劲,不断上水平、上台阶,当好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和领头雁;对中间状态的村,要抓住启动班子内在活力这个关键,找准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激励和帮促措施,使其尽快跨入先进行列。要注意抓好团支部、妇代会、民兵、治保、调解等其他村级组织的配套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争创“五个好”村党支部活动,力争到2005年,全市有80% 以上的村达到“五个好”目标。
  6.大胆改革村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着眼改善村级班子结构,提高班子的整体战斗力,全面实行 “两推一选”、公开考选、任前公示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村干部选用新机制,促进农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解决村级人才缺乏、村干部难选的问题。要抓住选人这个关键,调整充实好村级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要按照新时期农村基层干部标准,放开视野, 拓宽渠道,真正把那些年纪轻、文化高、公道正派、 愿意为群众服务、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真本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村级班子中来。对支部班子缺职特别是没有支部书记的村,要采取多种方式限期配备好。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要结合县、乡机构改革,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政治素质高、熟悉农村工作的机关干部、职工到村里任实职。也可以从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和退伍军人中选派,还可以采取向社会公开考选的办法选拔。建立以村级后备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为重点的人才培养机制。 认真做好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工作,重点抓好党的力量薄弱、三年以上没发展党员的村、乡镇企业的发展党员工作。乡镇发展的党员,村和乡镇企业的农民、工人要占80%以上,35岁以下的要占70%以上,妇女要占27%以上。通过努力,全市党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45岁以下的要逐步达到70%以上,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50%以上,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成员要达到2/3以上。
  7. 理顺村“两委”关系,规范村“两委”工作。县、乡党委要加强对村委会直接选举工作的领导, 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村党支部要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领导,支持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村委会要自觉接受村党支部的领导,定期向村党支部汇报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逐步提高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建设精干高效的村级班子,力争到2005年,“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兼”的比例达80%以上。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和享受补贴的人数。10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职数一般不超过3人;1000人至2000人的村,一般不超过4人;2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超过5人。 其他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不得超过每村总人口的 2%。。县、乡党委要研究措施,保证村(居)干部的工资和补贴及时发放。要改进补贴发放办法,村干部的补贴要根据村干部的岗位责任、工作实绩和村里的经济状况,充分体现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原则。固定补贴数额一般应略高于本地村民当年人均纯收入,村党支部书记的补贴应略高一些。
  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的物质基础8. 选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路子。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通过发展专业村,围绕搞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兴办农产品批发市场,成立合作经济组织,创办服务实体,开展中介服务等,走服务创收的路子;集体统一开发荒山、荒水、荒滩、塌陷地,挖掘资源潜力,走资源开发增收的路子;通过建立集体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对集体的水利设施、企业厂房、设备等实行租赁或承包经营,盘活闲置集体资产,走资产增值增收的路子;搞活集体土地经营,走以地生财的路子;办好村办企业,走企业强村的路子,不断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9. 切实加大帮扶力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一定基础的,要进一步发展提高现有项目,搞好集体资产管理,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帮扶力度,做到思想上引、政策上扶、方法上教、工作上帮,在资金、项目、人才、信息、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积极采取与强村联合、强弱合并、强企带动等多种办法,加快欠发达村经济的发展步伐。
  10、 保证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各县市区要制定有关政策,从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扶持和鼓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采取切实措施,充分调动农村干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自觉性。要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法则,认真总结发展集体经济的经验教训,不能简单地走老路,不能损害农民利益,也不能盲目地上项目、办企业,增加新的债务包袱。
  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村级工作规范化11•提高村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凡涉及村里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向群众公开。对财务帐目要坚持每季度公布一次,各县市区要统一确定公开日,对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村都要建立专门的公开栏,进行张榜公布。要以 “四规范一满意”(规范形式、内容、时间、程序,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好村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努力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小额开支的审批、大额开支的审报、收支帐目的清查、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等。乡镇经管站和审计所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要认真落实以资金、帐目双代管为主要内容的“村帐乡管”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村会计委派制,通过公开考选、异村任职、连村任职等办法选任村会计,促进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12.坚持依法治村,实行民主管理。认真落实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原则,依法治村,实行村民自治。村级要普遍建立“两会一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民主监督小组),明确“两会一组”成员组成及其条件、职责、权利,规范议事内容和议事规则,确定活动方式、活动程序和活动时间,充分发挥其作用。凡属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分别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
  13. 建立健全制度,对村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一是乡镇领导干部同村干部定期谈话制度。 谈话由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成员负责实施,原则上每年两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针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加以解决。二是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年底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述职,由党员、群众代表对班子和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评议结果作为村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三是村干部诫勉制度。根据民主评议和工作表现,对群众威信低、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有失误的,乡镇 (街道)党委研究,实行诫勉,限期整改。诫勉期满, 确已改正错误的,解除诫勉决定;对态度不端正、未改正错误的,要严肃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切实加强对离任村干部的管理,建立奖优罚劣监督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四是村干部辞职制度。根据村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乡镇党委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应劝其主动辞去现职,拒不辞职的,要撤职或依法罢免。罢免村委会成员,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加强领导,不断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14. 建立健全责任制。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县市区委是关键,乡镇党委负有直接责任。县、乡党委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入开展“三级联创” 活动,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县市区委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分管书记要靠上亲自抓调研、抓部署、抓检查、抓落实。乡镇党委书记要当好 “直接责任人”,全面了解和掌握村级班子的状况, 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和完善县、乡领导干部包村责任制,县市区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建立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剖麻雀,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15.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村级组织建设面广量大,政策性、法律性强,任务艰巨,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村级组织建设的任务目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组织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责任。 纪检、宣传、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都要抓好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政法部门要严厉打击农村中的邪恶势力,确保农村稳定。民政部门要抓好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落实。共青团、妇联、武装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抓好群团组织建设, 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16•强化督导检查。县市区每半年、乡镇党委每季度要对村级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考核和情况通报。严格奖惩兑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思想和工作到位,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效显著的县、乡党委书记,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由于工作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知识出处

2002中共济宁年鉴

《2002中共济宁年鉴》

主要反应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识和研究济宁市情、交流社会信息,指定政策、指导工作等重要资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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