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市中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120020220005240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经济审判 |
分类号: | D926.22 |
页数: | 2 |
页码: | 419-420 |
摘要: | 本文记述的是1981年7月,济南市第五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区经济审判庭,负责审理与经济有关的纠纷案件,并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事业的发展。自1981年至1985年底,经济审判庭收案192件,审结167件,结案率为87%。1982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实施了《经济合同法》,随后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法规,经济审判活动更加开展,受理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从1986年至1990年,经济审判活动树立了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的指导思想,一年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341件,审结1301件。其中80%是债权债务纠纷。为了解决经济纠纷案件增多的问题,1988年经济审判派出了巡回法庭到七贤镇、郎茂山等重点地区巡回审理。1981年7月至1990年底,经济审判庭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533件,审结1468件。 |
关键词: | 市中区 经济 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