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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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市中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523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刑事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2
页码: 418-419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济南市市中区法院自1953年成立以来,历经多个时期和运动。在1955年至1956年期间,以保卫经济建设和镇压反革命为中心,审结了544件刑事案件;在1957年至1965年期间,随着整风反右、“三反”运动、“四清”运动的进行,审结了1830件刑事案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年至1976年),审结了347起刑事案件。自1977年开始,法院逐渐走上正轨,审判工作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审结了661件各类刑事案件。自1986年至1990年,共审结了447起案件,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大要案公开审理,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大会宣判。同时,该法院还对一些历史申诉案件进行过复查处理,并对部分案件做出了改判决定。
关键词: 市中区 刑事 审判

内容

1955年7月~1956年,刑事审判主要以保卫经济建设为中心,配合三反、五反,镇压反革命,参照《镇压反革命条例》与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惩办与宽大相结合。这一时期办结各类刑事案件544件。
  1957~1965年,配合整风反右、“三反”运动、“四清”运动,保卫总路线、人民公社、“大跃进”及四化为中心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区法院共审结判处15年以下刑期的刑事案件1830件,其中,1958年占52%。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审结刑事案件347件。
  1977年开始,重建审判委员会,法院工作逐步走上正轨。1977~1985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61件。
  1986~1990年,审判工作继续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大要案公开审理,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大会宣判,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共审结447起案件。
  刑事审判自建院以来复查处理了一批申诉案件。1963年集中复查了1958~1961年的621件刑事案,其中重点复查了311件,正确判决率为81.7%,错案畸重,事实不清的57件,占18.7%。1978年对1966年以后审结的380起案件进行了复查,改判91件93人,改判率为26.9%。1981年复查了169件历史申诉案,改判67件,改判率为43.5%。

知识出处

市中区志

《市中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本书志采用小编结构,平行分目。设篇、章、节、目,采用记、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概述”冠于志首,总括全志。“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志为主体。共设26篇105章249节。内容包括行政区域、地理环境、人口、城市建设、交通、邮电、街道办事处、镇、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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