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磨李村土改前2户富农占有财产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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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香磨李居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1020220002153
图表名称: 香磨李村土改前2户富农占有财产
起始页: 0398.pdf
结束页: 0398.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F426.61
关键词: 香磨李村 土地改革 财产

内容

项目 数量 姓名 人 口 劳 动 力 占 地 房 屋 拥有大牲畜和农具数 雇 工 数 剥削天数 牛 马 驴 骡 犁 耙 大 车 推 车 水 车 某 某 5 口 2个 40亩 15间 - - - - 1 1 1 1 1 1 短工 1个 180天 某 某 4 口 1个 25亩 4间 - - - - 1 1 1 1 1 1 1个 250天 2户 9 口 3个 65亩 19间 - - - - 2 2 2 2 2 2 2个 430天 备 注 ① 地主、富农除雇用长工外,农忙时还雇用短工。 ②“城户地主”指在城市居住,有门店经商,在香磨李村有土地、房屋,出租给无地农民租 种,按地收租。 ③土改前全村2户富农,共9 口人,占有土地65亩,占有房屋19间,分别占全村土地的 8.1%,房屋的 7.9%。 ④平均每户富农占地32.5亩,占有房屋9.5间,每人占有土地7.2亩,每人占有房屋2.1间。

知识出处

香磨李居志

《香磨李居志》

出版者:山东人民出版社

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记述原则,反映了香磨李居的历史与现状。记述时限上起事物发端,断至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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