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市中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5236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4
页码: 418-421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济南市市中区审判包括机构、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经济审判、行政审判告诉申诉审判、执行情况。
关键词: 济南市 市中区 审判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清朝末年,馆驿街东部始建济南地方审判厅,与山东高等审判厅、山东模范监狱(1915年改称山东第一监狱)在同一地址。1948年解放前夕,辖区案件分别由济南地方审判厅所设简易庭和济南地方法院审理。
  济南解放后,济南特别市第五区政府设调解股,配干部3人。1953年6月,建立济南市人民法院第五区分庭,为济南市法院派出机构,设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书记员,配备干部9人,主要审理辖区内轻微刑事案和一般民事案,院址设经六纬一路区人委院内。1955年7月,成立济南市第五区人民法院。是年9月,称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1956年4月,人员增至13人,院址迁往林祥南街区公安分局院内。1965年11月又迁至经二路6号院内。
  1967年“文化大革命”初期,改称红旗区人民法院。1968年2月实行军事管制,公、检、法设立军事管制小组合署办公,法院编为审判班。1976年复称市中区人民法院,驻经二路6号,是年结束军管。
  1980年设刑事庭、民事庭、办公室,人员增到19人。1981年增设经济庭,并增设正、副庭长、办公室主任等职。1982年19名部队转业干部充实政法机关,全院增到38人。1985年定编49人,实有50人。1989年增设行政庭,告诉申诉庭、执行庭、政工科。全院干警增到76名。同年6月,院址迁往自由大街11号。1990年增设研究室。
  1987年6月,七贤人民法庭归属市中区法院。1988年9月,成立七里山人民法院,1989年5月以后,又相继成立大观园、杆石桥、舜玉路、岔路街、共青团路、魏家庄等人民法庭,审理轻微刑事、民事案件和一般经济纠纷案件。
  1990年,驻区审判机构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第二节 刑事审判
  1955年7月~1956年,刑事审判主要以保卫经济建设为中心,配合三反、五反,镇压反革命,参照《镇压反革命条例》与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惩办与宽大相结合。这一时期办结各类刑事案件544件。
  1957~1965年,配合整风反右、“三反”运动、“四清”运动,保卫总路线、人民公社、“大跃进”及四化为中心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区法院共审结判处15年以下刑期的刑事案件1830件,其中,1958年占52%。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审结刑事案件347件。
  1977年开始,重建审判委员会,法院工作逐步走上正轨。1977~1985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61件。
  1986~1990年,审判工作继续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大要案公开审理,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大会宣判,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共审结447起案件。
  刑事审判自建院以来复查处理了一批申诉案件。1963年集中复查了1958~1961年的621件刑事案,其中重点复查了311件,正确判决率为81.7%,错案畸重,事实不清的57件,占18.7%。1978年对1966年以后审结的380起案件进行了复查,改判91件93人,改判率为26.9%。1981年复查了169件历史申诉案,改判67件,改判率为43.5%。
  第三节 民事审判
  1953年区五分庭成立至1990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1172件。案件结构依次为婚姻、房产、债务、继承、赔偿等。婚姻案件比率自1954~1958年为37%,1974~1978年上升到68.7%,1978~1990年上升到70%。
  1953年“三反”、“五反”运动中,受案未处理造成积案1000余件,1954年突击结案766件,平均每人办理20件。1955~1965年结案3436件。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废弃了正常的审判制度和程序,10年共结案915件。
  1977年以后民事审判制度、审判程序逐步恢复健全,随着社会的日趋稳定,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民事权益得到保障,民事案件逐年增多,1977年受理78件,1987年上升到923件。1982年《民事诉讼法》实施,民事审判坚持严肃执法,抓好调解为主,注重思想疏导,宣传法制,防止矛盾激化。1977~1990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562件。
  1953年辖区建立由街道、工厂、企业抽专人组成的各街道居委会及有关厂企的民事调解组织,“文化大革命”中被冲击,1978年逐步恢复,并建立了制度。1981年,调解组织改由区司法局指导。
  第四节 经济审判
  1981年7月成立区经济审判庭,审理经济领域的有关经济纠纷案件,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经济事业的发展。1981年7月~1985年底收案192件,审结167件,结案率为87%。1982年7月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又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法规,经济审判活动进一步开展,受理案件数逐年上升,1986~1990年的经济审判活动树立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的指导思想,一年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341件,审结1301件。其中80%是债权债务纠纷。1988年针对经济纠纷案件增多的特点,经济审判派出巡回法庭到七贤镇、郎茂山等重点地区巡回审理,1981年7月~1990年底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533件,审结1468件。
  第五节 行政审判告诉申诉审判 执行
  1981年1月成立行政审判庭和告诉申诉审判庭。行政审判按照行政诉讼法,至1990年底受理行政案件19件,审结18件。在成立告诉申诉庭前,所受理的告诉申诉案件由接待室、刑庭、民庭办理。告诉申诉庭成立后,主要任务是接待来信来访、法律咨询、调解简易纠纷,处理刑事、民事、经济纠纷等申诉案件。1989~1990年共受理各类申诉案件55件,审结57件(含积案)。其中,改判12件(含无罪2件),维持原判45件。
  1989年1月~1990年底共受理各类执行242件,执结130件,严格了法院执行工作程序。

知识出处

市中区志

《市中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本书志采用小编结构,平行分目。设篇、章、节、目,采用记、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概述”冠于志首,总括全志。“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志为主体。共设26篇105章249节。内容包括行政区域、地理环境、人口、城市建设、交通、邮电、街道办事处、镇、工业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济南市市中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