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口控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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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市中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5012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人口控制
分类号: C924.255.2
页数: 2
页码: 63-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济南市市中区的该辖区从1957年开始实行人口控制政策,提倡避孕节育、晚婚晚育,后来推行计划生育,1971年后成功控制了人口自然增长率的上升。在1980年代,该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获得了很高的评价,并被评为山东省和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关键词: 市中区 人口 济南市

内容

辖区人口控制工作始于1957年,主要宣传避孕节育,提倡推迟结婚年龄。
  1963年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1964年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宣传计划生育的意义,提倡晚婚(男28岁,女25岁为晚婚年龄),动员多子女育龄夫妇实行绝育手术。1966~1970年,计划生育工作中断,人口自然增长率由5‰以下急增到12‰以上。1971年计划生育工作恢复后,有效控制了自然增长率急剧上升势头。1972年充实调整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基层单位相应建立领导机构。政策是:宣传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妇两个孩,要求晚、稀、少,限制早、密、多,杜绝三胎。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0年的11.6‰下降到1973年的3.59‰,提前两年达到全区“四五”时期人口控制计划。
  1979年以后,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严格控制二胎,坚决杜绝三胎,并制订晚婚晚育、计划生育的奖惩政策。即:独生子女从出生至14岁每月发保健费5元,并发《独生子女优待证》;终身只要一个孩子者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独生子女医疗、入托、入学给予优先照顾等。对违犯计划生育规定者,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大力宣传优生优育,开始实行婚前查体,孕妇定期检查,组织医务人员对遗传病、近亲结婚、产期死亡和智力低下儿童进行调查。1980年计划生育办公室增至5人,1981年计划生育办公室改为计划生育局。1983年建立计划生育三簿一卡(出生登记簿、死亡登记簿、未婚青年登记簿、育龄夫妇档案卡)。
  1985~1988年,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逐级签定人口目标责任书。工商、公安、街道三方协作,对辖区流动人口中1181对有生育能力的夫妇签订合同,加以公证,实施法制管理。
  1988~1990年,辖区贯彻《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各街道办事处、镇、村、居委会普遍建立六簿一卡,及时准确掌握生孕情况。
  1957年前,辖区人口年出生率曾高达46.27‰,年自然增长率达39.12‰,1965年分别下降到14.64‰和10.19‰。1971年以后持续下降,到1985年,全区累计少生11276人。1988年,市中区计划生育率、独生子女领证率均达100%,七贤镇计划生育率达99.6%。
  1978~1990年,市中区连续13年被评为山东省计划生育先进单位,1983年、1986年、1989年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单位。1988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彭珮云、美国国际争取友好世界协会董事会董事长裘丽娅·汉德逊女士视察辖区共青团路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给予较高评价。区计划生育局局长崔学莉、孙淑云,共青团路居委会干部左桂贞,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

知识出处

市中区志

《市中区志》

出版者:齐鲁书社

本书志采用小编结构,平行分目。设篇、章、节、目,采用记、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概述”冠于志首,总括全志。“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志为主体。共设26篇105章249节。内容包括行政区域、地理环境、人口、城市建设、交通、邮电、街道办事处、镇、工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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