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2002中共济宁年鉴》 图书 |
唯一号: | 150320020210000097 |
颗粒名称: | 6.严肃乡镇工作纪律 |
分类号: | D261.3 |
页数: | 2 |
摘要: | 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日、民情恳谈和政务、财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乡镇干部行为。乡镇干部每月在乡镇吃住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2天,节假日或休息日轮流值班,并确保有一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昼夜带班,切实解决乡镇干部 “走读”问题。各县市区委对此要做出相应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规定的落实。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越级、集体上访及重大责任事故和严重涉农事件、恶性案件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
关键词: | 党的作风 作风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