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城市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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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市中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5013
颗粒名称: 第四篇 城市建设
分类号: F299.21
页数: 29
页码: 65-9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市中区城市建设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机构、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房地产管理、城市综合开发。
关键词: 市中区 城市建设 济南市

内容

辖区解放前是随着济南近代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新兴城区,城市建设大体分为四个阶段:东北部古城西南隅,明清时期形成小巷;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济南自开商埠后,始建经七路以北地区;日军侵占济南后,1939年兴建南郊新市区(俗称南商埠);1949年建国后开发经十路以南新城区。
  第一章 机构
  1904年济南开埠初期,城市建设由商埠局管理。1920年由市政厅管理。1929年由市政府工务局管理。1938年由伪济南市公署建设局管理。1945年由市政府工务局管理,相沿至解放前夕。
  1949年建国后,济南市城市建设局统一管理城市建设。1961年,市城建局在市政工程养护所设置市中区市政工程养护队。1962年6月更名为市中区市政工程养护所,由市城建局市政工程管理处统一管理。
  1963年,辖区设立建设科。1965年,区市政工程养护所与区建设科合并成立市中区人民委员会建设科,并恢复市中区市政工程养护队。是年,济南市园林局将市绿化队一个班划归区建设科。
  1966年,区市政工程养护队与绿化班合并,改称市中区市政工程养护绿化队。是年8月,设立市中区城建办公室,建设科撤销。
  1970年,区市政工程养护绿化队改称市中区市政工程养护管理所。1975年,区城建办公室扩建为市中区城建局,下设区市政工程养护管理所、绿化队、建筑公司、建筑材料站。
  1976年,区城建局增设环境保护办公室。1979年,办公室扩建为市中区环境保护局。1981年,区城建局增设节水办公室。1982年,区城建局将担负的私房管理业务移交区房管局。
  1984年,区城建局改称市中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并兼管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及地名管理工作。
  1988~1989年,区城建委相继增设规划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散装水泥办公室、生计科、基建管理科和政工科,建筑材料站并入区城建开发公司。
  1990年,市中区地名办公室划归区民政局,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撤销,业务移交是年组建的区矿产资源管理局。是年6月,增设区城建档案馆。
  驻区城乡建设管理机构有:山东省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南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济南市规划局。
  第二章 市政工程
  第一节 街道
  济南开埠前,辖区大部分地域为城郊田野和村庄,道路街巷主要分布在古城西关地区。著名的有馆驿街、估衣市街、普利街、剪子巷、永长街和西青龙街。馆驿街原是一条传递公文迎接京城官员的大道,明朝在此设馆驿总站和接官亭;估衣市街是城厢西关地区的东西大街(今共青团路东段),店铺鳞次栉比,自晨至暮人车熙攘往来。街南作坊林立,街北为名泉胜地,东首与城内东西大干道(今泉城路)相连,西端南接永长街,有清真寺两座并通泰安之西南孔道(今经七路),北转筐市街、花店街、跨锦缠沟,接馆驿街,为古城出西门往返必经之路;西青龙街为趵突泉大街西段,也是古城通泰安之西南孔道。
  西关的道路街巷大多始建于明清时期。据《济南市地名资料》记载,建于明代的有:普利街(原名柴家巷)、麟趾巷、剪子巷、篦子巷、曹家巷、太虎石巷、仓巷、西青龙街、礼拜寺巷、土街、斜街、饮虎池街、盛唐巷、穆家楼;建于清代的有:西凤凰街、郝家巷、永长街、西小仓街、保安街、五路狮子口街、小板桥街、至德院街、窑胡同。由于济南城内和西关地势低洼潮湿,南山又盛产青石,故上述街巷大多以青石铺砌。
  1904年济南开埠后,兴修的道路网呈棋盘式格局,主干道分经、纬路,经路为东西向,与胶济铁路平行向南排列,依次为经一路至经七路;纬路与经路垂直,从纬一路由东向西排列,依次为纬一路至纬五路。道路网的规划照应了旧城区对外交通的衔接。经一路东与馆驿街、迎贤桥、永绥门相通,西接齐河大道;经七路,东与杆石桥、永绥门相通,西与长清大道相接通泰安。经纬路的宽度在7~17米之间,道路网的间距在200米左右,街坊为矩形,面积约2~6公顷,便于安排商业店铺。
  1908年,开辟普利门,拓宽柴家巷,改名普利街,和经二路相连。1909年,始修经一路,东起馆驿街,西至纬五路,以后陆续修建纬一、纬二、纬三、纬四、纬五路通经二路,至1914年,经三路以北和纬五路以东已成为建成区。1916年修经四路,开辟麟祥门。此后,向西展界至纬十路,向南展界至经七路,这一时期展界范围内的马路只修了路基,很少修路面,至1921年仍为半建成区。
  开埠时,从德国购进5~15吨的蒸汽压路机五台,首先在经一路、经二路东段(纬五路以东)和纬一至纬五路的北段(经三路以北)开始修筑碎石路。碎石路的材料先用长15厘米的青石块作地基石,用长5~8厘米和长3~5厘米的青石碴分层用汽碾压实,再用黑砂石风化的青砂压实作磨耗层。由于当时运输车辆大多为铁木轮,接触面小,倾压力大,以致道路使用不久即晴日尘土飞扬,雨后泥泞坎坷。
  1927年,估衣市街扩宽为17米,修成沥青路面,两旁用青石板铺人行道,沿街修建二层楼,此为济南市第一条沥青路面,也是当时最平整的一条马路。
  1931~1934年间,杆石桥街以泰安产花岗石板铺路面,又用张宗昌军阀时代开工商河的黑砂石块把馆驿街铺成冰纹路面。1933年,经一路东段(纬五路以东)采取人字型斜铺法,用花岗石板铺筑,两旁人行道用博山产的20×20×60厘米的缸砖铺成。1934年,军阀韩复榘派铁甲车从泰安界首运回花岗石板,横铺馆驿街路面。石板铺路虽坚固耐用,但磨损松动后路面不平,行车不便,加上运输困难,未能推广。青石板路面每平方米造价为4.2元,花岗石(黑砂石)为每平方米6元,沥青路面每平方米4.5元,碎石路面为每平方米1.5元。沥青路面质量好,耐用,但价格贵,只在少数主要街道上铺用,而碎石路面价格便宜,适合于大多数路面使用。至1937年,辖区共修沥青路面11条:有估衣市街、普利街、魏家庄街、经二路、经三路、经四路和纬一路、纬二路、纬三路、纬四路的北段及小纬二路的经三路与经四路之间,共8800米,面积7.7万平方米。
  1937~1945年日伪统治时期,经七路以南兴建南郊新市区,作为侵华日人的聚居区,其道路多系子午垂直方向,自然形成矩形,与商埠地区道路网状相似。主要道路东西向有:兴亚大路(经十路),从南向北排列为:兴亚北四路(建国小经三路),兴亚北五路(建国小经一路);南北向的有:新民大路(纬二路南端),由此向东排列为:新民东一路(自由大街),新民东四路(民生大街),新民东五路(民权大街),新民东六路(民族大街),新民东七路(新生大街)。由新民大路向西排为新民西二路(纬四路南段、经七路以南),松林街(纬三路、经七路以南),新民西三路(纬三路中段,从经六路到斜马路)。经十路宽为50米,经八路宽35米,其余道路宽均在35米以下,大多是碎石路面。为装饰商埠街道,经二路和纬四路相交处铺砌水泥砖人行道,长1630米,宽2.5米,面积4075平方米。并在永贤街和咏仙里修筑沥青路面。1945年10月~1948年9月国民党执政时期,市政建设投资很少。三年中,辖区仅修建了麟祥门内长18米,宽3米的青石板路。而为应付战争,到处设防,挖掘壕沟,砍伐树林,修筑碉堡,封堵通路,街巷遭到很大破坏。
  1948年9月,济南解放时,辖区内共有:沥青路15条,长13800米,面积12.3万平方米;碎石路41条,长46000米,面积44.3万平方米;石板路34条,长10300米,面积5.8万平方米。
  1950年开始,人民政府首先组织拆除内外城墙,辟建文化西路,与经七路接通,成为市区东西向的一条交通干道。修建青年西路和经八路,为碎石路面。1951年将原来6米宽的顺河街拓宽为20米。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年),主要修建市区交通干线和对外交通道路。辖区新辟共青团路,打通经四路通向城里的交通卡口,成为市区东西向的又一主要干线。同时,对商埠地区原有的碎石路和土路面全部铺装成沥青路面。对城市的外围道路经十路和英雄山路进行整修改造,方便了过境交通运输,减轻了市区的交通压力。
  1958~1966年间,市政建设重点解决城关地区防洪工程。并将经十路以南地区的土路修建为沥青路,将商埠地区的石板路和损坏的沥青路面翻修为质量较高的沥青路面。1965年,响应济南市委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号召,济南市城建局在辖区杆石桥地区进行旧城改造综合治理试点,采取发动群众,民办公助的办法整修小街巷,共修建沥青路面6250米,面积3.9万平方米。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只修建了经十路中段和西段的沥青路面。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政建设得到迅速发展。对纬二路北段和英雄山路北段(六里山路以北)进行拓宽改建,路面由原来的12米拓宽到50米,并对纬二路北头(经二路以北)改道,直接与天桥连接,并将供电、供热、通讯、排水排污管线均铺设在地下,成为贯通市区南北现代化交通干道。辖区内小街巷全部进行综合治理和改造。共修建街巷746条,长39200米,面积12.25万平方米,铺排水排污管道636条,长29500米,自来水进院4014个,进户10304户,铺自来水支管线40613米。
  1986~1990年,辖区市政工程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养护维修原则,首先保证各主要道路、游览地区、省市和军区机关所在地的市政设施完好。五年内市政工程养护维修总投资6649.4万元,比1966~1980年15年投资总和还多一倍。共计养护维修沥青路56条(段),共计面积21.09万平方米。新建、改建了建设路、民族大街、马鞍山路、上新街、经一路、郎茂山路、纬一路南段、纬四路西段、文化西路、小经五路、经五路、小纬一路等十几条沥青路计6.21万平方米。小修市政养护沥青路22条,计5.48万平方米。修复、修补其他沥青路20万平方米,保证了辖区内街巷的畅通。
  1990年底,辖区有217条街巷总长为11.50万米,面积为725万平方米。除极少数街巷有石板路外,均实现了路面沥青化。新建、扩建了英雄山南路、纬二路北段、玉函路、舜玉路等道路,翻修沥青路路面23万平方米。
  第二节 排污、泄洪设施
  河道辖区在全市地势较高,地形南高北低。每年雨季,时有洪水顺势而下。辖区河流甚少,主要有兴济河、夹河、陈家大河、腊山河、广场西沟、新生大沟、民生大沟、四里山沟、南圩壕、西圩壕,除夹河外,均为排泄山洪的季节性河流或排洪泄污沟。
  夹河:源出趵突诸泉,古称泺水,位于辖区东北部,南起陈家大河,北注西护城河,全长350米,上宽6米,下宽5.3米,深2米,护岸用石块砌成,为趵突泉水流入护城河的一条河道,常年有水,水流缓慢。夹河与护城河统称为护城河。
  陈家大河:该河因清朝一财主陈继尧在河边修建木桥而得名。起于饮虎池,止于坤顺门桥,长490米,宽4.5米,深1.9米,护岸用乱石垒砌,土河底平时干枯,汛期南山洪水经此河汇入护城河。为辖区东北部泄洪沟。
  兴济河:又名柳塘河,发源于兴隆山东北峪沟,流经辖区后进入槐荫区地界,向北注入小清河,全长22公里。河床宽32~35米,深4米,是一条排泄山洪的季节性河流,全年流水期在7~9月份。相传此河可使济南免遭洪水之灾,故名兴济河。1924年《续修历城县志·山水考》载:“柳塘河,发源于玉函山(又名兴隆山,在市南20公里),西经奎山为十里河……总汇于匡山,由傅家庄流入小清河。”又据《济南市城市建设历史资料》称,济南1942年因降大雨,该河下游受灾严重,从西十里河至孟家桥开挖河道一段,即现在的兴济河。兴济河流经市中区段,位于辖区南部郎茂山桥(1986年更名为建设路桥)至西十里河,长3.5公里,深4.2米。
  腊山河:原名饮马河,源于腊山北坡,流经辖区七贤镇西部,在南吴家堡(槐荫区)西入小清河。全长6.7公里,河面宽8~15米,水面宽3~5米,正常流量为0.5立方米/秒,排洪流量为30立方米/秒,正常水深0.6米,排洪水深3~6米,主要用于灌溉、排洪、排涝。南圩壕:位于辖区东部,原为由山洪冲击而形成的一条排洪沟。据1924年《续修历城县志·建置考》载:清咸丰康申……筑圩以垣之,周四十里。同治乙丑改建石圩,丁卯夏甫经告成。是年,石圩筑起,壕亦建成。因壕位于石圩之南,故名南圩壕。流经历下、市中两区,自山东省体育场至民生大沟河叉子,流入西圩壕,全长2.38公里。流经本辖区部分自青年桥沿文化西路至民生大沟北端河叉子,长0.6公里,沟上宽13.5米,下宽11.5米,深4米左右,护岸用碎石砌成,汛期排洪,平时泄污。
  西圩壕:古称锦缠沟,位于辖区东北部。原系一条自然形成的山水沟,也是排洪泄污的一条两用明沟。据1771年(清乾隆三十六年)《历城县志·山水考》载:“锦缠沟在杆石桥下,西南山水所注,经迎仙桥(今英贤桥)北流入小清河。”1860年(清咸丰十年),为防捻军修建圩墙,掘土成壑,因在圩墙西侧,故称西圩壕。全长7.7公里,经市中、天桥两区。该水向北经西泺河排入小清河,流经本辖区部分自民生大沟河叉子,沿顺河街东侧至迎仙桥,长1.27公里,沟上宽15.5米,下宽14.5米,深4米,护岸用石块砌成。
  民生大沟:位于辖区中部,原是一条自然形成的排洪山水沟。也称霸王涯沟。日伪开辟南商埠时,在西侧修建马路,称新民东四路,国民党统治时期改称民生大沟。该沟南接四里山沟,自经十路沿民生大街东侧流入西圩壕南端,长0.93公里,宽7米左右,深3米,护岸用乱石砌成,为排洪泄污两用明沟。1985年将经十路至毛巾厂段修建为钢筋混凝土拱沟,在沟上建筑宽27米的民生大街。
  新生大沟:位于辖区东郊,是一条自然形成的排洪山水沟,护岸用碎石砌成。该沟南接广场西沟,自经十路沿青年西路东侧至文化西路,流入南圩壕。长0.7公里,上宽7米,下宽6米,深4.5米,平时沟内干枯,汛期洪水汹涌,为排洪泄污两用沟。
  四里山沟:位于辖区南部,原是一条自然形成的排洪山水沟。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大部分地段被地面建筑物覆盖,已用碎石砌成暗沟。该沟由七里山、六里山、英雄山(四里山)西侧至南郊果园、省体育馆至经十路流入民生大沟,长1.5公里,沟上宽5米,下宽3.5米,深1.6米,为排洪泄污两用沟。
  广场西沟:位于辖区东南部,是一条自然形成的山水沟,经整修后,部分地段用碎石砌成护岸。该沟自东八里洼沿玉函路和南郊宾馆西墙至经十路三孔桥,流入新生大沟,长3.5公里,沟上宽15米,下宽10米,深6米。
  排水管道 1904年济南开埠,在建路时就留有沟、涵,以供排水排污之用。据《市城建资料选编》(第一辑)载,1904~1928年辖区共有下水道暗沟(石板)5条,长4.23公里,明沟3条,长5.32公里。
  1929~1937年间,辖区下水道石板沟和砖砌方涵及明沟不系统,无归宿,为枝节型的。1931年下暴雨时,经一路被淹后,在经一路从纬五路向东,经馆驿街至西圩壕修建砖拱沟,以排泄纬六路以东经七路以北地区之水入西圩壕。同时又修建了杆石桥街拱沟,以排经七路以南之水入西圩壕。后因石板暗沟的结构和断面使排水不畅,1932年使用致敬洋灰公司(济南水泥厂)制造的直径60/40厘米的椭圆形无筋混凝土管和直径60厘米的圆形无筋混凝土管作为排水管道。先从纬一路、纬二路安装,后又陆续在经二、经四、经七和纬三、纬四等路安装铺设,并用博山模范窑厂定制的漏井缸代替砖砌漏井,埋设在经一路东段。
  1937~1945年间,修建南郊新市区共建下水道24条,长23.44公里。其中拱沟2条,长0.24公里;石板暗沟17条,长19.93公里;缸管沟5条,长3.26公里。下水道为雨污合流。1945~1948年,辖区没有修建下水道。
  1948年解放初期,由于地下排水不畅,几次暴雨成灾。之后,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对辖区内的排污排水管沟进行疏浚清理。1986~1990年5年内,共挖检查井子206211个,疏浚各种管沟31万米,处理冒水1814处,保证了排污排水管道畅通。并对建设路、西青龙街、经一路、科技街、经二路、经九路等路段的排水管道进行新建、改建,累计5246米。对新生大沟、民生大沟、袁柳河进行护岸垒砌计1100平方米,对经十路明沟郎茂山路建挡土墙850米。对西护城河剪子巷工程,投资100万元,进行了截污改造,全长480米,宽5米,面积2400平方米。对西圩壕、民生大沟、新生大沟、陈家大河等部分河段进行了疏浚、清障,挖运淤泥25000立方米。
  市政基础排水工程 英雄山沟排水工程:起于儿童乐园东侧,向东穿马鞍山路,经苗圃至经十一路明沟。施工前为明沟,断面小,夏季雨水漫溢,影响交通。1988年6月开工,是年10月竣工,投资80万元。竣工后,此沟宽5米,深1.3~3.4米,矩形沟长266米。其中:西段暗沟118米,东段明沟148米。结构为钢筋砼盖板、砂、浆砌正毛石墙,乱石基础乱石沟底毛石垫层。
  英雄山南路排水工程:与该道路拓宽工程一同进行。施工前,因排水系统未形成,雨污水顺路向北自排,竣工后雨污分流。雨水管道两条,分别设在东西排机动车道下,分为两段,第一段南起23+55桩号,向北至济南市中锅炉厂北侧,路东雨水管穿路东与路西管相交排入十六里河。第二段东侧南起10+85桩号,北接英雄山路南端雨水管,两条共埋陶大管和钢筋砼管5557米。污水管道两条分别设在东西非机动车道下,南起24+00桩号,东侧的向北至-0+53桩号接入英雄山路污水管,西侧的向北至8+00桩号穿路接入东侧的污水管,两条共埋陶土管钢筋砼管4679米。
  纬二路北段排水工程:为该路段道路工程的配套工程。因路段上有驼峰,雨污水管道均分两段。驼峰南排入经一路拱沟,驼峰北排入雨污水合流管。共埋陶土管372米。污水管道为一条两段,均设在东西道两侧距沿石1.5米处,南段从0+35桩号起北至经一路石拱沟,北段从驼峰北5+16桩号起与路东雨污合流管相接,两段共埋陶土管255米。
  第三节 桥涵
  济南地处泰山穹窿北麓,饶有名泉湖山之胜。由于山多、泉多、河多、沟多,因此建造桥涵颇多。古代的桥梁多为方便行人、铁瓦木轮人力车、马车过往,桥梁宽度一般2~5米,以石板桥、石拱桥为多,质量坚固耐用。如原杆石桥于明嘉靖元年重修后至1956年已有四百多年历史。广会桥(大板桥),于1865年重修后于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1948年解放时,辖区内共有各种桥梁14座,涵洞6座,除普利桥于1931年用钢筋混凝土重建外,其余多为木石结构。解放后,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许多桥涵进行了扩建和新建,至1990年,辖区内有各种桥梁15座:迎仙桥、普利桥、林祥桥、清泉桥、杆石桥、青年桥、红桥、舜玉桥、舜耕桥、大板桥、小板桥、八一立交桥、刘长山大桥、建设路大桥、兴济河大桥。涵洞9座,大部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迎仙桥位于辖区东北部西圩壕上。东连英贤街,西接馆驿街。桥长16.5米,宽13米,其中车行道7米,人行道1.5×2米,沥青路面。结构为三孔钢筋混凝土板桥,是连结辖区北部和天桥区东南部贯通西圩壕两岸的重要桥梁。旧志名迎思桥,后人改为迎仙桥。1520年(明正德十五年)创建以来,屡圮屡筑。1930~1938年韩复榘统治时期,将桥东之迎仙街改称英贤街,桥亦同时称英贤桥。但在市政建设资料中仍沿称迎仙桥。该桥原为石拱三孔桥,中孔3.5米,边孔各2.5米,1966年改建为钢筋混凝土板桥。
  普利桥位于辖区东北部西圩壕上。东起普利街,西接经二路。桥长15米,宽14.2米,沥青路面。桥型结构为三孔钢筋混凝土板桥,两侧有铁栏杆,是连接商埠与城内的交通桥。该桥原名会仙桥。据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济南府志·桥梁》载:“会仙桥在毗卢苍前锦缠沟第三桥赴齐河长清大路。”1904年开辟商埠,在永绥、永镇门间又辟一门称普利门,桥随改名为普利桥。该桥原为木桥,始建年代不详。1931年改建为三孔钢筋混凝土平桥,长15米。1966年改建为三孔钢筋混凝土板桥。
  麟祥桥位于辖区东北部西圩壕上。东起共青团路,西接经四路,桥长15米,宽24.5米,沥青桥面。桥型结构为双孔钢筋混凝土板桥。荷载汽车10吨。桥两侧为铁柱栏杆。是连接城内和商埠地区的一座重要交通桥梁。该桥原名麟趾桥,始建年代不详。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济南府志·桥梁》载:“麟趾桥在麟趾巷西头锦缠沟第二桥。”1853年(清咸丰三年)修建圩墙时将麟趾桥堵死。1904年济南开埠时,将圩墙开口通行,建木桥。1906年建麟祥门时,桥易名为麟祥桥。该桥原是木桥。1949年重建,仍为三孔木桥。1956年建共青团路后,改建为钢筋混凝土桥,并改称林祥桥。1962年7月暴雨成灾,该桥受到严重冲击,影响交通,1965年改建,始成今状。
  杆石桥位于辖区中部西圩壕上。东连文化西路、西青龙街、永长街,西接经七路。桥长16米,宽21米,沥青路面。两侧嵌装铁栏杆,桥型结构为双孔钢筋混凝土板桥,桥板厚0.3米。荷载汽车18吨,拖车80吨,泄洪能力每秒105立方米,是连接城区和商埠地区的一座重要桥梁。该桥原名旱石桥,为石拱桥,始建年代不详,据史料记载约有四百年历史。1640年(明崇祯十三年)《历城县志·建置考》载:“旱石桥跨锦缠沟,嘉靖元年重修。”又据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济南府志·桥梁》载:“杆石桥在府城西青龙街跨锦缠沟南来第一桥。”名称沿用至今。1957年改建,原结构不变,在桥两侧各加2.5米宽的木结构人行道作为临时桥。1962年扩建文化西路,1965年展宽杆石桥街,是年将该桥改建为钢筋混凝土板桥。1981年4月又在两侧增设钢架附桥,各宽5米,始成今状。
  大板桥 位于辖区东北部大板桥街西口夹河上,古称广会桥,始建年代不详。1865年(清同治四年)重修,立碑于桥侧。桥型结构为单孔石拱桥,长8米,宽3.5米,孔净跨6米,净高2.5米,桥栏杆为石结构。1633年(明崇祯六年)《历乘·建置》载:“广会桥在趵突泉下流。”1771年(清乾隆三十六年)《历城县志·山水考》载:“泺水又北分二渠名曰夹河,以防水瀑涨也。平时东流恒微皆有桥,旧以木为之,名曰大板桥即旧志之广会桥也。”
  青年桥 位于辖区东部南圩壕上,因动员青年团员及青年参加义务劳动而命名。北连文化西路上新街,南接青年西路。1950年11月建成,桥长14米,宽10米,其中车行道6米,人行道2×2米,小石条路面,桥型结构为单孔砼拱桥,净跨6米,净高2.5米。荷载汽车10吨,拖车60吨,是辖区中部的重要桥梁。1985年又在两侧各加宽8米,桥面车行道宽为22米,人行道各宽2米,长16米,净跨为7.5米,净高3米,铁管栏杆,沥青路面。改建后桥载重为汽车20吨,拖车100吨。
  建设路大桥 位于辖区南部建设路南首兴济河上。桥型结构为四孔钢筋混凝土桥,净跨4×6米,净高5.5米,荷载汽车18吨,拖车100吨,为市区南郊重要桥梁。该桥建始于1953年,由济南石业石灰合作社(今济南石料厂)为运输石料而兴建的一座小石桥。1962年暴雨成灾,山洪将桥冲毁。1963年由市城建局重建,取名郎茂山桥。1985年,由市城建局和市中区政府、企业三方面集资重建,建成双曲拱式单孔钢筋混凝土桥,主拱跨度30米,引桥15米,沥青路面长200米,宽25米,1986年12月建成通车,更名为建设路大桥。
  八一立交桥 位于经十路和纬二路主道交叉点上。此处原为直径50米的中心环岛,交通经常堵塞,为此,济南市将立交桥工程列为1988年十项城市建设任务之首。1988年1月18日奠基,是年8月1日建成,工程总投资为3616万元。因占用济南军区八一广场和原八一礼堂旧址,故定为八一立交桥。该桥为三层互通式立体交叉,钢筋混凝土构成,上层高架桥连接纬二路和英雄山路,供南北直行机动车通行,总长560米,宽18米,为四车道,中有分隔带。主桥和分桥17孔蝙蝠式双立柱桥墩,引道为重力式挡土墙,用料石镶面。中层由两座跨越经十路的三孔连续板桥组成,各长50米,宽14米,供南北直行非机动车和行人使用。东西向非机动车和行人绕行于匝道和外侧。下层地道供东西直行机动车通行,其最低处距中层桥底4.5米,总长465米,宽18米,为四车道。地道利用此处地势较高的特点,不设泵房,自流排水。地道两侧挡土墙,按5:1放坡分为三个阶梯,种植花草,美化环境,道路两旁通透、开阔。四条匝道将高架桥与地道连接,供机动车转弯时行驶,其外侧有慢车道和人行道。在四条匝道之中,各设一座自动升降的高杆灯,主桥和分桥匝道桥下均设有壁灯和吊灯,在匝道外侧的人行道上设58盏路灯,桥下埋设电讯、自来水、雨水、污水管线等。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该桥有较好的交通功能,保证了机动车、非机动车与行人完全分流。机动车从四个道口进入立交桥,车流量每小时平均6500辆。
  清泉桥 位于辖区东部,坐落在西围壕上,桥形结构为三孔钢筋混凝土板桥。桥面长15.34米,宽10.4米,总面积为159.5平方米。铁管栏杆,桥底杆高25.63米,板拱厚0.45米,净高3.5米,载重量8吨。该桥于1980年由济南自来水公司兴建,因位于清泉街东侧,故命名为清泉桥。
  红桥位于辖区东北部历下、市中两区交接地。此处原为一条由南向北自然形成的山河。1940年日寇侵占济南后,用红砖砌成一座小桥,故称红桥。也称为虹桥。1979年改为地下桥涵(改用石头砌垒),并将位置稍向东移,桥长6米,桥面展宽为50米。
  舜玉桥 位于辖区南部,东西走向,跨于西排水沟之上,为钢筋混凝土T型梁式桥梁。长24.8米,宽25米,桥面到沟底深8米,净跨20米,护栏为混凝土钢筋结构。设车行道、人行道,载重汽车20吨,挂车100吨。此处原排水沟有一涵洞,1986年由济南市政二公司在原址改建新桥,因桥在舜玉路上而得名。
  舜耕桥 位于辖区南部,南北走向,跨于东排水沟之上,北邻山东省交通厅机关,东邻山东省财政学院,为钢筋混凝土板拱桥,长28.44米,宽35米,净跨16米,桥面距沟底深8米,沥青路面,护栏为混凝土钢筋结构,载重汽车20吨,挂车100吨,原排水沟上无桥,周围是荒地,1986年舜耕路辟建时,由济南市政二公司在排水沟上新建,并命名舜耕桥。
  小板桥位于辖区东部趵突泉下流。桥型结构为五孔石板桥(涵),桥长8.8米,宽3.2米,面积28.16平方米。桥下中孔净跨1.69米,板拱厚0.35米,净高1.15米。据考证,该桥始建于清朝中叶,为石板涵桥,因桥体小,又靠近大板桥,故取名小板桥。
  刘长山大桥 位于辖区南部兴济河上,是以石头砌成的漫水桥。桥长60米,宽6米。桥面至河底深6.2米,净跨2米,沥青路面,两旁立有20厘米见方,高0.5米,间距2米的石柱护栏,承重50吨。1953年,济南市城建局在此修建一座拦水坝(一号坝),1962年7月被山洪冲毁。1967年由山东省生建机械厂、济南公安强劳所、济南铁路水泥厂等单位在原址重建单孔漫水桥。1980年地名普查时,因该桥位于刘长山下,故命名刘长山大桥。
  兴济河大桥 位于辖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济南空军司令部机关大院东南,跨于兴济河上,南北走向,此桥位于河道的曲线上,道路中心线与河流中心线交角为53°26′,长57米,垂直总宽度15.54米,面积684平方米,其中,车行道宽12米,混凝土钢筋结构,采用五墩二台六孔简支板桥式,主孔从桥面到河底深9.15米,边孔净高平均3.4米,沥青桥面,载重汽车20吨,挂车100吨。于1988年建成,为与下游兴济桥区别,故命名为兴济河大桥。
  第四节 供水 供电 供暖
  供水30年代以前,辖区居民用水由个体人工送给,水源为城内泉水。1934年4月,官商合股筹建济南市第一个自来水厂——趵突泉水厂。1935年12月,经七路纬四路斜马路南端建水塔,高35米,储水量为500立方米。1936年12月,趵突泉水厂建成,由济南市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管线长42公里,为城关和商埠部分地区供给生活用水。用户多为商号、机关、驻军。
  1939年,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由日军接管。同年移交济南市公署水道管理处。1940年,输水干管在辖区最远铺设到白马山车站。1945年,由济南市水道管理处管理全市自来水。
  1948年9月,济南市人民政府接管水道管理处,改为济南市自来水公司,整修设备,增设管线和售水站,新建机房。1954年在辖区南马鞍山建成7000立方米容量低压配水池,铺设直径500~600毫米输水管道4472米。1955年南马鞍山增设1200立方米容量的高压配水池,新建马鞍山加压站,安装100千瓦电机水泵两组,铺设直径250~300毫米的高压配水管道。经七路纬四路水塔因容量小不适应供水要求而停用。1957年,辖区自来水普及率达83.51%。
  1960~1961年,济南市自来水公司在辖区兴建饮虎池水厂和普利门水厂。1961年,普利门水厂简易供水。1964年,饮虎池水厂投入使用,供水能力为2.8万吨/日。1966年5月,普利门水厂建成,供水能力为6万吨/日。
  1967年,济南市自来水公司在辖区省体育馆东邻建成经十一路增压站,增压能力2万吨/日。1968年5月,建成南郊八里洼增压站。1975年7月,建成腊山水厂,供水能力4万吨/日,实现了东水西调。
  为了节水保泉,1988年6月,以卧虎山水库地表水为水源的南郊水厂建成使用,供水能力5万吨/日。
  1988~1990年,济南市自来水公司在辖区相继建成二七加压站和八里洼补压站。到1990年,辖区自来水普及率达100%。
  供电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山东沂水人刘恩柱出资27.9万元(银元)购德国西门子洋行42千瓦发电机两部,创办了济南第一个电力企业。供电范围仅限城区。
  济南电业自创办至1937年,发展缓慢。
  1948年9月济南解放后,辖区电力由济南市供电局统一供应。供电区域逐步扩展到郊区。1957年辖区供电最远到井家沟。1986年,原郊区七贤镇政府建立七贤镇供电站,隶属于济南市郊区供电局,承担七贤镇27个村的用电管理工作,全镇建62处配电室,74台变压器/9550千伏安。
  1989年元月,原郊区供电局撤销,七贤供电站13条10千伏高压线路上的27个村(居)及镇属企业的74台变压器,62处配电室,由济南供电局用电管理处接管。
  到1990年底,七贤供电站管理的配电室增加到79处,配电变压器增加到93台/14345千伏安。同时,进行设备改造,降损节能,高损变压器由原来的41台降到26台。
  供暖1985年前,辖区居民采暖方式主要为分散的家庭煤炉。部分有条件的单位自备锅炉,实行小范围集中供热。
  1985年,由济南市建材一厂分出部分职工,购进锅炉3台,建立南郊热电站,供气能力为35吨/时台。采取边施工边投产的方式,是年底为用户提供高温热气。铺设供热干管线两条,每条长4.5~5公里,其中一条从南郊供热站沿水泥厂路跨区到南辛庄为工厂用气;另一条沿纬二路到市政府,为居民生活采暖。
  1989年10月,南郊热电站与济南市建材一厂分离,成为独立企业,更名为济南市南郊热电厂。是年11月,林祥南街供热站建成,隶属区域供热公司。12月1日开始供热,面积近7万平方米,主要供驻地机关单位、宿舍生活采暖。
  1990年,济南市热电公司成立,济南市南郊热电厂、区域供热公司划归市热电公司。林祥南街供热站的供热面积发展到13万平方米。
  第三章 园林绿化
  元代,辖区就有万竹园,秀竹茂盛,泉碧水清,风景美丽。济南辟建商埠时,辖区修建了市区第一个公园,即商埠公园,占地3.6万平方米,栽植乔灌木1500余株。1934年,辖区有私人经营花园10处和部分古树。1948年济南解放时,经纬主干线有行道树870余株,但参差不齐。南部山地林场有侧柏4.3万株,城区内设有街头绿地,人均绿化面积0.25平方米。
  济南解放后,政府非常关心园林绿化事业,组建了园林绿化机构和专业队伍,广泛发动群众,每年开展春季植树造林,先后整修了中山公园和万竹园,新建了12公顷苗圃及英雄山公园、英雄山果园、儿童乐园和英雄山革命烈士陵园,在南部山地扩建了济南林场、占地300公顷。1965年,结合旧城改造,利用泉水河道,在共青团路和顺河街东侧辟建街头公共绿地。并在道路上栽满了行道树。
  1978年以后,辖区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很快,投资不断增加,1979年为5.29万元。1987年,公园、苗圃、林场占地150万平方米,南郊山地林场侧柏发展到55万株,是解放初期的13倍。1990年,园林绿化投资达43万元,面积128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32.46%,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5.68平方米。
  第一节 街道绿化
  1965年开始,辖区组织专业队伍负责主要街道绿化,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1987年,有行道树1.85万株,花坛绿地257块,共5万平方米。其中:植草坪1.2万平方米,花灌木8268株。到1990年底,辖区内有行道树2.12万株,街头绿地110块,面积6.39万平方米,街心花园9个,面积8.42万平方米,分车带花坛259个,面积3.61万平方米。
  第二节 庭院绿化
  解放前,居民庭院绿化主要在院内种植海棠、桂花、碧桃、榆叶梅等花灌木,摆放盆花或在壁棚下栽植葡萄,条件好的庭院建有花园。解放前夕,有花木经营户10家。
  解放后,党和政府号召群众进行庭院绿化,园林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无偿提供苗木。驻区单位也因地制宜,积极开展美化绿化庭院工作。或在庭院内设花室,建假山、喷泉、雕塑、花园、绿地等,规划极具园林特色;或利用花草树木配植成各种绿地,创造出优美、洁净、舒适的工作环境;或在院墙外围建起门前三包,开创立体绿化。1987年驻区单位庭院植有树木2万株,建有花坛318个,绿化面积35.8万平方米。驻区有14个单位被济南市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庭院,44个单位被评为市绿化先进单位。1989年,驻区单位门前三包绿地面积8201平方米,立体绿化面积4557平方米。1990年,辖区花园式庭院22个,绿化先进单位43个。是年,辖区进行古树普查,查明共有古树47株,全部登记入档。其中七贤镇山凹村古槐底部生有胸围73厘米粗的新干,开浅紫色花朵,花粉馨香四溢,沁人肺腑,惹人喜爱。
  第三节 荒山绿化
  1986年,区政府发动驻区单位、群众进行荒山绿化,首先在凤凰山、双顶山、大青山植侧柏3万株,绿化面积23.33公顷。1987年,在东八里洼东山、红庙腊山、西十六里河、万灵山、营而大小官山、闫王鼻子山、钱家村南、西郭而老山阴坡、康王顶西坡等地植树77.5万株,整地206.67公顷,1989年,在九曲、文庄一带山地完成绿化面积46.67公顷。
  第四节 公园绿化
  万竹园 始建于元代,素以竹林成片,环境优美闻名。后经多次整修,园中广植花木,存有千头柏、石榴、爬行茅等名贵古树16株(详见第廿二篇第五章)。
  中山公园 是济南市1904年修建的第一个商埠公园。1940年,园中植有松柏、槐、桐和果树等20余种,1500余株。1945年以后,国民党军队因在园内修炮楼、挖战壕、砍树木,公园绿化毁坏。1949年后,人民政府对公园进行整修,植树木,建花园。1983年,调整园内布局,修建水池喷泉和亭廊轩榭、假山奇石,充实植物品种。公园东北角原是私人经营的松菊花园,占地100平方米,培育各种花草供游人观赏,并建有各种花坛。1990年园内有绿化面积9886平方米,其中草坪1350平方米,花灌木1139株,各种乔木672株(参见第廿二篇第五章)。
  英雄山公园位于辖区南部,1982年建立,以四里山、马鞍山、五里山、六里山、七里山为主。公园规划范围,北起经十一路,南至七里山南坡,东起省委二宿舍、玉函路,西至英雄山路,占地800公顷,栽有侧柏等树木25万余株。其间,英雄山革命烈士陵园位于英雄山、五里山、六里山一带环形山谷,占地32万平方米,为山东省内最大的陵园。陵园内存有树木105种,约5.4万株,有草坪1.1万平方米。花坛62个,面积3650平方米。树木以雪松、龙柏为主,整个绿地面积为37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97%。
  第四章 环境卫生
  第一节 队伍设备
  辖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1960年前由济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统一管理。
  1961年,道路保洁任务下放到区。辖区成立由33人组成的环卫保洁队。1964年,保洁队人员增至88名。1980年,市中区环卫局成立,11个街道办事处各配1名环卫助管员,全区保洁人员达到117名。1982年,济南市环卫局将驻区汽车队和修建队下放区环卫局。1984年,区环卫局改称区环卫所,同年,组建区环卫监察中队。1985年,辖区环卫队伍发展到305人。1988年1月,区环卫所将所属保洁队129人及7.6万平方米的道路保洁任务及部分资产划归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全区各街道办事处保洁人员总数为669人。到1990年底,区环卫所共有职工234人。
  1983年,在垃圾收运点开始设置垃圾箱,建造垃圾台,配备装卸运输机械。到1985年,全区已设置铁质垃圾箱(桶)352个,垃圾台(站)59个,区环卫汽车队配有叉车5部,垃圾运输车28辆。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环卫机械作业发展很快,1990年底,辖区共设置垃圾台(箱)373个,其中电动提升式垃圾台29个,楼式垃圾台75个,铁制高架垃圾台19个,铁制垃圾箱250个,主要繁华区设果皮箱335个。区环卫汽车队配有机械设备39部,其中垃圾运输自卸车23部,叉车4部,装载机1部,铲车2部,10吨洒水车5部,其他设备4部。
  第二节 道路保洁
  1961年,区保洁队负责经七路以北地段约20万平方米主要道路的清扫工作。1978年以后,保洁面积不断增加,到1980年,辖区主要道路保洁面积59万平方米,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保洁的小街小巷面积增加到36万平方米。
  1984年后,辖区对主要干道和繁华地段实施全日保洁。要求达到五净四无(即路面净、道根净、树根净、电线杆净、污水篦子净和无尘土、无石块、无果皮纸屑、无垃圾污物),同时,对驻区各单位实行门前三包,分别由所属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定期检查。是年底,市下拨3部洒水车,定时对辖区主要道路进行清刷。1990年,市中区道路保洁面积为240万平方米。其中:主干道10条,131.24万平方米;次干道12条,30.02万平方米;街巷面积78.74万平方米。保洁员人均保洁面积主干道为3000平方米,次干道4000平方米,街巷5000平方米。
  第三节 垃圾处理
  解放前,在市区街巷口设有青石板简易垃圾箱,垃圾由人工装卸,铁木轮车运输。由于处理不及时,生活垃圾成堆,环境面貌很差。
  解放后,除环卫专业队清运垃圾外,人民政府组织各单位和群众突击清运垃圾。1954年,环卫工人开始用马车、人力地板车摇铃串巷收运垃圾。1957年,配备部分垃圾清运汽车。1959年,实行定时收运垃圾。1976年,实行定点定时收运垃圾。到1983年,辖区已基本实现收运垃圾机械化。从1984年开始,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经济承包责任制,使工资、奖金和工作质量挂钩,要求清除垃圾不过夜,街道无垃圾积存。环卫汽车队划分12个班组,分片包干,做到日产日清,日清垃圾290吨。1990年,全部实现垃圾装卸机械化,日平均清理垃圾390吨。
  1988年起,辖区先后在九曲村征用荒山废沟1.67公顷,建成市中区九曲灰山垃圾场。垃圾场配备专用机械3部(洒药车、推土机、装载机各1部),工作房66平方米,管理人员10人。垃圾处理实行简易卫生填埋法,降低污染程度,日处理垃圾500吨。
  第四节 卫生设施
  解放前,辖区在城区建有简陋公厕94处,主要分布在商埠和城关一带。
  1954年开始,人民政府对城区公厕进行统一整修。到1977年,辖区新建公厕41处。1978年新建13处。1980年以后,对原有94处公厕全部实行改建,建成水冲式公厕50处,机抽式公厕27处,旱厕71处。1985年,共建有公厕148处,另有家庭厕所(平房院落)8000余处。
  1990年,辖区共建有高标准水冲式公厕72处,总建筑面积4519平方米,蹲位841个,旱厕减至43处。新建公厕依据人口密度合理设置,均为砖混凝土结构,内外瓷砖装饰,外型美观,通风适用。实行专人管理,适当收费,制度上墙,一日两冲,全日保洁。卫生标准达到无臭味、无蝇蛆、无尿碱、无蜘蛛网、无粪迹。
  解放初期,辖区公厕粪便由私人晒粪户及匡山肥料厂清除队负责清运。1958年公厕粪便处理由甸柳庄肥料厂和匡山肥料厂负责。1986年全部改由匡山肥料厂二队负责清运。每日出勤120人,运粪车9部,日产日清粪肥70吨。
  第五章 城市管理
  第一节 建筑管理
  解放后,辖区建筑由济南市统一规划和管理。1963年区设城市建设科,负责50平方米以内及二层楼以下公用或民用建筑审批,并发放建筑许可证。1966年7月以后,城市建设职能机构瘫痪,建筑管理失控。1976年,恢复建筑审批,并逐步对违章建筑进行清查,到1985年底,全区共出现违章建筑264处,违章建筑面积20.46万平方米。其中:拆除69处(建筑面积6088平方米);补发建筑执照124处(建筑面积14.46万平方米);暂时保留8处,建筑面积5.39万平方米。1988年以后,违章建筑减少。1989年2月,区城市建设委员会成立规划管理科,负责检查监督辖区建设规划的实施,审查主次干道规划起线50米以外,50平方米以下一般工程和100平方米以下居民住房新建翻建项目的申请,审批沿街建筑物的装饰、装修、开门、开窗业务申请。1990年,辖区出现违章建筑单位27个,违建面积1623平方米。其中:拆除9处(建筑面积463平方米),补发建筑执照7处,面积586平方米;暂时保留11处,面积592平方米。
  为加强建筑管理,区城建局制定了《关于对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补充规定》,对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当办理的手续,施工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做了严格的规定,使建筑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1990年,审批办理各类手续313份,发放建筑许可证185个。
  第二节 市政设施管理
  1965年,辖区市政设施由区建设科与区市政工程养护队负责管理。1986年,辖区市政设施管理已纳入法制轨道。规定:凡在道路上埋设各种管线、标志、杆线等,建设单位必须申请刨掘工程执照,经区市政工程养护队勘察定点定位,公安部门同意,报区城建委审批。并交纳一定数量刨掘修复费,领取刨掘执照,方准施工,限期完成。路面修复由区市政工程养护所完成。
  区市政工程养护所负责辖区内桥涵管理和排水渠、河道、管沟等设施的管理、维修、疏浚及养护。检查各桥涵内部结构变化,保护桥涵设施,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桥涵规定的范围内取土,堆放物料和进行各种作业,保证桥涵的正常使用。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粪便等杂物,不准在河道或排洪沟渠内进行有损防洪设施的任何作业。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雨污水需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时,应向城建部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按规定位置及技术要求接入管网。
  第三节 市容管理
  1948年9月济南解放后,特别市政府设立市容整理委员会,发动群众,组织专业队伍,重点清理垃圾污土、碉堡瓦砾,整修环境卫生设施,迅速改变了市容。
  1963年,市中区建设科设专人负责市容管理,审批辖区内道路占用、广告标语牌的设置,收缴道路占用费等。1971年,区政府专门成立三整顿(整顿市容卫生、交通、治安秩序)办公室,后改为综合治理办公室,兼管市容管理工作。
  1975年底,区城建局内设市容管理组。1979年,区城建局向各街道办事处派驻一名城管员,协助市容管理工作。
  市容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护道路、街巷、广场、空地、绿地、河道、沟渠等地的美观整洁,检查各单位临街建筑物牌匾及各种设施是否完好,审批部分设施建设占地。到1990年底,全区共安置商亭718处,占地4120平方米;商摊437处,占用道路1378平方米;管理建筑工地67处,建筑物料占地2.43万平方米。
  第六章 环境保护
  第一节 机构
  1976年,区城建局设环境保护办公室。1979年撤销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市中区环境保护局。1990年,区环保局内设办公室、管理科,下设环境保护监测站,有管理科研人员19名。13个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环保助理员,形成区、街、居完整的三级环保监督管理网络。
  第二节 监测
  辖区北部城区地势较低,煤烟、废气不易扩散,至70年代,每逢冬季,烟尘污染严重。1979年,辖区开始对污染源实施监测。1983年建立环保监测站,配专职监测人员3人。1985~1987年,年平均监测锅炉206台次。据查,辖区共有各种类型锅炉454台。其中:耗煤1吨/时以上305台,1吨/时以下149台。工业锅炉114台,占总数的25%;取暖生活用锅炉340台,占总数的75%。各类炊事灶852个。其中:较先进的炉灶595个,占总数的71%;其他类型炉灶257个,占总数的29%。由区环保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建立监测档案。
  1988年,环保监测站对232台耗煤1吨/时以上的锅炉进行烟尘测试(其中工业锅炉86台,取暖锅炉146台),考核达标率为54%。是年,环保局成立巡回检查组,坚持定期巡回检查与临时抽查,并在东方图书公司大楼楼顶设置烟尘排放观察哨,配专职观察人员6名,望远镜2具,三轮摩托车1辆,电话机1台,轮流上岗,常年观测。记载和积累辖区烟尘排放第一手观测资料。
  1990年对辖区近千个工业污染源点进行了监测分析,取得科学数据近万个,为环境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据。监测排烟设施污染源95个,达标排放率为78.1%,监测噪声污染源800个,环境噪声达标率70.2%,水泥粉尘和电镀工业废水均超出国家规定标准。是年完成了对辖区乡镇污染源的第二次普查,建立健全了污染源档案。1990年,辖区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为0.12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年日平均值为0.091毫克/立方米,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为0.485毫克/立方米,除尘全年月平均为32.2吨/立方米。上述指标虽低于全市同期平均值,但大气环境仍属于污染级。
  第三节 治理
  从1985年开始,对污染扰民严重的市中钢砂厂、红旗化工厂等14家企业实行搬迁或转产处理。到1987年,更新改造锅炉271台,有72395户居民改烧型煤和使用石油液化炉具。纬二路街道已成为无黑烟街。
  1988年,辖区对烟尘排放超标单位进行限期治理。共有12台锅炉、31台茶水炉、11座工业窑炉实行重点整治,年底检查验收,锅炉达标11台,完成率为90%以上,茶水炉、工业窑炉全部达标,完成率为100%。
  1990年,辖区共创烟尘控制区12个,面积11.5平方公里,覆盖率为78.33%。噪声控制区1个,面积1.5平方公里,被市政府命名为1990年度环境目标考核优胜区。到1990年底,辖区共淘汰改造煤耗1吨/时以上的锅炉74台,更新改造茶水炉175台,更换型煤、煤气灶832台(眼),全区排烟设施达标率为88.6%。
  在抓紧对老污染源治理改造的同时,对新上项目的三同时(防止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严格审批,1990年辖区新上项目三同时执行率在80%以上,控制了新污染的发生。
  第七章 房地产管理
  第一节 机构
  济南解放初期,辖区房地产管理由市统管。
  1956年3月,济南市第二公房管理所下放到市中区,负责辖区房屋修缮与管理。是年12月,并入济南市第三公房管理所。1962年1月,济南市第二公房管理所复建。1976年7月,改称济南市市中区房地产管理局。1981年,设私房管理科。1982年6月,划归市房地产管理局领导,更名为济南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中分局。1984年11月,市中分局划归市中区领导,复称市中区房地产管理局。主要职能:对辖区市管公房实施经营和修缮;对单位自管房产和私有房产实施房政管理;进行房产交易监理和纠纷仲裁;结合危房改造进行房产开发。
  1985年3月,区房管局组建10个经济实体,即:房产开发经营公司、建筑材料供应公司、房屋修建工程公司、劳动服务公司以及6个公房管理所。1987年,解散建筑材料供应公司和劳动服务公司,成立材料科和材料加工站。是年7月,房产开发经营公司并入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
  1988年6月,区房地产管理局设立七贤镇办事处。8月,设立市中区房产交易监理所和房产纠纷仲裁委员会,私房科更名为产权产籍科。12月,增设舜玉路公房管理所,恢复房产开发经营公司并改称市中区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1989年4月,撤销区房屋修建工程公司。
  1990年,市中区房地产管理局设组织科、工会、房管科、生计科等17个职能科室,下辖共青团路、经二路、经七路、魏家庄、杆石桥、二七新村、舜玉路等7个公房管理所和七贤镇房管办事处,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材料加工站,共有职工1417人(离退休人员435人、在岗982人)。
  第二节 公房管理
  市管公房 解放前,辖区部分俗称“官产”的旧衙署、会馆、寺院及驻军营房,一直沿用谁住谁管谁修的作法,无专门的管理机构。济南解放后,济南市房地产管理局对城市各类房屋,重点对租赁关系进行调查摸底,并直接经营管理部分公有房产,成为市管公房(亦称直管公房)。1963年,公房管理所对辖区64153间房屋进行面积、结构、质量及居住状况全面普查。1976年全市统一进行房屋普查,辖区有公房94.82万平方米。1985年普查,市管公房有23085户,建筑面积134.15万平方米,使用面积63.74万平方米,占辖区房屋总面积的26.76%。1990年,辖区直管公房共计25699户,建筑面积137.68万平方米,使用面积97.61万平方米(其中公户678户,建筑面积40.90万平方米,民户25021户,建筑面积96.78万平方米)。
  按建筑年代划分,辖区直管公房建国以前占24.67%,50年代占5.72%,60年代占15.69%,70年代占24.71%,80年代占29.21%。
  市管公房以租约或协议形式,租赁给单位或市民,由房管部门采取逐月或逐年按统一标准收取房租。济南市于1948年、1951年、1960年、1968年、1977年5次调整制定公房租金标准。1987年开始,公用公房租金上调到成本租金水平,民用公房租金仍维持1977年标准。
  1956年9月,辖区开展公房调整服务。自1976~1990年,辖区办理公房调整、互换和更名手续共20156户,42104间。1989年对直管公房重新办理租赁合同。1990年开始市管公房确权发证工作,至年底共换(发)证3422处,建筑面积144.24万平方米。
  单位自管房 即由单位所有并自行管理、修缮和分配使用的生产、生活用房,按其产权性质分为全民、集体所有制两类。1976年,市中区单位自管房建筑面积有9.18万平方米,1985年增加到320.98万平方米,共26982户(其中全民单位自管房25540户,建筑面积285.15万平方米,集体单位自管房1442户,建筑面积35.83万平方米),9年中平均每年递增34.64万平方米。按建筑年代划分,建国以前占5.76%,50年代占6.83%,60年代占10.77%,70年代占31.26%,80年代占45.37%。
  单位自管房住宅租金标准普遍低于市管公房租金标准。1986年10月开始,开展单位自管房确权发证,至1988年结束,共完成26037处,建筑面积309.74万平方米,占全区单位自管房面积的96%。
  第三节 私房管理
  私房交易 解放前,辖区除少部分房屋产权为官产外,90%房屋属私房。房主向政府交税金(俗称房捐、地皮捐)。私房买卖靠经纪人(俗称房牙子)说合成交。成交后,房产经纪人从中收取一定数额的佣金,一般为成三破二,即买方付成交额的3%,卖方付2%,最多的达成六破四。
  解放后,政府加强了私房管理。1950年4月,济南市成立房地产交易所,办理私房租赁买卖。辖区内私房交易业务由区房管建设科受理。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私房交易中止。1980年,私房交易业务恢复。1981年私房交易租赁业务由区房管局私房管理科办理。1988年,成立市中区房产交易监理所,到1990年,共办理房产交易2385处,建筑面积7.14万平方米。
  私房改造 1956年9月,大观园、经二路两个街道办事处进行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试点,历时4个月,共计改造54户,其中,公私合营39户,国家经营租赁15户,改造房屋4351.5间。1958年8月,私房改造工作全面铺开,辖区改造私房1430户,改造房屋建筑面积24.60万平方米。其中,工人129户,1.72万平方米;农民322户,3.85万平方米;资本家245户,7.70万平方米;地主91户,1.73万平方米;小私有者486户,6,51万平方米;其它157户,3.08万平方米。1965年12月初,在岔路街和杆石桥两个办事处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私有出租房的补改工作,1966年元月基本结束,共计改造私房151户,房屋1789.5间。“文化大革命”期间,补改17户,房屋177间。
  1981年,辖区成立私房登记换(发)证办公室,从1983年4月开始,对全区私房进行登记换(发)证工作。1985年全区普查私有房产共11615户,建筑面积45.11万平方米。到1987年,共完成私房换(发)证11081户,占全区私房总数的95.4%。
  落实私房政策 1966年“文化大革命”以后,辖区许多私房主被迫将出租或居住房屋无偿交公(部分因房主被遣返、疏散,部分为街道居委会或房主所在单位非法占用,部分是房屋承租人或由典借房人代替房主交公)。1970年上山下乡运动中,又有部分私房非自愿作价归公,但价格明显偏低。
  1980年,辖区开始落实私房政策。到1987年底,共完成4450户,23.19万平方米的退还工作。
  第四节 住宅建设维修
  解放前,辖区内住宅多系蜂窝式平房小杂院,居民的住房陈旧简陋,土坯、炉渣坯和木棒支撑的棚户房约占四分之三,只有少数官商建有砖木结构的豪华住宅、四合院。建国初期,住宅面积总计60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4.09平方米。
  解放后,党和政府重视解决无房户、缺房户和危房户的居住问题。1950~1957年,房屋建设采取公建、自建、民建公助等形式,组织有条件的单位自建职工宿舍。首先建成邮电新村、二七新村两个住宅小区。1958~1978年,执行先生产后生活的方针,住宅建设和使用实行国家包建,无偿分配,低租金福利政策,致使住宅建设发展缓慢,加之人口不断增长,人均住房面积下降,同时危房日增,住房矛盾趋紧。1976年,全区住宅建筑面积为91.7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4.06平方米。
  1978年以后,辖区住宅建设发挥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四方面的积极性,采取开发新区和旧城连片改造相结合的方针,有效地加快了住宅建设步伐。1982年,辖区丁家崖、凤翔街、上新街一带部分棚户区居民迁居新楼。随后,梁家庄、七里山、顺河街、永庆街、林祥南街、乐山街、陈家庄、郎茂山、六里山、玉函路、八里洼等住宅小区相继建成。1985年末,全区共有房屋面积501万平方米。其中:居民住宅面积达到301万平方米,占全区房屋总面积的60.14%,公房住宅建筑面积99.7万平方米,使用面积63.7万平方米。1987年人均居住面积上升到6.92平方米。新开发小区和连片改造地段,房屋设计先进,布局合理,造型新颖,楼房全为户套型,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截止1990年末,全区公房住宅建筑面积发展到109.4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7.2平方米,比1976年人均提高3.14平方米。
  1978年以后,辖区房屋修缮将抢修危房和提高房屋完好率放在首位,分阶段制定一系列修缮原则和措施。1978~1985年,改造危房48.5万平方米,翻建旧楼3.5万平方米。到1990年,全区累计完成公房修缮工程量134.87万平方米,投入资金4702.52万元。
  辖区房屋修缮资金70%来源于房屋租金,少量地方财政补助,据1985年普查,辖区1949年以前建成的房屋占16.05%,60年代以前建成的房屋占36.95%。房屋建筑结构中:混合结构有299.76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59.8%;砖木结构161.37万平方米,占32.19%;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14.84万平方米,仅占总面积的2.96%。由于住宅的低租制,长期以来无法保证房屋及时维修,年代久远,破损严重,经历年自然灾害侵袭,危房数量不断增加,1990年末,辖区直管公房中仍有各类危险房5476间,6.57万平方米,占公房面积总数的4.5%。
  第五节 土地管理
  1904年,济南商埠开设以后,中外商民租地者日众。商埠总局制订《济南商埠租建章程》,由总局工程处对辖区土地统一重划和放租。开埠初期,除了魏家庄、三里庄、五里沟三个村庄予以暂时保留,其余在划界内的田野、耕地尽数收购归公,尔后,将地亩分为四等,以福、禄、寿、喜四字由东向西分别编号,并绘制商埠全图,并标出字号、地段。福字地每亩每年租价银洋36元,禄字地24元,寿字地16元,喜字地10元。埠地租期以30年为限。初期,商埠共计放租427公顷。
  1908年,商埠首次展界,将东界普利门以西沿顺河街到纬一路拓为商埠租地。1926年,商埠再次展界,将清泉街以西馆驿街以南、皖新街、凤翔街等拓为埠地,商埠租地增加248.54公顷。
  1939年,经七路以南辟建南郊新市区,敌伪华北建设总署济南工程处强行征购民有土地共100.75公顷,收购土地补偿费仅每平方米0.7元。1940年,南郊土地开始放租。承租人须先交纳土地租权金每平方米3.75元,为补偿费的5.3倍。因南郊新市区地势高亢,环境宜人,朝气清新,暮无嘈杂,日本人早已蓄谋建为聚居区。土地放租之后,有38.4公顷被日本人强租强占,占新市区基地总数的72%。此后,济南市公署曾举办土地陈报。商埠区内除道路、桥梁、河流、城墙外,所有公有、私有宅基地、土地全部予以陈报。至1945年,商埠第三次展界,辖区三里庄、五里沟、魏家庄相继辟为商埠租地,租地总面积已增至609.47公顷。日伪时期,济南市公署对展界埠地土地收为公有,另行放租。每一户以领租土地的注册费作抵地价。
  1947年,济南市政府将商埠土地备价征收归为市有埠地,征收土地价仍以领地地价作抵。征收土地除公用外,其原业主有租回优先权。
  1949年6月,辖区土地管理统归济南市房地产管理处。1950年1月,四、五、六、九区分别进行城市房地产总登记,并开始进行土地使用管理。1950~1957年,国家基本建设征用土地,依据中央和山东省有关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确定的原则,既保证国家建设所必须的土地,又对土地被征用者生产和生活进行妥善安置。1987年,土地管理统归市土地管理局,区由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兼管。
  1988年6月,设市中区土地管理局,辖办公室、地籍管理科、监督检查科和计划科等4个科室,负责辖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管理,主要业务有地籍管理、计划用地、土地征用和监督检查。
  1988年7月,辖区开始检查处理违法用地、清理违章建筑。到1989年9月,查出违法用地单位308家,违法用地135.87公顷,处理162家,清退占地56.20公顷。1988年12月,开展城镇土地申报工作。15个街道办事处的所有国有土地使用单位和个人,七贤镇的王官庄、东八里洼村、西八里洼村、张安新村及七贤村的村民宅基地以及驻镇各用地单位均属申报范围,到1989年1月,共申报土地1.2万宗。
  1990年3月,辖区开展土地资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在七贤镇成立7人调查队,分外业调绘、内业转绘、面积量算、统计汇总、编制图件、编写调查报告等6项内容。通过调查,全面掌握了辖区土地数质量分布情况,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供了可靠的依据(详见第二篇第五章第一节)。
  第八章 城市综合开发
  济南解放初期,辖区城区开发与旧城改造同时起步。1950年,济南铁路局在梁家庄东部建成二七新村居民区。1952年,辟建邮电新村。1983年,开辟陈家庄居民区,并对丁家崖等棚户区进行改建。
  1984年以前,城区开发归济南市政府统管。1984年,部分开发权下放,辖区先后设立旧城改造指挥部和房屋开发公司。1985年,两个单位合署办公,改称济南市市中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设办公室、综合科、财务科、施工技术科、施工设备科、预结算科、材料科、房管档案等8个科室,职员82人。城区开发和旧城改造本着“开外补内、发挥优势、创造条件、量力而行、以销定建、以销促建”的原则,首先对顺河街两侧进行改造,投资1141万元,仅用4个月动迁184户,拆除旧日房570间,建成7幢商业楼和一幢居民楼,建筑面积1.34万平方米,施工质量、速度开创全市建房工程新纪录。将拆迁户安置在郎茂山居民小区,分配住房7600平方米,使人均住房面积由原4.7平方米提高到6.7平方米。是年,完成3000平方米的经九路小学教学楼和省工商行25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楼建设。
  1986年,完成郎茂山小区一期工程,共13幢居民楼,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其中:4幢住宅楼安置拆迁居民,建筑面积8199.7平方米,其余1.28万平方米为商品住宅楼。同时,建成跨度为30米的建设路大桥及2600平方米的市中区少年、老年活动中心。
  1987年,郎茂山二期工程计11幢楼如期完工,总建筑面积3.73万平方米;其中:8幢安置因兴建八一立交桥而搬迁的四里村居民,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其余2幢为商品住宅楼,建筑面积4994.19平方米,饭店、粮店等公建配套设施1252.6平方米。同期,六里山3幢双体住宅商品楼竣工,总建筑面积4114.5平方米,市中区机关5幢宿舍楼,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
  1988年底,郎茂山二期工程(3幢楼,建筑面积6785.2平方米)及三期工程(15幢楼,建筑面积32951.6平方米)竣工。安置林祥南街小区和八一立交桥地区的拆迁居民。林祥南街小区部分改造工作也于是年竣工,总投资4098万元,改造面积5.05万平方米,动迁1032户,拆除旧房3416间,3.6万平方米。新建居民楼和公共建筑面积9.33万平方米,回迁居民894户,外迁138户,人均住房面积达6.1平方米。于1986年1月破土动工的市中区机关办公大楼——济南大厦于1988年12月竣工,总投资1189万元,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
  1989年,进行了郎茂山、五里山、东八里洼、梁家庄、四里村、经六纬一等小区建设,累计竣工总建筑面积10.17万平方米,(开发新区1.4万平方米,旧城改造8.77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屋4.21万平方米,安置拆迁户4.31万平方米,配套公共建筑1.38万平方米。
  1990年,继续开发郎茂山、五里山、八里洼三个新区,改造梁家庄、经七纬一路、聚善街三个老城区,累计竣工建筑面积12.77万平方米,其中开发新区4.65万平方米,旧城改造8.12万平方米。安置拆迁户7.46万平方米,商品房屋4.33万平方米,公建配套0.98万平方米。1990年度双十佳工程评选活动中,郎茂山小区四期工程荣获十佳小区称号,其中7号、9号住宅楼被评为十佳单体住宅工程。1984~1990年区开发公司累计投资3.5亿元,先后兴建了10个居民小区,近200项工程,开发建设面积7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56万平方米。
  1984~1987年,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在辖区内先后开发改造两个小区,展宽两条道路及零星插建工程。七里山小区于1976年6月开工到1987年12月竣工,征地33.33公顷,建房28.3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3.66万平方米,公共设施面积4.7万平方米,主要安置了纬二路展宽工程拆迁户,总投资5672万元,是济南市具有一流水平的住宅小区。郎茂山小区于1985年4月动工,1986年6月竣工,征地533公顷,建房4.0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4.04万平方米,公建面积0.04万平方米,共投资612万元,用于安置山东省体育中心地区拆迁户。两条道路展宽工程:纬二路展宽,动迁1473户,拆除旧房4334间,61013平方米,拆迁户安置在郎茂山居民小区,住房面积比原拆面积增加2.85万平方米。经四路展宽,改造面积4.35万平方米,新建3幢办公楼,建居民房211万平方米,公建面积2.25万平方米,投资2230万元,动迁户全部回迁。零星改造工程:胜利大街、新生大街共拆迁56户,拆除旧房176间,面积2265平方米,建成25幢居民楼,回迁56户,新建房面积3870平方米。
  附:辖区部分现代建筑简介
  山东省体育馆 位于辖区东部经十路78号。1958年始建,1960年停建,1973年续建,1979年1月竣工,占地面积5448.5平方米,建筑面积14390平方米。屋盖结构为平板型双向正交斜向钢网架。馆内观众厅面积为4851.6平方米(78×62.2米),容积58000立方米,设座位8600席,有疏散口16处。比赛场面积为1050平方米(42×25米),上空净高17.2米。
  山东省体育中心运动场 位于省体育馆东侧。1988年1月建成。(详见第二十三篇第一章第二节)
  山东电业中心调度楼 位于辖区北部经三路纬二路相交处,占地面积8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楼高82.5米,共18层(不含其它设施两层)。1982年施工,1987年建成使用。是市区建造的第一座高层建筑。该楼是全省的电力调度中心,配有微波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控制,有录音设备。各办公室微机直接与信息中心联络,配套设施齐全。
  济南大厦 矗立于八一立交桥北首,与风景秀丽的英雄山相对,东邻自由大街,南为经九路小学,1986年破土动工,1988年竣工。占地面积2880平方米,主楼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是一座高78米,宽21米,长36米框架结构的现代化高层建筑。用钢筋混凝土浇灌,有较强的抗震能力。大厦地下两层,一层为防空储藏室,一层为车库,能容纳10辆小轿车。地上18层,二层以下均采用樱花红等花岗岩镶砌。上部外墙全部贴咖啡黄和银白色玻璃马赛克,并配以白色铝合金门窗。室内明亮,光线充足。单层设中小会议室,并可作音乐茶座和舞厅使用。1~8层主要用于开展经营服务活动,9~18层是中共济南市市中区委和市中区人民政府机关的办公用房。大厦设有中央电梯,上下楼十分方便。
  济南海关 位于辖区中部,东邻八一礼堂,北靠济南大厦,占地面积约2525平方米,建筑面积3347平方米,1985年兴建,1990年落成。海关大楼为长方形附设钟楼和花架的建筑,办公主楼高6层。高24米,长35米,宽15米。内部设有门厅,报关业务厅,会议厅等,并装有电梯。主楼西半部的顶端建有正方形钟楼塔台,四周各装有一块长6米,宽5米的康巴丝牌石英钟,报时的钟声由20个扩音喇叭传出。
  山东省城镇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楼位于辖区中部经七路纬二路交汇处东北角。东西长120米,南北宽90~93米,面积1.10万平方米。有主楼并配有附属设施。主楼建筑面积2.20万平方米,高78.5米。地上20层,每层设20个房间,每间18平方米左右。其中:公用部分3层,客房15层共600张床位,顶部两层设了望餐厅、机房、水箱。地下两层,作空调和人防工事使用。该楼为一座圆柱形建筑物,设备良好,风格独特,凭借旋转餐厅可观赏济南景色。后改为东方大厦。
  八一礼堂 位于辖区中部,东邻中共山东省委宿舍,北邻自由大街农贸市场,西靠八一立交桥,1988年8月动工兴建,1989年12月竣工,占地面积1.7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是济南军区,也是济南市一座具有现代化水平的、综合性的多功能大型礼堂。大门上方镶嵌一幅长13.3米,宽4.1米的《金戈铁马》大型花岗石浮雕。主体建筑分前厅、东西侧厅、观众厅、舞台及化妆室等,设有休息室、办公室等。观众厅分池座和楼座两部分,装有1800只舒适的高靠背沙发软椅。舞台宽30米,深21米,音响系统按国家广播电视部一级音乐厅指标设计,舞台灯光采用国内最先进的照明设备,并配有先进的国产松花江5505型电影放映座机3台。礼堂内部设置先进的冷暖空调系统,烟感、温感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八一礼堂原址位于纬二路,始建于1951年,1987年12月因建八一立交桥拆除。
  八一立交桥 位于经十路和纬二路交叉点。为泉城十大景观之首(详见本篇第二章第三节)。

知识出处

市中区志

《市中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本书志采用小编结构,平行分目。设篇、章、节、目,采用记、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概述”冠于志首,总括全志。“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志为主体。共设26篇105章249节。内容包括行政区域、地理环境、人口、城市建设、交通、邮电、街道办事处、镇、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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