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户籍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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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市中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522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户籍管理
分类号: C921.3
页数: 3
页码: 411-413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济南市市中区户籍管理包括户口制度、重点人口管理、临时人口管理、全国人口普查等情况。
关键词: 市中区 户籍 管理

内容

户口制度 1948年9月,济南解放后,由于不少房屋被战火摧毁,市民迁移频繁,不少散兵游勇、匪特溃散匿居。为加强管理,济南特别市公安局于1948年10月25日发布《户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民、团体、浮住人口(暂住人口),常住客商,除因房屋为炮火所毁不能居住者外,一律留居原地,不得任意迁移。必须迁移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发给证件方可移动。1948年12月~1949年3月进行了户口普查登记,全区常住人口15165户、共54701人。其中男性30300人,女性24401人。1949年4月,各派出所填制颁发了《户口登记表》。8月,建立了户口活签,整理补充了街巷门牌。1950年换成居民簿,建立了出生、死亡旬报,户口移动月报、月终户口统计、市民文化职业等人口动态登记和统计制度,还执行浮动人口、市民他住(外出)申报、注销等登记制度,各种统计报表49种。1955年初,建立户口卡签和16岁以上人口卡片。全区共填户口卡签158043张,人口卡80747张。1958年1月,换发居民户口簿,建立一户一簿登记制度。实行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市内移出、移入,本所移出、移入,分居、注销、变更、更正登记制度。
  区公安分局成立以后,建立一年一度人口统计制度。统计全区人口总数、出生、死亡及人口自然增长等情况。1958年2月公安部制定全国统一人口统计表。
  重点人口管理 解放初期,公安分局在进行户口登记过程中,发现一大批反革命分子和各种复杂分子的历史身份、罪恶,并做了不同处理。对问题没有查清者,进行重点控制、管理。1950年以前称这些人为特种户口,后改称特种人口,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政治类,包括国民党、三青团员、其他反动党团分子、特务、警察、宪兵、蒋军、日伪军官、行政人员、伪保甲长、伪民意分子、封建会道门分子、逃亡地
  主、恶霸、还乡团分子等;乙类为社会类,包括偷窃、吸毒、抢劫拐骗、流氓赌棍、暗娼野妓等。1950年被列为重点管理的人数为3431人。1953年为3894人。随着形势的变化,中央、省市重新制定重点管理人口范围和标准,对重点管理人口进行重新排队登记。到1965年,重点管理人口为3319人,“文化大革命”期间,重点人口管理工作中断。1975年恢复重点人口管理工作,有209人,1985年为893人。1990年为823人。
  临时人口管理 1958年全国统一实行临时人口管理规定,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3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本人在3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内的,由旅店设置的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区公安分局对辖区暂住人口做到来即登记,走即注销,管段民警当天见面,3日内查清来历,弄清身份。各派出所建立群众性户口网点,采取民警和治保主任包居,治安委员包片,居民小组长包院的四包办法,将临时人口管理落实到人,1950年全区暂住人口为3886人。1960年4270人。1972年为5483人。
  随着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临时人口逐年增加,暂住原因由探视、公干、路过、治病等变化为进城的劳务团体,个体经商。1978年以后,随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方针的实施,进入城市的各种包工队、建筑队、运输队、招聘的技术员、业务人员及个体经商,劳务人员明显增多,1981年辖区暂住人口达8254人。1984年济南市政府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暂住人口管理的规定》,是年8月区公安分局组织派出所干警,进行户口核对。对暂住在客栈、浴池、招待所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底,至9月底,共登记暂住人口19620人,并对暂住3个月以上的13221人发了暂住户口证和暂住户口簿。1985年全区暂住人口为20910人(其中建筑队5296人,运输队376人,装卸队536人,个体经商者526人,招聘人员229人,常住无户口人员4987人)。1986年为12632人,1987年为24730人,1988年为27744人,1989年为24213人,1990年为26934人。
  全国人口普查 第一次人口普查:登记标准时间为1953年6月30日24时,5月7日公安分局结合全国第一次基层人民代表选举,对辖区户口进行一次普查登记,换发新的居民户口簿,通过普查,发现辖区未登记户口者101户、178人;迁移未报者192户、376人;有户口无户口活签者8户、158人;出生未报户口的162人;死亡未销户口的14人;离去未报者192人;更正各种差错7115件,还为8312名妇女起了名字。第一次人口调查登记辖区总户数为31191户,总人数为140043人(其中男性83558人,女性56485人)。
  第二次人口普查:登记标准时间为1964年6月30日24时。6月15日全区人口普查工作全面开展。第二次人口普查市中区登记的总户数为43945户,总人数为189426人(其中男性95302人,女性94124人)。8个少数民族共15576人。
  第三次人口普查:登记标准时间为1982年7月1日零时。7月下旬至10月中旬进行汇总及编码,共编制地址编码1792册,一般项目编码219212人,行职业编码172324人。第三次人口普查登记全区总户数为64058户,总人数219212人(其中男性109850人,女性109362人)。10个少数民族共16353人。
  第四次人口普查:登记标准时间为1990年7月1日零时。1989年10月25日成立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和办公室,选调普查员、普查指导员1406名。全区划分228个普查区,1028个调查小组。1990年3月~7月为24条新路、街定了名,编制3765个门牌。普查登记全区总户数为98092户,总人口为328443人(其中男性169021人,女性159422人)。22个少数民族共164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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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志

《市中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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