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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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市中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523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经济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415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的经济检察工作在重建后得到了有效的展开,积极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特别是自1982年设立经济检察科以来,直接侦查起诉大量贪污、贿赂等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在1987~1990年间,经济检察工作更是达到了高峰,成功立案查处了大量经济犯罪案件,挽回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成为全省检察系统荣立集体一等功的集体之一。这些成绩得益于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对经济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探索,同时也反映出整个社会和法治建设对于经济犯罪打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今后应该继续加大经济检察工作的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为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正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关键词: 市中区 经济 检察

内容

1956~1966年,立案查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渎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共财产和妨害社会经济秩序等案件72件72人。其中:贪污案件54件54人,其余为投机倒把案。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经济检察被迫停止。
  1978年重建检察院后,经济检察工作逐步展开。1982年经济检察科设立后,直接侦查起诉贪污案、贿赂案、偷税抗税案、玩忽职守案、重大责任事故案、挪用救灾救济款物案、盗伐滥伐森林案和自己认为需要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1982年将重大责任事故案和玩忽职守案划归法纪检察部门处理。1985年将盗伐、滥伐森林案改由公安机关管辖。1979~1990年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94件,自行侦查决定立案606件,审查起诉147件152人,免予起诉327件353人,撤案110件,移交70件,万元以上大案要案85件。其中:1987年立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03件,大要案22件。1988年立查124件,大要案17件。1989年立查201件,大要案32件。1990年立查102件,大要案7件。1987~1990年,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845万元,在山东省检察系统连续4年荣立集体一等功。1990年,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反贪污贿赂斗争先进集体。

知识出处

市中区志

《市中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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