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市中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120020220005355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公费医疗 |
分类号: | R192 |
页数: | 2 |
页码: | 536-53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市中区自1953年起实行公费医疗,公费医疗对象包括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干部、勤杂人员、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以及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举办的干部学校、训练班等单位的脱产工作人员和国家财政列支的学校教职员、扫盲专职干部、脱产的干部学校、训练班、机关干部学校专职教员。公费医疗经费的报销范围包括药品材料费、住院费、注射、穿刺、手术、理疗、化验、透视、拍片、输血、输氧、针炙、推拿、按摩、拔牙、补牙、验光等医疗费。1989年公费医疗经费由市公费医疗办公室统一管理,到1990年5月公费医疗经费下放到区管理,并增设4个医疗点,由医院承包给个人或单位,一年拨款122.8万元。 |
关键词: | 市中区 卫生 公费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