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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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市中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523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2
页码: 414-415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济南市市中区2003年6月,为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公诉科和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并调整了人员编制,实行主任负责制和科长负责制,加强了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2015年,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阳光检察”改革,实现了公诉、刑事和民事行政检察案件信息公开和检察建议公开等工作的全面推进。现在,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一直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需求的不断变化,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正的法律服务。
关键词: 济南市 市中区 机构

内容

解放前,辖区刑事、民事案件均由济南地方检察厅办理。1948~1956年6月,检察业务由济南市人民检察署负责。
  1956年6月筹建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7月1日正式办公,院址设德胜南街12号。人员编制9人,实际配备6人,专人分工各项检察业务。1958年2月,院址迁往经四纬一路212号。是年4月,区设政法党组,统一领导,协调公、检、法工作。1959年12月,撤销市中区建制,检察机关随之撤销。1960年6月,市中区建制恢复,7月检察机关随之恢复,院址设林祥南街159号市中区公安分局院内,人员实有9人。1963年,成立区检察委员会,由4人组成,开展批捕、起诉等业务。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检察机关陷于瘫痪状态。1968年2月,撤销市中区检察院,其职权由济南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行使。
  1978年8月,筹备重建市中区人民检察院,1979年1月1日正式办公。院址设在经七路纬二路189号。人员编制15人,实有5人,年底增至18人。设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司法警察等。1981年8月,建立检察委员会。1982年3月设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办公室。1985年1月,人员编制增至41人,实有31人。1985年9月,增设控告申诉检察科、技术科。1987年5月,人员增至46人。1989年12月院址迁往经十路省体育馆西邻办公街,是年增设政工科。1990年6月,增设研究室,7月,增设驻市中区税务局检察室。年底设有七科二室,人员增至51人。
  1990年,驻区检察机关有:济南市检察院、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济南分院。

知识出处

市中区志

《市中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本书志采用小编结构,平行分目。设篇、章、节、目,采用记、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概述”冠于志首,总括全志。“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志为主体。共设26篇105章249节。内容包括行政区域、地理环境、人口、城市建设、交通、邮电、街道办事处、镇、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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