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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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市中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523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刑事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415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在惩治反革命和各类刑事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和贡献。在重建后的工作中,他们坚持了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并且在批捕和提起公诉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高的批捕率和有罪判决率。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不仅注重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相应的工作政策和措施,还着重在公诉工作中强化了对司法程序和法律程序的监督和保障,确保了司法公正和人权保护。这些举措可以为今后维护社会正义、促进法治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 市中区 刑事 检察

内容

1956~1966年,惩治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及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共批准逮捕816人,批捕率为85%。决定起诉734人,有罪判决率为96.2%。免予起诉14案30人,不起诉4案7人。在批准逮捕的人犯中,反革命犯372人,其次为盗窃犯、强奸犯。1966年仅办理4案即开展“文化大革命”,刑事检察工作被迫停止。
  1978年检察院重建后,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把整顿社会治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作为首要任务,实行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方针,到1990年共批准逮捕1103人,批捕率为85.2%。其中,1988~1990年为100%。在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犯中,盗窃犯居首,占批捕总数的75%;其次为强奸犯、流氓犯。1983年8月~1987年5月,三个战役共批捕465人,其中杀人、流氓、强奸、抢劫、重大盗窃、爆炸和其他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144人。1979~1990年共提起公诉744案1087人,有罪判决率为96.8%。免予起诉64案93人,不起诉14案27人。提起公诉的案件全部出庭支持公诉,并全部发表公诉词。

知识出处

市中区志

《市中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本书志采用小编结构,平行分目。设篇、章、节、目,采用记、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概述”冠于志首,总括全志。“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志为主体。共设26篇105章249节。内容包括行政区域、地理环境、人口、城市建设、交通、邮电、街道办事处、镇、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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