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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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974
颗粒名称: 附录
页数: 33
页码: 580-612

内容

历代修志简介
  商河县始建于公元596年(隋开皇十六年),迄今近1400年。其间,先后修志9次,其中成书并流传至今的有4部。第一部《商河县志》纂修于1587年(明万历十五年),由知县曾一侗主修。1637年(崇祯十年)知县贾前席又续修。续修本分舆地、宫室、食货、学校、官师、选举、人物、古迹、杂述、遗文十卷。舆地志记述了沿革、星野、疆域、川泽、形势、乡里、风俗;宫室志记述了城池、公署、庙祠、仓储,坛〓、铺舍、市镇、桥梁及坊牌;食货志记述了田赋、户口、贡课、徭役、惠政、马政、兵防、物产;学校志记述了文庙、儒学、学田、书籍;官师志记述了县牧、县丞、主簿、典史、教谕、训导、会属、名宦、宦绩;选举志记述了进士、乡贡、岁贡、例贡、武职、材谞;人物志记述了乡贤、仕籍、荐辟、忠义、孝友、贞节、耆寿、貤封;古迹志记述了陵墓、景致、寺观;杂述志记述了灾祥;遗文志记述了诰敕、碑文、志铭、墓表、传、诗、赋。卷首并绘有县境、县城、县治、庙学四图。全志约7万字,稍有残缺。今北京图书馆有藏书,商河县志办公室已复制,并初步校勘、标点。第二部《商河县志》纂修于1835年(清道光十五年),知县龚廷煌等修,全志分舆地、建置、赋役、礼乐、职官、选举、人物、艺文八卷。舆地志包括星野、沿革、疆域、形势、河渠、封圻、古迹、陵墓、八景、风俗、时令、物产;建置志包括城池、公署、坛〓、铺舍、恤政、乡里、市集、坊表、桥梁;赋役志包括田赋、户口、仓储、盐法、课程、恩恤、祥异;礼乐志包括学宫、礼器、乐章、书籍、义学、学田、书院、祀典、礼仪;职官志包括知县、教谕、训导、典史、兵防、名宦、宦绩;选举志包括徵辟、进士、举人、贡士、武科、武秩、封赠、例贡、例职、掾职、乡饮宾;人物志包括乡贤、贤行、孝友、文苑、武功、独行、义行、耆德、方伎、仙释、烈女;艺文志包括诰敕、诏、对、疏、记、传、序、考、箴、墓志、墓表、赋、诗、撰著、杂。卷首附有舆地全图、河渠图、城池图、学宫图、县署图及凤台灵迹等八景图。共10册,约17.6万字。现北京、上海、南京、重庆诸图书馆有藏书,县志办亦有原版本。第三部为《新编商河乡土志》(手抄本,为孤本),共4卷8册,约5.44万字。卷一为历史、政迹、兵事,卷二为事业,卷三为学问、户口、氏族、宗教、实业,卷四为地理、古绩、祠庙、坊表、市镇、学堂、水系、道路、物产、商务。山东博物馆有藏书,县志办已转抄。最后一部《重修商河县志》成于1936年(民国25年)。主修是县长石毓嵩,协修多人。卷首包括序文、总目、职名、凡例、图画、大事记;卷之一为舆地志,包括星野、沿革、疆域、形胜、河渠、封圻、古迹、陵墓、八景、风俗、时令、气候;卷之二为建置志、交通志、实业志。建置志包括城池、公署、坛〓、恤政、仓储、桥梁、市集、坊表;交通志包括铺舍、邮政、电话、汽车路;实业志包括物产、苗圃、森林、农工商业;卷之三为乡区志,包括乡里、户口、宗教;卷之四为赋税志,包括田赋、契税、课税、杂税、教育捐、行政费、教育费、财政表、盐法;卷之五为教育志,包括学宫、礼典、学制、书籍、碑额、义学、学田、书院、礼仪、学校;卷之六为职官志、氏族志。职官志包括知县、典史、教谕、训导、县党部、行政机关、自治机关、兵防、名宦、宦绩;氏族志为姓氏、族居;卷之七为选举志,包括征辟、文科、武科、文秩、武秩、封赠、钦赐、恩荫、例贡、例职、掾职、乡饮、议员、学校毕业;卷之八、九系人物志,包括乡贤、贤行、忠烈、孝友、文苑、义行、武功、独行、耆德、方伎、仙释、烈女、节孝、贞烈、贤淑、寿妇;卷之十至十五为艺文志,包括诰敕、谕祭、诏、对、疏、记、序、墓志、墓表、考、引、传、记略、赞、祭文、跋、书后、诗、赋、词、撰著、丛志。全志共两函,16册,约40多万字。全国各大图书馆、县志办均藏有原版本,民间亦有收存。
  此外,明邑人贾枢于1532年(嘉靖壬辰)曾纂《志略》、清邑人王怡于1810年(嘉庆庚午)著县志《略抄》,均早已失传;清康熙年间曾两次续修商河县志,均未刊;1960年商河、乐陵并为一县时,曾建县志办公室并进行了一段工作,但不久便因故搁置,仅存零星资料。
  附:商河旧志序①
  明《商河县志》序
  万历十五年 知县曾一侗
  不佞②承乏③商河,贸贸④焉,惧弗⑤克荷⑥,以取罪戾⑦,及今三载矣。凡所耳闻目击者不少,然疆宇所际以辟荒秽有遗历焉,民俗所尚以诹⑧乡老有遗听焉,政事所陈以稽往牍有遗明焉,无他文献不足故也。嗟夫!以介乎齐鲁文明之区,仕于其地,生于其乡,代有闻人,而邑乘不备,岂非一大缺典哉。不佞下任岁恶⑨,吏事方殷⑩,未遑?也。岁在乙酉,江右?詹应阳来署?教事,司训王君柏、邬君邦瑞又皆博闻淹洽?,相与考邑之故事,蕲?创志焉。诹日开馆,聘邑之积学士编纂其中.不佞亦间附己意。总其类有十,析其余有五十八,稿凡?二易,月凡五更,本末俱举,细大不遗。志舆地、宫室,而经画寓焉;志食货、学校,而教养?出焉;志官师、选举、人物,而劝戒昭焉;志古迹、杂述、艺文,而幽显?阐焉。凡所谓风土之宜,人情之便,张弛缓急之序,因革损益之方,一披阅如指掌矣。若曰言之不文,行之不远,后之君子幸改作之,此志为属稿?可也。
  注释:①原文均无标点,无注释。②不佞:没有才能。③承乏:所任职位一时无适当人选,暂由自己来充数(旧时在任官吏常用的谦词)。④贸贸:蒙昧不明貌。⑤弗:不。⑥克荷:能够、胜任。荷,担任,担负。⑦戾:罪。⑧诹:询问。⑨岁恶:荒年。也作恶岁。⑩殷:正定。?遑:闲暇。?江右:江西省的别称。?署:旧时代指代理、暂任或试充官职。?博闻阉洽:广博深入。比喻知识渊博。也作淹博洽闻。?蕲:祈求。?凡:总共。?教养:文化品德方面的修养。?幽显:阴暗、明显。?属稿:起草文稿。
  清《商河县志》序
  道光十五年 知县龚廷煌
  商志之阙①佚②,由来久矣。春秋时麦邱邑人祝齐桓公,战国赵取齐麦邱邑,县名始著。汉兴以来为朸,为湿沃,为滴河,至宋始以许商治河名商河。元为无棣,明复为商河。名虽代异,而置县迄今垂千有余载,何纪③述无闻焉。明万历间,邑令曾公一侗创为志,越崇祯十年,贾公前席重修之,所载止明以来事,大略粗具。贾之言曰:曾因邑人贾参政枢志略为之甚简,因增辑成上、下二册而已。国朝列圣相承,重熙累洽④,士民渐仁摩义⑤,返朴还淳,至今且二百年。其间吏治之得失,民生之聚散,物产之衰旺,不志而听其日佚,非守土之过哉!煌于辛卯季冬摄⑥县事,今升河南知府、前令王公元涛告煌曰:“商志失修久,予在任日浅,经水患,有志未逮,子其勉之。”视事日,索旧志观,残缺不复成书。进邑人士询知前人欲修屡矣,卒未成。康熙、乾隆间修一统志、通志、府志,因旧本久缺,邑人第收拾残简补缀以应,未臻美备。嘉庆中邑孝廉王怡锐意修举,采访颇广,未竟而没。为汉息于巨典之蔑⑦如也。乃榜于城乡,劝励士庶有藏书及撰著论议者悉献无隐,合邑绅士复广采访。未几,而举节孝、陈事实、告遗闻者坌⑧集,每日判公留二时许批阅,随手编门类、定去取。积三月,而条目、次序了然胸中。适先将军示疾⑨省寓,辞邑事去。邑人士攀留不得,煌亦忽忽若有所失也。既而奋然曰:天下事因循一日,蹉跎百年。前之人欲修屡矣,而卒未成,不类此哉!煌纵不文,敢不勉以卒业。至省,以侍奉余晷⑩,列抄胥?数人,手批口授,指挥进退,匝月而草稿定。为纲八,为目八十有六,始于道光壬辰三月望,成于是年九月。时先将军捐馆舍?,煌奉讳南旋,遂以稿本正于前令王公、后令张公加订定。越三载,乙未春,服阕?至东,惠民二尹钱公复加雠校?,而后付梓?,博雅君子尚其诲以不逮,而增其遗忘焉。幸甚。
  注解:①阙:通缺。②佚:散失。③纪:通记。④累洽:太平相承。⑤渐仁摩义:以仁感化教育众民。⑥摄:旧指代理,多指统治权。⑦蔑:没有什么了不起,轻视之意。⑧坌:(hen)聚积。⑨示疾:生病。⑩余晷:(guǐ),剩余的时间。?抄胥:古代管抄写的小官。?捐馆舍:舍弃所居之屋舍,为死亡之婉称。?服阕:阕(què),旧制,父母死后守丧三年,期满除服称为“服阕”。?雠:(chóu)亦作讐,校勘。?付梓:印刷。
  民国《重修商河县志》序
  县之有志,犹国之有史也。欲征国家之文献,则宜博究乎历史;欲征地方之文献,允当参稽乎县志。故夫古之善为治者,莫不引国史为经,县志为纬,经纬并重,不容少存歧视于其间也。商河之有志,自前明万历丁亥年始,迨清道光壬辰,踵事增华,方集大成,迄今将近百年。而其间未尝计及,忽此为政首务,良可慨也。旧令李公有见于斯,乃倡议重修,规模未具,遽①解组以去。癸酉六月,奉檄来权县篆②。甫下车,即邀邑绅集议赓续重修,延至甲戌年三月,乃决立文献委员会县志股,推举编纂,分类责成,历九阅月而蒇事③。绘图列表,缮册送核,披阅再三,体例谨严,其所采摭新旧,辨正讹谬,并增减补续,折衷一是,不尚铺张,务求核实,较诸旧志尤为精详。窃计修志终始,费时未久,与事诸贤瘁心肆力,而路子雪堂总揽其成,为功尤有足多。当其经营之始。但计襄此盛举,何期本任乐观厥成,不尽庆幸之余,乃有感焉。自长商邑,善政未敷,良用内疚,躬逢旷典④,名附以传,去后芳臭,殊怀懔惧⑤。不揆无文,聊摅⑥胸臆,用示鸿爪⑦云尔。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岁次乙亥九月山东商河县县长石毓嵩拜序
  注解:①遽:(jù)急,仓猝。②篆:指印章。③蒇事:蒇(chǎn),把事情办完,办好。④旷典:稀有难逢的盛大典礼。⑤懔惧:危惧。⑥摅:(shū)抒。⑦鸿爪:雪泥上鸿雁所留的爪印,比喻陈迹。
  古今诗文选录
  伤时二首
  唐·孟云卿
  徘徊宋郊上,不睹平生亲。
  独立正伤心,悲风来孟津。
  大方载群物,生死有常伦。
  虎豹不相食,哀哉人食人。
  岂伊逢世运,天道亮云云。
  太空流素月,三五何明明。
  光耀侵白日,贤愚迷至精。
  四时更变化,天道有亏盈。
  常恐今夜没,须臾还复生。
  过商河闻雁
  明·提学副使 王廷相
  惊风荡沙瀛,朔鸿递飘音。
  乍迫响始急,渐远影终沉。
  旦举阴霞低,宵浮明河临。
  嗈嗈思南洲,奕奕度杨林。
  适志洞庭浦,刷羽衡阳岑。
  返往岂不嫌,霜塞谅难任。
  崔子厌元菟,梁王匿山阴。
  避地古有然,达变智所钦。
  倾听入寥天,因之动遐心。
  难悲词
  明·廪生 张自慎
  金井梧桐飘叶,又是新秋节。羁怀转叹嗟!身在天涯,情牵亲舍。风急雁行斜,江冷芙蓉卸。近新来,不惯离别。怕得是离别,又遭是离别。剩水残山,穷途逆旅,难免跋涉。人远音绝,水远山赊,好一个被底鸳鸯,都做了梦里蝴蝶。路阻人千里,云连山万遮。冷清清,刻漏三更夜;虚飘飘,魂梦无定贴。眼睁睁,谁是知痛热?最苦是清秋凉夜,无限离情向谁诉说?听了些,寒蛩声惨切;伴了些,孤馆灯明灭;挨了些,楼头长短更;叹了些,苦海无边孽。呀!走了些,恶狠狠豹狼道;探了些,冷喝喝龙虎穴。黑暗暗云遮,忽喇喇风埑,忽叮当,敲动了檐前铁。红尘名利客,孤馆叹声绝,远近思乡无凭藉。离恨词,含泪写,冤冤屈屈把柔肠折。离恨种种载几车,回首西风人瘦也。
  张自慎,字敬叔,号就山,前明廪生。少负才名,尝作金元乐府三十余种,又作《五花攒锦》一部。语涉讥刺,被人告发,上宪怒,差人捕捉,其时自慎适在省应试,闻警,出东门而奔章丘,隐居太常李中麓门下,师事之。此词系在逃难时所作。
  游船记事(有叙)
  邑贡生 王名震
  吾邑频经水患,远近村墟一望无际。同人借小舟载酒以游,非敢嬉恣,亦曰履患思儆。尔时顺治壬辰仲秋既望二日也。
  济北之隰沃,百里皆桑田。
  一从甲申后,霪雨几经年。
  兼之河流泻,郡县苦奔湍。
  汪汪沧海波,秋望天远连。
  城垣既颓缺,村墟亦荡然。
  耕樵皆他徙,渺茫乏人烟。
  余民半巢居,一艘百十千。
  众皆发愁叹,我亦廑酒钱。
  同人邀我游,欣然与随肩。
  船头载壶杓,榼罍供肥鲜。
  摇橹出门去,直作江湖观。
  浅沚荟蒲苇,潭渊荇藻牵。
  暮云散落晖,赤碧光相联。
  伏鸥惊而起,游鱼听以潜。
  日西月随上,盘影澄波圆。
  微风忽潋艳,星斗疑回旋。
  一客吹璚箫,因之杂管弦。
  歌声断复续,谐谑任喧阗。
  有客欲返棹,有客尚迁延。
  予独浮大白,意气如登仙。
  回视下界地,恍惚洪荒前。
  速骑白鲸去,一吸千百川。
  还彼宅与土,耕凿桑麻天。
  颓然扶醉返,不复知人间。
  过商河遇旱
  明·按察司佥事 刘时〓
  菜花开尽枣花香,入夏因何尚亢阳。
  千里红尘天漠漠,两行翠柳路茫茫。
  贾生爱国长流涕,杜子忧民欲断肠。
  拥跨金鳌东海去,为霖唤起老龙王。
  明年过商河遇雨
  刘时〓
  刑台翘首立多时,云布重阴雨脚垂。
  万籁声中雷隐隐,千家村外水漪漪。
  固知人定天心顺,还见秋成穑事熙。
  记得去年当此际,官僚祈祷正奔驰。
  麦邱书院题壁
  学使 何凌汉
  杖策皇华隰,停骖古麦邱。
  吏良诵棠黍,教洽赋薪〓。
  室庆安庞乐,人捐害马忧。
  患应歌有豸,化欲佐成鸠。
  已快茨梁裕,欣将党塾筹。
  经营成不日,轮奂美难俦。
  佳气环山海,高风接鲁邹。
  天清来燕贺,云迥趁鹏游。
  任忝文衡重,情殷髦士求。
  力田期孝弟,敬业勖藏修。
  鞶帨何堪饰,车辕莫漫髹。
  六经根柢在,三物栋梁谋。
  蛾术勤终岁,鸿骞壮远猷。
  勿忘贤宰意,吟对菊花秋。
  过岳桥河
  王敬公
  岸夹秋云碧浪高,蓼花疏影昼萧萧。
  停骖一望愁无渡,且读荒碑记岳桥。
  古堞秋风
  王怡
  何年驱虎豹,此地建军营。
  一代资防御,千秋吊废城。
  每当风色厉,如作战场声。
  幸际重熙日,中原久息兵。
  过三里河访许商遗迹
  邑贡生 路云衢
  屯河未浚馆陶开,滚滚黄河入朸来;
  向若谁填东郡水,导川争荐尚书才。
  泥涂六月劳风雨,禾黍千年化草莱。
  名在汉书功在县,一盂未享可胜哀。
  上元竹枝词十首并序
  路程诲
  商河习惯,本乡人大傩之遗意,于旧历上元节,四乡杂耍,齐集城内,先赴西关朝礼碧霞玄君,复到县府前表演。是日,士女云集,途为之塞,自晨至暮,络绎不绝。民国以来,玄君庙废,乡人仍循旧例,诚巨观也,亦陋俗也,戏咏其事以志之。
  举国纷纷兴若狂,新正十四挂衣裳①。
  明朝但愿无风雪,尽力逞材闹一场。
  检点新衣待五更,晨炊未罢已锣鸣。
  梳妆草草出门去,传说游人早满城。
  也有骑驴也夸(跨)牛,衣裳颠倒不知羞。
  县前猝遇老寅长,抗礼当街傲邑侯②。
  顽皮县里正堂来,满道纷纷尽列开。
  喝道鸣钲煊赫甚,独杆轿子却横抬③。
  出人头地似神仙,足立空中可及肩。
  海外飞来长股国,云鞋缘木上青天④。
  谁云路(陆)地不行船?更有佳人坐上边。
  徒步篙失空用力,全舟尽在一身悬⑤。
  凤阳花鼓自东来,高髻云鬟粉满腮,
  夫妇相逢浑不识,依稀认得鬓边钗。
  美女队中见丈夫,暗通一笑意模糊。
  小姑年少无知识,偏向人丛指与奴。
  队队来齐日已斜,游人兴尽各还家。
  同行女伴低声语,再到东关看采茶⑥。
  游罢归来星满天,乡村处处起炊烟。
  灯前笑说城中景,共道今年胜去年。
  注释:①杂耍化妆名为挂衣裳。②灯官。③独杆桥。④高跷。⑤采船。⑥东关所扮美女采茶,为一邑之冠。
  水龙吟
  何郝炬
  梦回千里平原,峰烟滚滚风云急,漫天昏暗,鸱枭声厉,黎明前夕,沟壑四达,乡村怒火,钢墙铁壁,任茫茫黑夜,岂曾掐指算时日,盼消息。三十年前往事,到而今,犹怀壮迹。艰难岁月,津南济北,商河喜陵邑。战士生涯,书生意气,从容对敌。正十年江汉,更展风华,喜今胜昔。
  一斛珠·忆“三五”*
  何郝炬
  忍歌离黍,
  书生壮志卫乡土,
  声威百里称三五。
  泺北烟云,
  八载风和雨。
  艰难年月同舟渡,
  重逢何事频频误;
  挑灯对语人如故,
  天际飞鸿,
  又作来思苦!
  三五,即抗日战争时期的陵县县长吴匡五、禹城县县长李聚五及商惠县县长王权五。
  高粱红了
  阎一强
  撑天一方,立地一片。
  十丈方位,千里光焰。
  染红了绿树,染红了蓝天。
  大水不沉,疾风不弯,
  苍劲挺拔,健美的腰杆;
  向着太阳,向着蓝天。
  你的容颜,红脸大汉,
  你的性格,照人肝胆,
  你的队伍,威武壮观。
  当风雪漫天,闪光的种子,
  在妈妈手掌里挑,在姐妹指尖上捡,
  满怀希望,满怀情感。
  桃花汛期,雪化平川。
  拨开沃土,投身地面。
  打着跟头,冒出叶尖。
  盛夏未临,两岸青山。
  一川激雨,你离地而站,
  承受阳光,吸吮热汗。
  和老人谈心,为青年打扇;
  雨后静夜,根伸叶展。
  清脆的拔节响,使人舒畅心甜。
  八月秋熟,平原香甜。
  棉铺银毡,谷铸金盘;
  你腾空而起,升起红云一片。
  车轮飞转,骏马驾辕,
  公社报到,去做贡献。
  发光发热。任挑任选。
  也许你——踏上远洋货船;
  也许你——远去戈壁阳关;
  也许你——仍在故土家园……
  毫无牵挂,从不留连。
  一腔豪情,迎接考验。
  既是红色的种子,就有忠心赤胆。
  家乡好三首
  郑正
  商西
  粮棉瓜果霞满天,百里原野好壮观。
  驴头*伏仰青纱上,铁塔遥近彩云间。
  寻路慢绕桥八九,驱车疾收景万千。
  且喜故旧多健壮,相逢笑抚两鬓斑。
  驴头:油田抽油泵俗称。
  郑路
  风和日丽缕缕烟,喧声笑语长街间。
  同是负重一百载,铲罢三山又闯关。
  乡思
  提笔绘乡思,无声胜有声。
  万千寄情语,尽在画幅中。
  棉乡夜色美
  张若明
  星星眨眼月儿坠,棉乡夜色美。
  棉海絮花朵朵白呵,好像星星掉进水;
  夜空棉海难分辨呵,星星棉朵闪银辉。
  哎——一
  人人喜唱摘棉歌,家家笑语空中飞。
  八月九月巧云飞,棉乡夜色美。
  姑娘赶缝新棉包呵,小伙急把棉垛垒;
  云朵棉垛连一片呵,变成群马插翅追。
  哎——一
  生活里有蜜梦也甜呵,棉农心更美。
  (1981年4月曾谱曲参加德州地区歌曲会演,获创作奖。)
  麦丘及商河考辩
  姜国新
  公元前220年前,商河县为齐国麦丘邑。清道光年间曾在内城北门里建麦丘书院,知县龚廷煌并留有“纵横百里,古邑麦邱”的诗句。
  麦丘(邱)之名,史书多见,《史记·赵世家》(西汉·司马迁)载:惠文王十九年,“赵奢将,攻齐麦丘,取之”。《新序·杂事》(西汉·刘向)有“桓公田至于麦丘,见麦丘人问之”。另外《新论》(东汉·桓谭)等也有记载。
  东周的麦丘邑位于今何地?历来说法至少有三:其一,《水经·汶水注》(后魏·郦道元)引《从征记》曰:“自入莱芜谷,夹路连山百数里……出谷有平丘,面山傍水,土人悉以种麦,云此丘不宜殖稷黍而宜麦,齐人相承以殖之,意谓麦丘所栖愚公谷也”。而郦氏以为“麦丘愚公,在齐不在鲁,川谷犹传其名,盖志者之谬耳”。《四书释地续》(清·阎若璩)谓此麦丘是,正齐鲁二国之境,“霸主越境而田,其孰御之”,但缺乏证据。其二,《太平寰宇记》(宋·乐史》卷十二《谯县下》载麦丘城,引《新论》叙齐桓公行见麦丘人事。宋之谯县,即安徽亳县。春秋时在宋国之南。其地去齐很远,当为后人附会。其三,《读史方舆纪要》(明·顾祖禹)《商河县下》云:“麦丘城亦在县西北,志云即春秋时齐之麦丘邑。”清《嘉庆一统志》引旧志“麦丘城在商河县西北”。明、清时期纂修的《商河县志》概谓在“县西北”,明清商河县即今县,故古麦丘邑,在今商河县西北。
  今考,商河城西北方向,离城10余公里的怀仁镇古城村东南有一古城遗址,占地约3000平方米,东面有高出地面两米多的城墙,长百余米;西边有南北大道,相传为“跑马道”。附近老农迄今仍以“城海子”、“城东”、“城南”、“杀场”等旧名区分周围地块。近年来,遗址下曾多次发现东周时期较为完整的灰陶瓦当及陶豆残片(今藏县图书馆多件)。更为重要的是,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地图出版社1982年出版)上,“麦丘”二字恰恰就在该遗址的方位上,由此可见,麦丘当在今商河县,故城即今县西北怀仁镇古城村东南遗址。
  然而,在民国25年纂成的《重修商河县志》上,除转载麦丘城在县西北外,还提出“治东十二里清水洼中,十里坞之南,即清道光十四年十月三日辰见隐城处。”还说,在县东二十里有王彦章城,均自相矛盾,理当否认。
  也许有人问,城西北的古城不是汉代的鬲城吗?怎么又成为麦丘呢?诚然,古城村1956年以前属德平县,原《德平县志》曾载,“汉置,北齐天保七年废。东汉建武十三年,封朱祐为鬲侯,鬲即其地也”。这里,确否如志者所言,尚待考证。即定是,与麦丘之论也不矛盾,一在东周,一在东汉,间隔秦、西汉共240多年。再说,春秋战国时的残物多出自地下,地表的汉代绳文陶片俯拾即是,可见,汉代的鬲城是建在古麦丘邑之上的。
  商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记载。《水经注·河水》载:“源于杨墟县以东,又北径平原县东,又径安德县故城南,又东北径平昌县故城南,又东径般县故城南,又东径乐陵县故城南,又东径初乡县故城南。”即源出今高唐,经陵县、德平、郑店、棘城之南,又经惠民县东,分二水注于海。《元和郡县志》(唐·李吉甫)、《太平寰宇记》具体指出,商河在“县北十五里”。唐宋时代的商河县即今治。据以上资料,宋代以前的商河,无疑应即现在县北的沙河。但自元代以后又一直说在今城南。此说始见于《齐乘》(元·于钦),详见于明万历十二年纂修的《商河县志》,即在“城南三里”,并将其绘制在县境总图上。后《读史方舆纪要》及清道光十五年续修的《商河县志》、民国25年编纂的《重修商河县志》皆从此说。今考,城南三里河村确有一东西走向、断续可辨的古河形。西溯,在县境最西边的陶家村与沙河同出一源;往东,经郑路镇的营子等村,进入惠民后,又朝沙河的方向蜿蜒而去。两岸诸多以河流命名的村庄,如朱家河沟、卢家河沟、河东孙、河西刘等等。相传叫“朱家河”。“三里河渡口商船云集”之传说,迄今还流传在民间。由此可见,元、明以后的商河,即今县南的朱家河。
  沙河、朱家河为什么都曾叫商河?据《行水金鉴》(清·傅泽洪)载,历史上的黄河曾流经商河县境,先后断续大约1500余年。其中从宋代至明万历初的500余年中,黄河及其分流在马颊河、徒骇河、北清河一带流动,河道极为混乱,经常数道并行。在这种形势下,位于马颊、徒骇两河之间的商河,被黄河夺流、淤沙,并改道南绕,也就成其自然了。久而久之,故道干涸,转名为沙河;南徙河道因疏理于朱氏称帝的明代,故称之为朱家河。作为河名的商河也就不复存在了。
  商河之名的由来,亦有三说。其一,《水经注·河水》载,因其源头“世谓之落里坈,亦曰小漳河,商漳声相近”,因字与读移,故谓商河。但清末明初的历史地理学家杨守敬却认为商漳声不近,《通曲》作商音滴,否定此说。其二,《元和郡县志》载,“汉成帝鸿嘉四年,河水泛滥为害,河堤都尉许商凿此河通海”,故以商字为河名。但邑廪生王心廉在《重修商河县志·河渠总考》中曾提出疑义说:许商曾驳斥孙禁主张开河,哪能自己开河?又言,许商与《水经》作者桑钦都是东汉人,商河不能始于许商。其三,《重修商河县志》还载,沙河为黄河经流,因多次被“伤”而名商。但同时又自认为“属臆断”,实际上又作了自我否定。那么,究竟何说可取?据考,“许商凿河”之说虽出现的时代较晚,但一经出现,即被历代修志者所公认,继《元和郡县志》之后,尚有《太平寰宇记》、《齐乘》等等。从明代纂修的第一部《商河县志》始,除肯定“思许君而不得,托名于河以寄其思”外,还将许商列于宦绩之最。至清雍正二年,又将许商祀于名宦祠之首。道光《商河县志·艺文》并载诗云:“洪流入海地无波,万姓欢呼麦丘坡。犹恐甘棠遭败剪,嘉名永锡许商河。”至于王氏所提的两条否定理由,也并不足为证。关于商禁之争,《汉书》卷二十九载,“是岁,渤海、清河、信都河水湓溢,灌县邑三十一,败官亭民舍四万余所。河堤都尉许商与丞相史孙禁共行视,图方略。禁以为今河溢之害数倍于前决平原时,今可决平原金堤间,开通大河,令入故笃马河”,许商以为“孙禁所欲开者,在九河南笃马河,失水之迹,处势平夷,旱则淤绝,水则为败,不可许。”公卿皆从商言。这里,他们争辩的目的是解决“灌县邑三十一”,其焦点集中在决不决河水的平原金堤,丝毫未涉及开凿商河一事。所以,以许商不同意决平原金堤而机械地类推为不开他河,难以令人折服。相反地,汉朸县属平原郡,毗连被水的渤海,作为晚于大禹两千多年,且“善为算,能度功用”专门掌管治水的许商,既然否决开大河,自然也要提出别的方案,这样,疏理商河反倒更有其必然。故不能因商禁有争论而否定许商开凿商河之论。关于商钦同时之说,也并非如此。《辞海》引《隋书·经籍志》、《唐六典·工部·水部员外郎注》等,一说东晋郭璞注,”(指《水经》),一一称汉桑钦水经,清阎若璩始辨明非郭撰,但未提桑钦。其成书时代,胡渭认为创自东汉,由魏晋人续成;金祖望认为成于东汉初;戴震等认为大约是三国时的著作。这里,即定桑钦撰,并以最早之说,即东汉初,在公元25年之后,许商凿河是在公元前17年,比《水经》成书早40多年,并非同时。再说,假若有可能是同时的话,同代人记同代事,是史志常见的,也是当然的。
  商河与商河县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商河是指一条河流,商河县是指县一级行政区划单位。河早县晚,县取名于河。商河成于汉,后因是一水系而加水旁成“滴河”。隋开皇十六年于商河流域置县,便取名叫滴河县。从宋代开始,滴河改道转名,滴河仅指县名,又将滴字去水旁成“商河县”。现今,商河县犹在,商河则是考究的课题了。
  (本文经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副所长钱林书、副教授张修桂修改)
  鼓子秧歌风情
  李辉
  (一)鼓子秧歌的起源与发展
  鼓子秧歌源远流长,相传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从前叫“跑十五”、“闹玩意儿”。鼓子秧歌之名大约是本世纪50年代确立的。关于鼓子秧歌的起源可以上溯到汉代。据考证,东汉末年流经商河境内的一条徒骇河支流——滴河发大水,到处汪洋一片,生灵惨遭灭顶之灾,朝廷派治河都尉许商带领人民治服了水患,人们才又过上了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太平日子。但民间的传说更有浪漫的神话色彩。传说滴河发大水是一条修炼了800多年的牛精作怪,牛精来时挟风带雨,洪水泛滥,田毁人亡,于是玉皇大帝派天兵天将下界捉妖,天兵天将用法器打掉牛精一块胯骨,才将其治服。为了答谢上苍,人们跳起了鼓子秧歌,那块被天兵天将打掉的牛胯骨也成了秧歌队头伞手中的一件道具——拨锤,一直沿用至今。拨锤上系小铜铃,摇动时发出清脆悦耳的音响,在震天动地的打击乐声中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它独有的韵昧。
  从以上不难看出,鼓子秧歌和我国古代的傩文化关系非常密切。傩并非我国古代独有的一种原始宗教祭祀活动,它的重要内容便是敬神。现在云、贵、湘少数民族地区仍能窥见它的遗迹。鼓子秧歌开始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出现,可见其主要功能也是敬神娱神。在50年代,秧歌队演出之前仍要到祠堂和寺庙里去烧香祭奠,便是有力的证明。
  鼓子秧歌萌芽于东汉,在唐宋时期经过与大量的民间俗文化互相渗透、融汇,逐步成熟完善起来,到明清已成为一种纯民间舞蹈艺术。它的主要功能也从娱神到娱人和自娱,这是其漫长演变过程中的重大转折。鼓子秧歌到了清末民初,盛况更是壮观。《商河县志》记载:“里人行户扮渔樵耕读诸戏,结彩为春楼。”“元宵张灯火,放花炮,酒宴乐歌竞为欢会,凡三夜”。建国后,国家非常重视鼓子秧歌的整理发掘工作,曾派大批专家学者前去商河采风。1989年,鼓子秧歌被编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山东分卷》。
  目前,商河县近千个村庄百分之九十的有鼓子秧歌队,每队多者三百余人,少者也不下百人,每年正月十五,县城举行规模浩大的会演活动。届时整个县城人山人海,大街小巷挤得水泄不通,难以分清谁是演员谁是观众。全国各地嘉宾也云集商河争睹这一盛景,显示出鼓子秧歌经久不衰的旺盛生命力。鼓子秧歌在流传过程中形成了整体风格相同而又各具特色的东、西、北、中四大流派,集中体现了山东大汉豪侠爽直、忠厚刚毅的形象。
  (二)鼓子秧歌的礼仪美
  齐鲁自古被称作礼仪之邦,商河鼓子秧歌的整个礼仪活动,无不体现了儒家文化的思想内容和外在形式的完美统一。
  鼓子秧歌除了其自娱自乐性外,在乡村同时还是一种礼仪性的交际活动。每年元宵节前后,邻村或是有友好往来关系的村庄之间,秧歌队都要相互进行访问演出,此谓“投之以桃,报之以李”,可见其古风犹存。
  秧歌队进村前,首先派出披红挂彩佩戴项铃的探马,三探三报之后大队人马方可起行。头伞如军中华盖,号令三军,秧歌队进退行止皆听命于主帅。东道主见到探马来报,则请出村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前往村口迎候。双方见面行传统的抱拳礼,同贺新春之喜,互相寒暄,晚辈们连忙接替客人抬起牛皮大鼓,待擂遍三通鼓乐,秧歌队才正式进村演出。这时村中早已当街摆好一张张的条桌,每桌上置四碟菜一壶酒。按照惯例,每张桌前至少要表演一场,三走三留那才算得上盛情。每当秧歌队表演完一场欲走,主人则再次燃放礼花、鞭炮予以挽留,同时端茶倒水、敬烟敬糖以示慰劳,客人为答谢主人的盛情,于是再演一场。按传统的规矩,桌上的酒菜是绝不能动一点的,人们把其当作一种礼敬嘉宾的象征。这是因为鼓子秧歌和古代的祭祀活动有渊源关系,此乃如牺牲太牢一般神圣,同时也反映了人们更看重“大礼在先”的道德观念。
  从前,秧歌队在演出之前,首先要到土地庙或祠堂里跪拜上香,按辈分和长幼排列行三跪九叩大礼,祈求神灵和祖先保佑平安顺利,旗开得胜。现在这带有迷信色彩的礼仪早已绝迹,但那不忘祖先不忘根本的传统美德却保留下来。如果村中已有秧歌队演出,后到的一队须在村外稍候,待人家出了村再进,以免掠人之美。若两队秧歌在街上不期而遇,双方都要偃旗息鼓,互相谦让,边礼拜而过,这时哪一个人若敲一声鼓子,要受到大家的严厉斥责。纵观鼓子秧歌的礼仪活动,无论是道德与礼节,还是内容与形式,都达到了一种和谐之美。
  (三)韩振玉与鼓子秧歌
  商河鼓子秧歌被称为汉民族民间舞蹈之冠而饮誉海内外,可知道韩振玉其人的却不多。他似乎算不上名人,尽管他生前是中国舞协山东分会会员,但直到去世仍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鼓子秧歌是一种纯自娱自乐性质的民间舞蹈,角色分伞、鼓、棒、花、丑等,伞又分为头伞和花伞。韩振玉是跑头伞的,担任领舞和指挥。实事求是地说,使鼓子秧歌走出故乡——这块封闭的土地的第一人,应是韩振玉。韩振玉出生在商河县牛铺乡杨庙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里,自小过继给韩姓人家,辛酸和不幸几乎伴随了他艰难的一生。古人云:不幸有三,少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这三条他占全了。生活的无情打击,岁月的漫长熬煎.不但没有使他丢下对鼓子秧歌的热恋,而且他那颗伤痕累累的心灵终于在鼓子秧歌中找到慰藉和归宿。他把对生活独到的见解,人生执着的追求都揉到了无声的舞蹈语言中去,使鼓子秧歌这一古老的民间艺术焕发出青春的光彩。
  1955年秋,韩振玉带领家乡12名农民到北京参加全国民间舞蹈汇演。天桥剧场,紫红色的天鹅绒帷幕一次又一次拉开,他们潇洒飘逸、威武雄健的舞姿赢得了观众疾风暴雨般的掌声,《人民日报》在头版显要位置报道了他们的演出盛况。更叫韩振玉激动的,是在中南海怀仁堂向中央领导人作汇报演出,朱德、刘少奇、陈毅等领导同志亲切接见了他们并合影留念。这位1.80米的山东大汉禁不住泪眼模糊了,一个土生土长的庄稼汉子竟然受到如此隆重的礼遇,真是做梦也想不到的事,这幸福的时刻成为韩振玉记忆长河中永久的闪光,几十年后谈起来仍令他激动不已。
  从北京回来后,韩振玉的名字传遍了家乡大地,许多专家学者慕名专程前来拜访,与他共同探讨艺术的真谛。韩振玉不愧为一位艺术的革新家。鼓子秧歌由于历史渊源流长,流派众多,风格各异,韩振玉顺应时代的潮流,率先把原来的老慢板改成了快板,并且在服饰道具、场子阵式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创新,进而影响了整个鼓子秧歌风格的变化,使之具有更强的的明快的节奏和鲜明的时代特色。韩振玉保留下来许多亲手画的漫濒于失传的场子图谱,他生前会跑九十多种舞蹈场子,什么“金丝缠葫芦”、“力杀四门”、“闯王进京”等等,谈起每个场子他都会讲出一段优美动听的故事。
  韩振玉从8岁起学鼓子秧歌跑头伞,把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这一古老的民间舞蹈艺术。如豆的油灯下,他聚精会神地剪着鞋样;看坡的坟头边,他一丝不苟地描绘着场子阵式图。十年动乱中,鼓子秧歌被说成四旧不让跳,他就偷偷在自己院子里跳,在梦中跳。家里穷,肚子饿了,他就嚼根大葱喝碗凉水继续跳。当人们再次欢天喜地地跳起鼓子秧歌的时候,韩振玉披挂上场,依然雄风不减当年。
  1980年,商河鼓子秧歌队再次进北京,进中南海。临行前,韩振玉拉着当年与他一同进京的徒弟李传祯的手一遍遍地嘱咐:到了北京要好好跳、好好跳……1985年7月,韩振玉离开了他终生眷恋的鼓子秧歌撒手西去,享年70岁。
  (四)鼓子秧歌的哲学内涵
  鼓子秧歌是一种大型的民间广场舞蹈,以“跑场子”为主。场子外圆内方,我国古代朴素的哲学思想认为天是圆的地是方的,并用天圆来概括解释自然界周而复始的变化,用地方来识别事物的千差万别。天圆就有上下左右,地方便有东西南北,圆圆满满,方方正正。鼓子秧歌所表现的哲学观点同时也反映了中华民族的道德标准。秧歌场子有严密的阵式图谱,图谱借鉴于古代兵阵、戏曲艺术、生产生活工具、生物形态等。鼓子秧歌有“二龙戏珠”、“双蝴蝶”、“四马蜷蹄”等一百多个场子阵式。无论是场子阵式还是队形排列都表现出中国传统的美学观点。
  鼓子秧歌的角色,分伞、鼓、棒、花、丑等,其中以伞和鼓子为主。伞又分头伞和花伞,头伞是指挥和领舞,如军中主帅,多由村中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白髯白袍黄马褂黄头巾,一手挥拨锤,一手舞黄罗伞,舞姿潇洒飘逸。花伞是“花”的领队。鼓子是整个舞蹈队伍的主力,演员扎英雄巾,腰缠英雄带,动作粗犷骠悍,威武雄健。跑场子时,一般排成八路纵队,每队每伞带四鼓四棒四花,角色可以偶数随意增减。众多演员在头伞的带领下,和着牛皮大鼓为主的打击乐的节拍往来穿插、交叉、开合、驳花,霎时群伞飞舞,鼓棒齐鸣,声若滚滚春雷,势如疾风骤雨,一会像千军冲杀,一会又如万马奔腾,气势十分雄壮。鼓子秧歌除跑场子外,在街上行进途中也有别具特色的表演,一般称作“街筒子”。全体演员排成三路纵队,伞居中间,其他角色在两边,表演起来高低起伏,首尾呼应,到场子内便很自然地化作四路或八路纵队。老子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认为宇宙间千差万别的事物都是由“三”这个基数衍生出来的。鼓子秧歌的队形变化不但体现了这个观点,从数学的角度看,也是队形变化最捷便的途径。“街筒子”还是秧歌队显示实力、吸引观众、先声夺人的重要手段。
  鼓子秧歌因伞的拿法分扛、举、腰插等方法的不同,带来了伞的样式、运伞路线、挥舞动作的千姿百态;鼓子的打法又有蹲、抡、飞蹦、掏、罗圈之分,形成了鼓子秧歌流派众多各有千秋的特色,但终场的“八趟街”、“上天梯”却是每个秧歌队基本相同的。终场时八路纵队排成方阵,进则都进,退则俱退,众多演员浑然一体,完美地表现了天圆分四面、四面分八方这一中国古老的哲学思想。
  商河战役杂忆
  叶尚志
  1944年11月,渤海二地委根据斗争形势的需要,在商惠县的南部开辟了一个新县,因地处济阳、惠民、商河三县交界,所以称三边县。原商惠县委书记赵元明(即丁润生)调任三边县委书记兼县独立营政委。地委让我担任了商惠县委书记兼独立营政委的职务。我从渤海二地委所在地陵县出发,由小部队掩护,夜行军经过德平、临邑、商河交界的敌占区、游击区到了活动在王家集、范家屯一带的商惠县委。商惠县由商河、乐陵、惠民、阳信四个县的边界区域组成。此时,商河城和惠民城仍在敌手。
  在我任商惠县委书记期间,经历了解放商河城的战斗。
  军民合作 包围敌人
  1945年青纱帐初起时,正是我军展开活动的时期,我和县独立营副营长钱光、副政委刘天祥带领县、区武装南下,插到商河、惠民公路之间,开展游击活动。我于一个夜间带了部分队伍接近沙河伪军据点,趁伪军动摇之际,在据点周围,用话筒喊话,要他们放下武器,不但不杀,还给出路。夜幕漆黑,敌人不敢放枪,我们也不放枪。记得我的通讯员顾文礼同志一直在我身边,并沟通交通联络。我从这边跑到那边,由于看不清道路,我的脚碰上了村旁的一块石头,左大拇趾受了伤,至今还留有脚疾。搞了几个钟头喊话,拂晓前,我们撤离。这个据点内虽有一百多伪军,因为不知我方虚实,被我们吓得跑到县城里面去了。这样一来,县、区部队和附近群众情绪更加高涨。
  此后,我们部队经常在公路两旁伏击商河、惠民之间来往之敌。还常在公路上埋设地雷,使敌人极度恐慌。从此,敌人缩在相距30公里的商河、惠民两个县城内龟伏不动。
  8月前后.我们不断接地委和军分区的指令,积极筹集大批电线杆、粮草等物资,准备迎接新的战斗。这时商河县城的日军已撤到济南,但是汉奸伪军还想作垂死挣扎,德平、临邑、济阳等县伪军全部集中到了商河县城。这些伪军大约共有一万人,比较有战斗力。他们公开打出“欢迎李延年北上”的口号,把希望全部寄托于国民党中央军的到来。
  我们县、区部队集中在商河城东数里一带,主要任务是阻断商河、惠民之敌的联络,对敌开展政治攻势,作好统战工作,以瓦解敌军军心,等候我军主力部队。我们县、区部队到达城郊之后,我与钱光、刘天祥同志将离县城东关二里的昝家一位绅士魏明庵先生请出来,对其讲解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党我军政策,要他带信给城内伪军头子田敬堂。魏先生是一位老大学生,曾在鲁中国民党顽军张礼元部当过参议,后对现实不满,弃职归里。我们晓以大义之后,他的确为我们向田敬堂作了多次联络,宣传我军的实力和政策。但伪军幻想投靠国民党中央军,没有归顺我方。我们也带着部队多次在城根对敌喊话,但伪军上层仍抱有幻想,企图负隅顽抗。伪军在城内东北角上一个高大的瞭望堡上与我们对喊。还经常用迫击炮袭击我们。
  这时中央发出了先取得中小城市,再取大城市的指示。军分区按照中央这一战略思想,把部队从济南附近调回商河,与附近各县的武装把商河县城团团围了起来,指挥部设在城关以南,由渤海二军分区政委曾旭清、司令员龙书金、副司令员赖金池担任指挥。我县、区部队担任城东的警戒。在军分区指挥解放商河战役过程中,开始阶段先拔去了商河城周围的一些外围碉堡,接着发动周围的民兵、民工数十万人,在城四周挖掘一条深宽都约有丈余的深壕,形成一条围城带,以阻止敌人突围。
  抗战胜利之后,群众情绪十分高涨。他们来挖沟都自带干粮,自己起伙,日夜苦干。敌人在瞭望堡上对人山人海挖壕的人民群众看得一清二楚,但毫无办法。敌人有时白天打迫击炮,群众就集中在夜间挖。在深壕即将挖成的一天下午,敌人派了一个营的兵力,以猛烈的火力向西试探突围,我军凭壕阻击,敌人败退回城。从此以后,再不敢作突围尝试。由于敌人众多,又备有充足的粮食,且有城可依,我们则只围不打,就这样相持约有一个月。
  主力到达 准备攻城
  渤海军区主力部队在取得胶济沿线、渤海区东部和无棣战斗胜利之后,挥师西进,到达商河城下。杨国夫司令员及其主力部队就驻在城关的东边,与我县、区部队相距不远。
  当时商河城内共约一万多敌人,包括德平、济阳、临邑逃来之敌。其中以原商河田敬堂、李光明两部人最多,又熟悉当地情况,实力最强,是地地道道的地头蛇。商河城墙比较坚固,有完整的城堡、雉堞,设有鹿寨,还有较宽的护城河,护城河内外都有母堡,彼此相顾,形成一个完整的防御体系。为了早日解放商河,我们在对城内敌人开展政治攻势的同时,积极做攻城的准备,调查敌情,研究攻城办法。我们曾设想用火药装在棺材里,挖地道炸城堡;还想借用大量秫秸,用火力掩护,填护城河;还研究东关子母堡的打法和鹿寨的砍除方法。总之,设想了许多攻城的办法。军分区参谋处长朱宝成同志也与我们一同调查研究。
  由于军区主力的到达,攻城准备工作进入紧张阶段。军区前线指挥所设在城东群众挖的深壕与城墙之间的一个很小村庄,敌人的炮弹和子弹不时在指挥所的掩蔽部上掠过。攻城马上就要开始了,只见指挥所内军人进进出出,两部军用电话忙个不停。指挥所的前后左右,都有连夜挖成的交通壕沟通。我们县部队驻在指挥所后边群众挖的深壕边上的昝家。县、区地方武装和民兵日夜守护深沟,以防敌人偷袭和突围。我们几个负责人日夜轮班值勤。再向东南不到1公里,就是军区司令部,负责这次战役的总指挥杨国夫司令员坐镇于此。
  这时,我方每天日夜都在进行外围战,主要是打县城外围的子母堡。设在城南一个小村的碉堡最顽固,驻有一百多人,是原李光明部的一个最凶恶的营长、绰号叫刘扪子的指挥。我们决心拿下这个碉堡。一天下半夜,我军发起攻击,天明就全歼了这个碉堡之敌,活捉了顽抗到底的伪中队长。
  全歼顽敌 庆祝胜利
  我军经过研究,认为攻城不需要挖地道炸城堡,也不需用黄色炸药,只需用从无棣缴获的大炮就行。一天早晨,我军用大炮轰了东关城堡,打掉一角。敌人没想到我们有大炮,认为可以死守。我们一放炮,敌人惊慌万分。我军连续炮轰了两天,第二天下午,田敬堂领着几个头头扛着白旗、到城墙上对我军喊话求饶,表示要出城会见杨司令,要求投降,但为时已晚,我们未予理睬。
  我军由团长李丕功、政委孙正率领军区主力十九团担任主攻任务。他们选择了被大炮轰开一角的东关为突破点,发起了猛攻。一位冲锋在前的战士把红旗插在城门上。这意味着县城已被攻破,敌人顿时乱成一团。整个战场只有零星的枪声,没有遇到有组织的抵抗。我军战士首先从东门进城,由于部队早经政策教育,向所有敌人宣传缴枪不杀,给以出路,所以敌人纷纷放下武器。
  这次战役,我军围城先后约有两月,正式攻城不过一周,我军伤亡不过一百多人,然而却换取了全歼一万余人的伟大胜利。
  我是在破城的第一天清晨和钱光、刘天祥同志带县部队从东关进城的。一路上,我看到到处是被我军摧毁的子母堡和横七竖八的敌人尸体。进城的当天,我们县委即进驻田敬堂的家宅.在路上遇到地委书记、军分区政委曾旭清。他告诉我,田敬堂、李光明等五个头目均被俘虏。不一会,一付担架抬进县府大院。上边蒙着雪白的被单,人们说抬的就是汉奸头子田敬堂,他在被俘的当晚偷偷服鸦片自杀。当时还能听到这个作恶多端的家伙的微弱呻吟之声,不一会,就一命呜呼了。
  打开商河城后,县委接到紧急动员参军的指示,我们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并召开群众大会进行动员。受到阶级教育的广大青年纷纷参军,很快组成了2000余人的新兵队伍。新战士都戴着大红花,有的骑着马,有的骑着驴,争先恐后来到部队。
  当时渤海区的部队奉党中央的命令,在商河组成渤海第七师,杨国夫任师长,龙书金任副师长,阎捷三任参谋长,政委是刘其人。由于情况紧急,这些战士还没来得及穿上军装,就带着商河解放时缴获的武器,奉命连夜向山海关进发。在出发之前,驻在商河城关周围的军区、军分区和附近各县的部队、民兵和群众大约有二三万人,在城关以西的广场上开了一个盛大的庆祝商河解放的大会。其实也是欢送新编渤海第七师北上的大会。
  重要文献辑存
  剿匪反特命令
  (1947年6月15日)
  一、根据情报有些地区零星武装特务已开始活动,我们近又集中大部干部在县开会,传达布置复查,因此,对各村封建势力及特务控制力削弱,封建势力及特务必然乘机反攻复辟,进行各种特务活动,镇压群众,破坏复查。
  二、为了镇压特务活动及封建势力,打击他们的凶焰,使他们不敢反攻复辟暴动,除各村民兵每夜清查封建势力及特属与特务嫌疑的户口外(另有指示),特令各区队各公安分局、政卫分队,自十六号每天拂晓包围清剿村庄一至二个,严格搜索花户,有嫌疑分子逮捕,真正查明后再议。
  三、各区队、政卫分队负责人要与党政民干部共同商讨,确定搜索那些复杂村子,搜索时最好配合一个了解该村情况的党政民干部。搜完一村要开一群众会作宣传工作,说明剿匪反特为群众除害。
  四、每天拂晓包围村庄,期间为十天。每单位于进行完毕分别向各该直属上级汇报村庄收获与经验教训。
  此令
  大队长:左栋周
  政委:叶尚志
  大队副:林文章
  副政教:高云峰
  商河县人民委员会布告
  (56)商办字第一号
  我县人民群众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农业合作化高潮的鼓舞下,去年秋季胜利地完成了小麦的种植任务。为了保证小麦丰收,我们在开展水利建设的同时,积极地进行了小麦管理工作。正由于我们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小麦管理尽了最大努力,付出相当大的劳动代价,因而全县小麦普告丰收。这是我们集体劳动的成果。这些成果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也是我们提高物质、文化生活的宝贵财富。因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注意,加意保护,绝不容许任何人破坏。目前小麦即将成熟,丰收季节已经来临。为了确保麦收安全,胜利地完成小麦收割任务,以支援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提高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本会特提出如下几点,希我全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一体遵照执行。
  一、各级干部应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做好麦收保卫工作的重大意义。全县人民都有保护这些劳动成果的义务,不得加以任何破坏。如有反革命分子或不法分子,胆敢进行破坏活动,定以严惩,决不姑宽。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监督和检举反革命分子和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如有发现,应即报告当地政府,及时予以惩处。
  二、加强民兵工作,作好护麦组织,教育民兵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麦收期间的保卫工作。收割前后,不论夜间和白天,都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民兵进行田间、场间巡逻,不给反革命分子和不法分子以任何可乘之隙。小麦登场后,要加强消防工作,场内要设水缸及其他必要的防火工具;并教育群众禁止带火入场和在场内吸烟.以免燃火成灾。
  三、乡、社干部应对那些素有反动行为的地主、富农分子进行守法教育,教育他们老实守法,不得有任何不法行为;并让他们自己制定计划,积极参加劳动,遵守政府法令,保证自己不做任何破坏行为。
  四、各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应将保卫麦收作为挑战竞赛的一个主要项目。开展社与社、队与队的竞赛运动,作为夏收前后评比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在麦收期间积极参加保卫麦收工作并获得显著成绩者,应及时予以表扬.对疏忽职责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者,应予以批评教育。同时,要作好保卫麦收的行动计划,向全体社员公布,以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坚决执行。
  特此布告通知
  县长 李晏春
  一九五六年六月十日
  中共商河县委员会 商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农业生产责任制试行办法
  (1982年4月22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县积极推行了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各种形式的责任制,特别是包干到户、包产到户责任制,适合我县多数单位生产力发展水平、干部管理水平和群众的心愿,更好地把责、权、利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为了全面、深入的贯彻党的三中全会精神,稳定、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促进农业生产的更大发展,特制定本试行办法,以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原则。集体经济实行生产责任制长期不变。它的特点和目的是:把社员的劳动报酬与劳动的最终成果紧密联系起来,以达到最大限度的调动社员的劳动积极性,更好地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商品经济,使集体和社员尽快富裕起来。
  第二条 生产责任制形式很多,就我县来说,主要有包干到户、包产到户和专业承包等。一个单位究竟实行哪种形式的责任制,要根据自己的生产力和管理水平及群众意愿,由干群共同讨论确定。一个单位可以实行一种办法,也可以几种办法并存。
  第三条 生产责任制形式确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日臻完善。任何时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随意强令生产队改变生产责任制形式。
  第二章 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形式
  第四条 包干到户,是将土地承包到户,社员户按规定向国家包交征购任务、向集体包交提留的生产责任制,在生产队“五统一”的条件下实行分户经营。“五统一”即:统一种植计划,统一耕地、播种,统一灌溉、排涝,统一主要技术指导,统一一全部或部分生产费用。在生产较差的单位,也可以实行“三统一”或“二统一”。
  第五条 包产到户,是在生产队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的条件下,将土地承包到户,分户管理,实行四定一奖,即:定地块、定产量、定报酬、定费用,超产奖,减产赔。
  第六条 专业承包,是在生产队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的条件下,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实行农、林、牧、副、渔、机和商业服务业等专业宜组则组,宜户则户,宜人则人,组织生产和进行劳动分工。组、户、人的报酬,应按照各专业的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办法,可实行几定一奖,可实行收入分成或按件计酬,也可实行大包干或交款记分的办法。
  有的单位同意实行包产到组或“四小管理”也是允许的。
  第三章 承包土地的划分
  第七条 社员承包土地,除实行专业承包、四小作业的单位外,一般应掌握口粮田按人分,经济作物责任田,按人劳结合或按人口分。允许有技术特长的专业户、专业工不承包责任田。
  大队、生产队干部,可以同社员一样承包土地,也可以少包一部分责任田,以免影响工作。
  民办教师、合同工、计划内临时工、社队企(事)业人员,可以分给自留地、口粮地.不承包经济作物的责任田。
  超计划生育的子女在征收多子女费期间,不分给自留地、口粮田和责任田。已经分了的要收回。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社员,可分给一口人的自留地和适当多承包部分责任田。
  解放军战士服役期间,应和社员一样分给自留地、口粮田、责任田,自愿少承包责任田的也允许。
  第八条 社员承包土地的划分,应本着有利于耕作管理,有利于浇水、排涝的原则,使每户所承包的土地,尽量集中联片。对地块之间质量差别大的单位。划分责任田时,可采取分类排队,分等定级。以级定产、定提留的办法,也可以采取弱地加亩(即:一亩几分弱地,折合一亩好地)的办法,求得地块之间的平衡,尽量做到一户每种作物一、二块土地。地土划分过于零碎的单位,一般不要打乱重分,可帮助社员在自愿互利的条件下,逐步互相调剂解决。
  第九条 土地承包到户后,应相对稳定,三五年不变。中间人口变动,可采取人动地不动或增减相抵和留机动田的办法。机动田可投标暂包给劳动力多的户耕种。
  对农田基本建设占用耕地较多的单位,责任田需要调整时可经社员讨论,公社批准,做必要的调整。
  第十条 不论实行那种形式的责任制,都要分给社员自留地、饲料地,两者最多不超过总耕地面积的15%。
  第十一条 划分给社员耕种的自留地、饲料地、口粮地、责任田,所有权归集体,种植权归社员,但不准出租、买卖、典当、转让,不准在以上土地建房、埋坟、烧窑、取土。
  第十二条 社员宅基地使用归个人,权属归集体。但建新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充分利用村内闲置宅基地和村头荒。需要占用耕地时,必须经公社审查报县政府批准。
  新建住宅,要有个人申请,群众讨论,由大队统一安排,每户最多不得超过三分。
  第十三条 沙、碱、撂荒地,可分给社员耕种,一定三年或五年不交提留。村头荒分给社员种植,但要服从宅基地统一规划。
  第四章 林业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 要坚持国造国有,社造社有,队造队有,合造共有,社员在房前屋后和生产队指定的地方栽树归社员个人所有的林业政策。
  第十五条 委托给所在社、队管理的国有河道、公路上的树木,要建立专业组看管,付给合理报酬。
  第十六条 集体的果园,要继续努力办好,不准撤销分掉,可采取大包干或几定一奖的办法,包给专业组、专业户管理。较零星的果树,也可以包到各户经营。果树的承包一般一包四年,以利于养树和稳产高产。
  第十七条 集体的成片用材林,一般应包给专业组、专业户、专业人,收益分成。
  第十八条 林粮间作和地头、地边的树木,可树随地走,林粮一齐管,收益或增值部分队户分成。集体的“四旁”树木可包干到户管理。成材后可队户分成。
  第十九条 鉴于用材林生长周期长的特点,林粮间作和集体的“四旁”树木,除成材后实行队户分成外,平时管树可按各户所包棵数,每年给于合理报酬,修树要讲科学,要统一领导,修掉的树枝归承包户。
  第二十条 对盗伐和破坏树木者,要给予经济惩罚,并强令补栽,情节严重的要以法制裁。找不到盗伐或破坏者的。由承包者负责赔赏。
  第二十一条 集体的林木,一律不准乱砍乱伐。需要采伐更新的,大队、生产队范围内的林木网、林带和林粮间作的树木.要报请公社批准;县统一规划管理的林网、林带、要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章 牲畜、农机具责任制
  第二十二条 凡集体饲养牲口的单位,均应实行专人喂养,专人使役,对饲养员实行“五定一奖”(定草料、定膘情、定积肥、定繁殖、定报酬,对管理好的、有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责任制。对繁殖的幼畜半年后评价,奖给饲养员一条腿。
  第二十三条 对不宜集体饲养的单位,可采取折价到户,保本保值的办法。分户喂养,也可以评价卖给社员,价款一次或分期收回,作为积累,不准平分。
  不论实行那种管理办法的单位,均应大力提倡、积极扶持社员养牲口。
  第二十四条 集体的大、中型农机具要由大队或生产队统一安排使用,不准拆散、破坏和变卖。要坚持农机务农的方向,可实行几定一奖,单机核算,也可实行大包干的办法,包给机组或机手,实行作业收费,但必须优先为本单位服务。
  小型农具,凡有条件集体管理的单位,要固定专人、专仓统一管理,谁用谁领,出入登记,对那些集体管理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折价归户,收回价款,作为积累,不准私分、平分。
  第二十五条 集体的水利设施,由大队或生产队统一管理使用,维修时在大队领导下,由生产队统一派工或划段分给户负责,任何人不得随意乱扒水渠或侵占沟边种地。以保旱能浇,涝能排,水系畅通。
  第六章 多种经营责任制
  第二十六条 集体原有的工副业要由集体统一经营,不准拆散分掉,已经停办的要逐步恢复起来;原来没有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增加集体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应根据各个专业的不同特点和规模,实行灵活多样的管理责任制,按照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分别建立专业队、专业组、专业户、专业人,可以实行几定一奖,可以实行收入分成,也可以实行大包干。
  社员联户经营的工副业,也是集体经济的一种形式,应和集体工副业同样对待。予以鼓励。
  第二十七条 对于集体的苇、藕、渔塘和小型副业等项目,可用投标的办法包到一户或几户经营,实行收益分成或大包干。
  第二十八条 要大力支持社员搞好家庭种植、养植和加工业。对那些不承包集体生产任务的专业户、临时工、合同工和常年经商、运输、包修等人员。必须按时向队交纳一定数量的公积金、公益金,加强集体观念,发展集体事业。
  第七章 优抚照顾
  第二十九 条烈、军、荣、残和老复员军人优待照顾,要列入责任制合同,明确优待、照顾数量,使他们的生活相当于或略高于一般社员的生活水平,根据他们的家庭劳力情况,一是补助粮款,二是补助工分,三是分给部分责任田,给予适量的代耕费或少要、不要提留,并安排他们力所能及的集体劳动,尽量增加其收入,积极帮助他们开展家庭副业,使他们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第三十条 五保户实行全包或部分包,使他们的生活不低于一般社员的生活水平,所需要的粮款,从公益金中解决。五保户生病无人照顾的,生产队派人照顾,其报酬由集体负担。五保户死亡,丧葬费从公益金中开支,遗产归集体。对社会困难户,要给予适当照顾,使其生活得到基本保证。
  第三十一条 公社、大队、生产队在分配化肥、农药和农业贷款时要优先安排、帮助他们解决生产上的实际困难。
  第八章各类人员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大队享受固定补贴的干部二至三人,生产队一般二人,其他干部实行误工补助。享受固定补贴的干部,其报酬的标准是:固定补贴加上本人承包土地收入,略高于同等劳力的平均水平。其办法是:实行联产计酬按工分分配的单位可采取补贴工分的办法;实行大包干的单位,可采取补助一定数量粮、款;或根据社员收入水平,年初定补贴比数,年终分配兑现的办法。不论实行那种补贴办法,大队干部补贴数量,最高不超过本队人均收的80%,生产队干部不超过50%。干部补贴必须经过民主讨论,上一级批准。
  第三十三条 大队、生产队干部的奖励,应本着有利于生产、团结的原则,参照工作态度、工作量和经济效果确定。其办法:一是以补贴为基数,根据生产增长成数,增加补贴成数;二是从增产、增收的部分中提一定比例,做为奖励;三是和社员一起评奖。
  第三十四条 民办教育可推行联教计酬的办法,根据适令儿童入学率和学生德、智、体全面成绩,教学好的报酬高,教学差的报酬低。其报酬办法:一是除国家补助工资全部归己外,只分口粮田,不分责任田,享受大队干部的定额补贴数量;二是除国家补贴工资全部归己外.不分口粮田和责任田,其补贴报酬和口粮相等于或略高于一般劳力的水平;三是实行工资制,包括国家补助,每月发给一定数量的粮、款,不分口粮田和责任制田。经考核确能胜任的又担负十五名幼儿以上的幼儿教师,报酬与民办教师相同。
  第三十五条 赤脚医生与社员一样承包责任田,根据工作量大小、工作态度,给予适当的补助。代购、代销员与社员一样承包责任田,不给予补贴,采取利润包干的办法,包干以外利润归己。护路、护林等人员,应根据他们的不同情况,群众讨论,适当补助。
  第九章 干部岗位责任制
  第三十六条 实行生产责任制后.要充分发挥大队、生产队干部的作用。大队、生产队干部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加强社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进行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领导社员群众开展“五讲、四美”活动。
  3、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制订和落实农、林、牧、副、渔各项生产计划和措施。
  4、稳定完善生产责任制,搞好几个统一;搞好化肥、农药及其它农用物资的购置、分配。
  5、搞好农田基本建设,组织好抗旱排涝,统一调配劳力。完成国家和公社、大队的派工任务。
  6、管好用好集体的牲畜、农业机械、房屋、林木等财产和农田水利设施。
  7、搞好收益分配,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做好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优待照顾工作。
  8、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民主理财。管好用好集体提留。
  9、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10、统一规划村庄建设,合理安排社员盖房;搞好文教、卫生、青年、妇女、民兵、社会治安、民事调解等工作。
  第十章 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 社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大队、生产队的经济工作和行政工作,有参加讨论、提出建议、进行表决、实行监督的权利。
  3、在不违背大队、生产队统一安排种植计划的前提下,有因地制宜安排作物种植的权利。
  4、在完成国家征购、派购任务的前提下,有自己处理农副产品的权利。
  5、对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有批评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社员应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提高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觉悟,积极参加
  “五讲、四美”活动,树立共产主义道德风尚。
  2、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执行集体的规章制度,信守承包合同,积极完成提留上交任务,服从队干部的正确领导。
  3、积极完成公社、大队和生产队摊派的义务工,凡年满18岁至45岁的男整劳力,每年每人负担义务工25个,年终统算,余缺找平。
  4、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5、抗旱排涝、建房等要服从队上的统一安排,不得无理取闹、阻拦排灌工程施工和任意扩大宅基地。
  6、要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维护安定团结,勇于同一切破坏活动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第十一章 推广农业技术
  第三十九条 要加强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积极传授农业知识,特别是当前急需应用的良种繁育、化肥追施、农药配制使用、棉花管理等技术知识,提高科学种田水平。
  第四十条 大队、生产队的科研队、组要努力办好,实行定人员、定地块、定项目、定报酬、定盈亏、定奖赔的责任制。
  第四十一条 大队应有分管技术的队长,生产队配备农业技术员,负责本单位的科学试验活动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要逐步推广农技部门、农民技术员与承包户签定合同、实行技术联产责任制。
  第十二章 财务管理
  第四十二条 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社员三者关系,在增产、增收、社员增加收入的基础上,集体扣留(提留)也要相应地有所增加,以支援国家的四化建设,巩固壮大集体经济。
  第四十三条 扣留(提取)的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和收入水平,本着勤俭节约、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除如数交纳国家税金外,公积金一般应占可分配纯收入的5%左右,公益金一般应控制在可分配纯收入的1~2%。生产费基金要根据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和当年收入水平,尽量留足。留储备粮的,还要扣除储备基金。全部扣留(提留),一般应占全年可分配收入的20%左右。
  第四十四条 集体扣留(提留)的项目和用途:
  1、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偿还预付定金和贷款。
  2、公积金: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购买大、中型农机具和办电。一般应提取固定财产折旧费,以增加公共积累,逐步壮大集体经济。
  3、公益金:主要用于优待照顾烈军属、荣残军人、五保户、因工致残人员、困难户,发展文教、卫生、托幼、广播等群众福利事业。
  4、生产费基金:主要用于几统一所需要的化肥、农药、机耕、排灌和选换优良品种等费用。
  5、管理费:主要用于帐表、书报、差旅费等办公费用。
  扣留(提留)的数量、用途,要向社员讲明,使社员心中有数。
  第四十五条 要认真清理集体的固定财产,逐项登记,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帐据,有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要管好用好集体提留,建立严格的开支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专款专用,严禁挥霍浪费。对各项较大数目的开支,必须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
  第四十七条 要认真清理债权债务。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制的生产队,历年积欠国家的贷款,可以从提留中分期统一偿还,也可以分摊到户,分期偿还;集体欠社员、社员欠集体的款,要结算清楚,及时归还;一时归还不了要订出分期归还计划,不能一风吹。
  第四十八条 要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向社员公布收支情况,社员有权查问,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否定不合理的开支。一切不符合制度和手续的开支,会计和保管员有权拒付。
  第四十九条 要健全财会队伍。没有会计的大队、生产队,要抓紧配齐。财会人员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生产队会计的任免,要经公社批准;大队会计的任免.要经县主管部门批准。要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第十三章 建立健全合同制
  第五十条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确定各自享有的权利和相互间承担的义务,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
  第五十一条 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可以一年一定,也可以一定几年不变。合同要经社员民主讨论确定。合同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承包者姓名,承包的项目、标准和要求,应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应付给的费用和报酬,履行期限,立约双方签字,上一级单位检查,监督。
  第五十二条 合同签定后,受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信守,不得单方毁约。如遇特殊情况需修改时,必须双方协商,征得监督单位同意。
  不论那一方因不履行合同造成损失时,要追究责任予以赔赏。
  第十四章 处理好统与包的关系
  第五十三条 统与包是生产责任制中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它们互相依存和互相促进,只有逐步达到协调合理,才能使生产责任制不断发展完善。
  第五十四条 所谓统,是指某些宜于集体经营管理的生产项目、生产环节以及相应的生产设施。由生产队实行统一经营、统一组织和管理。所谓包,是指某些适宜分散经营的生产项目、生产活路以及相应的生产资料,承包到组、到劳或到户。
  第五十五条 统与包的前提是一致的,即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不变;目的是共同的,即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壮大集体经济,增加社员收入,为国家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农副产品。正确处理统与包的关系,就是要正确做到宜统则统,宜包则包,统得适当,包得合理,把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同社员个人的积极性结合起来,获得最佳经济效果。
  第十五章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十六条 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社员树立爱国家、爱集体、热爱社会主义的新风尚,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维护生产队的集体经济,接受生产队的统一领导。
  第五十七条 要加强对各种责任制形式的领导,思想要解放,步子要稳妥,要切实克服领导班子涣散软弱状况。
  大队、生产队干部的职权范围要明确,树立长期事业心,搞好本职工作。大队长、大队会计的任免,要经县主管部门批准。生产队长、生产队会计的任免,要经公社批准。要加强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政治思想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第五十八条 要切实尊重社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社员的职能,一切关系社员的重大事项,都要经过民主讨论,由集体作出决定。
  本试行办法(讨论稿),可能有很多不足之处,望各社、队在实行中要从实际出发,并加以修改补充,以不断稳定完善生产责任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中共商河县委 商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
  (1987年4月1日)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和后劲,促进我县经济的迅速发展,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和省、地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目前我县工商企业中的实际情况,作如下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
  一、对上缴所得税较上年增长的企业,增长部分的60%返还给企业,主要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
  企业全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新增利润,两年内免征所得税,免税部分按税后留利规定使用。
  二、企业主管部门对管理费必须按规定提取.不得随意增加,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违者要追究责任。改集体企业由统负盈亏为自负盈亏,不再上交合作事业基金。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要按月足额提取。折旧基金应分类(生产、生活)使用,更新改造资金必须用于更新设备和技术改造。福利和奖励基金不得挤占生产发展基金。
  四、企业用自购议价原材料生产的非指令性、非指导性产品,可自行定价。用自购议价原材料生产的指令性、指导性计划产品,经物价部门同意,可实行浮动价。
  五、县经委牵头会同劳动、财政、税务和企业主管部门对部分企业试行上交税利与工资总额挂钩的办法,对现有企业都要按年度核定企业工资总额,企业要严格掌握,不得突破,银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审计。企业按照核定的工资总额,自主决定本企业职工工资、奖金的具体形式和分配办法。
  六、企业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同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制。凡全面完成年度下达计划责任目标的,厂长(经理)当年的个人收入,可高于本企业职工平均收入的一至三倍。完不成年度责任目标的,扣减厂长(经理)一定比例的个人收入。
  七、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积极实行租赁、承包经营。企业主管部门要立即按照商发[87]15号文件的要求,制定实施办法,选择一至二个单位搞好试点,逐步推广。
  八、长期积压的有问题商品,可作一次性削价处理,设专户管理。削价损失根据经营情况可逐步摊销。摊销部分为承包人实现的利润。
  九、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资金管理,严禁企业挪用流动资金(包括自有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和消费性开支。银行、财政会同企业主管部门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出发,核定企业流动资金定额,严格监督,按期考核。对超出和挪用部分,按照银行规定,限期收回或交纳罚金。加强劳动管理,企业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非生产人员不得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定员编制,超员超编的限期脱离,充实生产第一线或开辟新的生产经营门路,直接生产人员,普遍推行劳动定额。
  尽快改变亏损企业的经营状况,消灭经营性亏损。企业主管部门要帮助亏损企业提出限期扭亏计划和保证措施。银行、财政、税务、物价、物资等部门要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积极支持、帮助企业扭亏增盈。亏损企业严禁发奖金实物,一经查出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十、凡被县以上评为质量、设备、安全管理先进企业、节能先进企业、资源利用先进企业的,可对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性奖励,其奖金不计企业奖金总额。
  十一、企业安置剩余人员发展第三产业,有关部门在项目、资金、材料、场地上予以支持,在两年内免征所得税。
  十二、对县属企业年工业总产值以本单位前三年平均完成为基数,增长100万元以上、年利润增长10万元以上(不包括通过银行贷款搞技改项目的增长因素);乡镇企业以上年实际完成为基数,产值增长100万元以上,利润增长10万元以上;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上的改造项目,提前一年收回投资,还清贷款的企业负责人,授于县级荣誉称号,解决本人或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农转非户口或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对工商税收比上年增加5万元以上的乡镇,每增加5万元,给予农转非指标一个。
  十三、对引进技术、资金、人才、项目和提供信息的有功人员,按县府的奖励办法,由受益企业给予应得报酬。对购销人员采购计划外原材料、紧俏商品和推销积压商品,实行联购联销计酬办法,酬金计入材料成本或销售费用。
  十四、凡受省级以上表彰的企业或创省以上优质产品的企业,当年给予一个月工资总额数量的奖励,免征奖金税。
  十五、科技人员(包括学有专长的技术工人)可以应聘到县、乡镇企业任职,允许跨行业租赁企业、承包项目,鼓励技术入股和对企业有偿技术服务。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县委、县府给予表彰奖励。
  中共商河县委商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计划生育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1990年8月10日)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有效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人口增长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积极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1、提倡晚婚、晚育。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对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夫妇在计划内优先安排生育指标。
  2、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不到晚婚年龄而要求结婚的男女青年,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过细的思想工作,尽量使其自愿实行晚婚。个别确有实际困难,要求按法定年龄结婚的,要实行几家联合办公的办法,严格登记手续。即个人写出申请,公安审核验证,乡镇政府(县直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民政部门方可予以登记。结婚登记前必须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定晚育合同,并交纳晚育合同保证金500元。对婚后不执行晚育合同生育的,除没收合同保证金外,另按超生一胎进行罚款;对有生育计划并按晚育合同生育的,退还全部合同保证金。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都要带头实行晚婚。民政部门要严把晚婚关,并将晚婚率高低做为考核各级民政部门和有关人员实绩的重要内容,定期考核,实行奖罚。凡完不成晚婚计划的,视情节给予100~500元的罚款,超额完成计划的,每超10%奖励100元。
  3、男女双方虽已达到结婚年龄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同居是非法行为,一经查出,除限期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外,并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达不到法定婚龄就非法同居的,民政、公安、计划生育等部门要采取强行分离措施,并处以3000~5000元以上罚款。对非法同居并非法生育的,除执行上述罚款外,再按超生二胎加罚。
  4、对自觉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妇.要给予表扬和照顾。是国家干部职工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两周;对实行晚育者,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两个月。以上增加的假期,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享受奖金和一切福利待遇。农业人口免去一年的义务工。
  5、提倡优生优育。实行婚前健康检查,对患有严重生理缺陷或严重遗传性疾病的.不予结婚登记。对夫妇双方经县以上医院检查确诊患有可能影响后代,造成下代严重缺陷或严重遗传性疾病的,不准生育;已怀孕的,要终止妊娠。
  二、严格生育计划管理
  6、增强计划观念,严格生育计划管理。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都要认真执行人口出生计划,严格人口目标管理。实行计划和政策双轨控制。下一年度的计划必须在上年6月份由县计委、计生委将指标下达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及时将分配计划指标下达到各村和下属单位,7月底前经民主讨论落实到人,并张榜公布,加强群众监督。
  7、实行生育证制度。符合生育条件的妇女,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一胎准生证农村由女方户口所在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批准发给,县直机关由县直部门集体申报,由县计生委批准发给;二胎准生证全部由县计生委批准发给;二胎准生证的审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和计生委按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集体审批,每年8月份审批,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办理。第一个孩子有严重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需申请再生第二个孩子的,必须经县以上残疾儿鉴定小组检查鉴定后,方可申报。凡在外地领取二胎准生证调入我县以及1989年底以前在本县领取二胎准生证而未生育的,必须到县计生委重新审核验证换发新证后,方可生育。未换证而生育者视为无证生育,均按超生处理。
  8、加强计划生育对象的管理。对未安排生育的妇女,都要落实节育避孕措施,坚持每年3、6、9月份三次透环普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已安排生育计划的育龄妇女.要由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妇科检查,实行孕情跟踪管理。
  9、生育计划要坚持以女方所在单位为主,夫妇双方管理的办法。发生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要追究夫妇双方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10、搞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外出务工经商的都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计划生育证明;外来人员在本县申报居住的,必须持有“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工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登记,不发给营业执照,不允许开业。原来已办理工商登记而未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工商和计划生育部门令其先停止营业回原单位办理补交证明后再准开业,若发现有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由工商部门令其停业,吊销执照,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11、为逃避超生惩罚外流返回原籍的人员,要按规定从严处罚,并限期落实节育措施。
  12、严格新生儿的户口申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生育孩子申报户口,必须有当地医院妇产科证明,院长签字,县计生委回访盖章后,公安方能落户。农村人口,必须有批准的接生员证明,村委会签章,报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批准盖章后,由乡镇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对双胞胎新生儿户口,一律由县计生委核查属实盖章后,方可申报,无县计生委证明,不得落户
  三、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保证奖惩兑现
  13、积极鼓励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生育一个孩子后,采取节育措施,自愿申请保证不再生育的,由所在单位核实,凭单位证明,县计生委发给《独生子女证》,凭证享受以下待遇:
  (1)夫妻均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含计划内合同工、下同),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5元,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的,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60元,或采取其他形式给予优待和奖励;夫妻一方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另一方为农业人口,独生子女费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独生子女保健费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
  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来源,行政事业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开支;企业单位从企业福利基金中开支;农村从集体提留或集体工副业利润中解决,也可采取其他办法,统筹解决。
  (2)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加发5%的退休金(但总额不超过原工资)。
  (3)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学、就医、招工。每年一次免费检查身体。独生子女从小学到高中免交学费,学费由父母所在单位共同承担。城镇分配住房,农村划分宅基地,应优先照顾独生子女户。
  14、对确有实际困难和特殊情况的夫妻,符合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可以允许有间隔地生第二个孩子,但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准生第三胎。
  15、对无生育计划和不符合生育政策而怀孕的,要做好思想工作,说服教育令其终止妊娠.限期进行引流产,经教育无效仍坚持生育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不按计划生育第一胎的,是国家干部职工的(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给予一次性罚款2000元;符合二胎生育规定,但未安排计划而无证生育的,给予一次性罚款4000~5000元。不按计划生育的夫妇双方均不得享受各种奖金。
  国家干部职工不符合生育二胎规定而生育二胎的,除给予一次性罚款4000~5000元外,夫妻双方各降低工资2~3级,三年内不予提职晋级.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不能入党。是党员的干部职工,给予直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是临时工的,除按规定罚款外,一律辞退回家。国家干部、职工生三胎的一般都要开除党籍、政籍。
  (2)农业人口和城镇居民。凡无证生育第一胎的,给予一次性罚款1000~2000元;不应生二胎而生育二胎的给予一次性罚款4000~5000元;虽符合二胎生育规定,但无证生育第二胎的,给予一次性罚款2000~3000元;三胎以上(包括三胎)每增加一个胎次,增加罚款3000元。
  超生子女,是农业户口的,第二胎和第三胎,分别在7周岁、14周岁以后分给口粮田和责任田。同时在按人分摊的提留、集资等方面均和其他人同样对待,不能减免。
  (3)对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要严格按照中共济南市纪委《关于共产党员违犯计划生育政策党纪处分的决定》处理,是领导干部的,则要加重处罚。
  (4)凡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不按计划生育的,其孕期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和住院费等一切费用自理。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子女不享受入托补助和医疗补助。
  (5)对已领独生子女优待证,对符合二胎生育规定,经批准生二胎的,从批准二胎之日起停发优待费并扣回已发的全部优待费;对不符合规定生育二胎的,除停发和追回已发全部优待费以外,按超生二胎从重进行处罚。
  16、凡有不按规定生育二胎和二胎以上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按本规定处罚本人外,对单位一把手和分管负责人各处罚100~300元罚款;农村除处罚本人外,对工作不负责,知情不报,故意庇护的支书、主任和分管人员分别情况给予一次性罚款50~100元。
  17、严禁非法抱养、寄养和假报孩子死亡,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符合抱养孩子的夫妇,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经当地政府计划外生育部门审查,报县计生委批准,办理收养公证手续后,方可抱养。如有违犯者,均按计划生育对待,并按子女总数计算胎次进行处罚。
  18、应节育、绝育的对象必须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措施。凡是生一个孩子的妇女,必须带环;凡是已有二个孩子的夫妇一方必须在要求的限期内到指定医院或计划生育服务站落实绝育手术,到期不做的,每过一天罚款20元;干部职工除执行上述罚款外,自通知手术之日起,一律停止工作,停发工资。待落实手术后再恢复工作和工资,拖延期间扣发的工资一律不补。思想抵触,态度不好,久拖不能解决的要给予相应处分。
  19、对有下列阻碍和破坏计划生育行为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采用窝藏、躲生、弄虚作假手段对抗计划生育的;
  (2)破坏节育措施,伪造计划生育证明的;
  (3)阻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侮辱、伤害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
  (4)玩忽职守造成手术事故的;
  (5)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和户口管理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徇私舞弊的。
  四、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20、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坚持计划生育和经济工作一起抓,把计划生育工作真正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中去。实行目标管理和人口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年度《人口目标责任书》,严格各级领导的责任,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突破计划和有计划外生育单位,不能评为文明单位和先进集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真正实行一票否决权;对认识不好,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和超生严重的单位领导人,要视情节追究责任,影响较坏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1、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都要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做到“三清”,即自身清、身边清、亲属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模范执行党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并积极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2、强化各级计划生育组织,健全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网络。县、乡(镇)、村都要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大力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站(室)的建设。县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书记、县长、人大、政协、纪委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分工包片,实行责任制。各乡镇也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分管书记或乡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村要有一名妇女干部专抓计划生育工作,并要统筹解决好她们的报酬问题。享受支书、主任的同等待遇。其中50%可作为浮动,年底视情况,评定发给。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凡人口超过200人的至少要有一个专人负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少的单位也要配备一名兼管人员。计划生育干部接受本单位和县计生委的双重领导。各级服务站(室)都要按要求建设好,县服务站要配齐15人,乡镇服务站配到5~7人,村服务室1~3人。二年内都要达到六配套的标准。
  23、落实县乡两级直属部门的计划生育职责,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县乡两级计划生育、公安、民政、司法、计划、财政、教育、卫生、宣传、青年、妇女、工会、纪检等有关部门都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24、本规定的各项罚款,属于县直单位的(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交县财政局;属于乡镇、村的罚款交乡镇财政所,并报县财政局、计生委备案。对罚款要专项专用,如有挪用,除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外,并将乡镇全部罚款交县财政局或由财政局从当年财政指标中扣回。县直单位上交的各项款项,由县计生委出据,县财政局负责收交。
  25、本规定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县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26、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1989年8月18日商发[1989]24号文件《中共商河县委、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27、本规定公布实施以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分别按商发[1986]1号和商发[1989]24号文件规定处理。
  本次修志始末
  本次修志自1982年2月筹备至1994年7月定稿,凡十余载,历经四个阶段。
  1982年2月~1984年12月为组建机构,宣传发动阶段。中共商河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此次修志极为重视和关怀,成立了县志编纂委员会,县委书记王晓华任主任,副县长孙桂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华等任副主任,李春华主持日常工作。1984年组建县志办公室为局级事业单位。同时各有关单位均组建了分志机构和调配了修志人员。广泛的宣传编修新县志的重要意义,为编修《商河县志》拉开序幕。
  1985年1月~1990年12月为征集资料、编写初稿阶段。首先培训人员,拟定篇目,明确分工,熟悉资料,尔后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写成长篇或试写初稿,同时县志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先后去北京、济南、上海、南京、西安等地查阅资料,充实内容。先后三改篇目,四易志稿。此时期曾三次调整编委会,前两次均由县长苏天广任主任、副县长苏光武等任副主任,副主任李继文、姜国新主持办公室工作,姜国新分管业务。第三次由县长张守忠任主任,副县长董文利等任副主任,李继文任办公室主任。
  1991年1月~1993年1月为总纂合成阶段。先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对初稿逐编阅读、讨论,进而分编修改,将初稿修改、补充完备后交主编总纂。此间县长董文利、副县长刘法森分管,姜国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编,刘法森统审。于1993年1月完稿,报济南市志编纂委员会和山东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批。
  1993年1月~1994年7月为深加工、定稿阶段。根据济南市志办公室和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对志稿意见进行调整、增删和修改。其间经历四审四改,每次均是集体研究,分头修改,进一步统编统审。同时绘制地图、征集图片和设计封面。此阶段县长于瑞昌任编委会主任,副县长刘新吉等任副主任,王新华任办公室主任。修改稿于1993年11月2日及1994年7月分别由市、省批复,1994年8月交付出版印刷。
  新编《商河县志》是一项巨大的文化工程,是全县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在商河工作的老领导、老同志和档案局、统计局及县直有关部门提供了大量宝贵资料,对编写《商河县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初稿完纂后,济南市志办多次审查,许汝岭主任、原春溪处长等均亲临商河予以指导。在此,一并深表谢意。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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