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活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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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95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生活习俗
分类号: K890
页数: 4
页码: 468-47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商河县生活习俗,分别记述了饮食、衣色、衣式、饮水等。
关键词: 商河县 社会 生活习俗

内容

饮食 主食清末至建国初期,农民常年以高粱、谷子、玉米等为主食,兼食大豆等杂粮。小麦为细粮,多在节日、接待亲友及麦收期间食用。粗粮做成窝头或饼子;细粮做成馒头、卷子、饼类、水饺、包子或油条。遇灾荒年景,贫苦群众多以糠菜加少量粗粮做成饽饽充饥。建国后,城镇居民供应70%的细粮,30%的粗粮。农民在60~70年代以玉米、地瓜、高粱为主食,80年代渐以小麦为主食,玉米窝头,地瓜则成为群众的尝鲜食品。民间传统小吃有年糕、杂面、烙糕子等。
  菜肴 商河县称咸萝卜等为小菜,用蔬菜、豆制品加植物油等做成的熟菜为素菜,加肉类为荤菜。素、荤菜制做时用酱油、醋、盐及花椒、八角等佐料调制,喜炒、煎、炖、炸,风味以香咸为主。民国时期,农家常年以咸菜为佐餐菜,重要节日及招待客人时才食用素菜或加荤菜。较富裕的家庭每年用玉米、大豆制作面酱,食用时配以小葱,俗谓“小葱抹酱”。建国后,特别是70年代末以来,素、荤菜显著增加,除节日及待客外,日常生活中也能经常食用素、荤菜。豆腐、豆腐皮和腌制的红、白萝卜及面酱仍是民间传统菜肴。婚嫁、订亲菜肴较为讲究,须备鸡、鱼、肉,以主菜数量多为上,1978年以前多为4个主菜,谓之4个“大件”。1978年后渐增至6~8个,最多者可达12个,以整鸡、整鱼、全肘为丰。丧事菜肴较简单,以素菜为主,80年代少数家庭也备荤菜。春节菜肴丰盛,一般备鸡、鱼、肉及各类蔬菜。
  餐次 一日早、中、晚三餐,早晚餐食窝头、馒头、咸菜、粥,午餐食干粮、熟菜。粥多用玉米、高粱面做成,有时加南瓜、胡萝卜,富裕家庭食小米、玉米粥。旧时,农家早晚餐的佐餐菜以咸菜为主,建国后特别是80年代,许多家庭晚餐也备熟菜。早晚餐食粥习惯仍存,多用小米、玉米或大米做成,有时加绿豆、小豆、地瓜、萝卜等。城乡午餐一般均备熟菜,多者可达三四样。
  饮水 建国前,城乡居民以饮井水为主,水质条件差的沿河村庄冬季饮用河水。建国后,自70年代末以来,乡村群众饮用手压井水,县城和部分乡镇驻地的机关饮用自来水。喜饮茶,民国时期经常饮茶者多为富有之家,一般农户仅在节日或待客时饮茶,平日以饮白开水为主,夏季暑天多饮绿豆汤消暑。建国后,城乡群众普遍饮茶,尤喜花茶。
  饮酒 县内群众喜饮白酒,以各类曲酒及酱香、浓香型酒类为主。饮酒者男性为多,女性较少。建国前,设宴饮酒多限于出仕登科、婚丧嫁娶、置田修房、重要节日、亲朋相聚及其它喜庆之举。日常生活中较少饮酒,偶而饮酒,菜肴简单,通常是两碟菜一壶白酒。建国后,70年代前饮酒不多,菜肴也属简单,群众喜购本地产散白酒。进入80年代,饮用瓶装白酒者增多,低度白酒、啤酒及各类果酒受到欢迎,需求量逐年增加。同时设宴名目增多,大至婚丧嫁娶,小到请人帮工均需以酒相待,多白酒、啤酒并举。女子饮酒以果酒、汽酒为主。
  服饰 衣料民国初,农民用自纺自织的土布为衣料,官商及富裕之家部分用机织布或绸、缎为衣料。建国后,衣料渐用机织布。1980年前为棉布,以后渐以化纤布为主,品种有涤良、涤卡、涤棉混纺等。1987年以来用呢绒、绸缎及毛料为衣料者增多。
  衣式 清末及民国时期男穿对襟袄褂,冬春季穿长袍,外以带束腰,较富者外加马褂,会亲访友时则去腰带,以示敬意。劳动时穿短褂。女性多穿右偏襟袄褂。男女裤均为上腰大裆裤,富裕家庭的青年女子夏季有的穿绣花裙。秋冬之交中老年男子穿单裤,外套无裆、无腰的衩裤。30年代以来,县城官商人物穿中山装者增多,青年女子有穿旗袍者。建国后,50年代男性流行国防服、中山服,女性时兴列宁服。农村中老年人多数仍穿老式服装。60年代后期至70年代中期,草绿色军便服流行,穿西装裤者日多,衩裤渐被绒裤取代,下乡知识青年中一度流行鸡腿裤。80年代,受大中城市的影响,衣式不断变化更新,乡村青年多模仿城镇青年服饰,城乡服饰渐趋一致。男青年时兴西服、面包服、青年服、羽绒服及筒裤、喇叭裤、老板裤。女青年喜穿健美裤,夏季穿裙者增多,样式有连衣裙、喇叭裙、百褶裙及西式裙等。
  衣色 70年代以前,男性以黑、白、青、蓝为主,女姓以红、蓝、黄、绿为主。80年代以后色泽多样,五颜六色各色皆备。
  帽 民国时期,男子春秋季戴纥繨帽头,少数人戴凉帽,夏季劳动时戴苇笠。冬季戴三大扇棉帽,富者戴皮帽。女子,年轻者冬用手巾包头,中老年者戴两页棉帽或捂顶棉帽。建国后,男子,春秋季戴圆顶帽、解放帽、鸭舌帽,冬季戴棉、皮帽。女子,70年代前变化不大,80年代年轻者用各式棉、毛围巾包头,戴各式针织帽,中老年者戴捂顶绒帽。
  鞋 民国时期,农民多穿手工制作的布鞋。男性,春夏秋穿尖口、圆口黑布鞋,冬穿两帮棉鞋,雪天穿蒲鞋;女性,穿绣花、割花鞋。20世纪20年代以后,县城部分官商人物穿皮鞋。建国后,穿自制布鞋的人减少,在商店买鞋穿的逐年增多。50~60年代,男性春秋穿黑色尖口布鞋、胶底布鞋及解放鞋,冬穿系带布棉鞋或两帮布棉鞋;女性穿方口带鞋。70年代,夏穿凉鞋、拖鞋,冬春穿皮鞋者渐多。80年代,城镇青年普穿皮鞋或运动鞋,女青年喜穿各式高根鞋,少数人穿马靴,农村青年穿皮鞋者日增,老年人仍喜穿纳底布鞋。
  袜 民国以前,男女均穿手工缝制的纳底土布袜。民国时期,富裕家庭及官商人物穿手摇机织线袜。建国后,土布袜逐渐淘汰,男女皆穿各种机织线袜或化纤袜。80年代,城镇青年女子穿裙者增多,化纤长筒袜倍受欢迎。
  首饰 清末及民国时期,戴首饰的妇女仅限于富贵之家,首饰种类主要有耳环、戒指、手镯等,一般家庭的妇女仅戴耳环。建国后,戴首饰者渐少,60~70年代绝迹。1980年以后,县城青年女子戴耳环及戒指者渐多。少数人佩戴项链。
  器具 家具清末及民国时期,一般家庭家具简陋粗笨,主要有箱、橱、长桌、杌头及长凳等,富裕之家有八仙桌、条几、太师椅等。家具色泽以枣红色为主。建国后,70年代以前,家具式样变化不大。80年代初,旧式家具逐渐被写字台、方桌、圆桌、立橱、高低柜、酒柜、电视柜、沙发、折叠椅等新式家具所取代。家具色泽以淡黄色为主,少数为乳白色。旧式家具中的八仙桌、条几、太师椅等仍为老年人所喜爱。1985年以来,城镇青年家庭时兴组合家具。1990年全县户均沙发、大衣柜、写字台等大型家具1.96件。
  暖具 建国前,一般农户冬季无专门取暖用具,唯少数殷商富户生有取暖木炭盆。建国后,职工家庭用煤炉取暖。80年代农村家庭用煤炉取暖者渐多,部分机关用暖气取暖,少数职工家庭用土暖气取暖。
  凉具 70年代中期以前为手摇扇,种类有蒲扇、折叠纸扇、羽毛扇等。70年代后期,机关、工厂等办公室开始使用电扇取凉,多为台扇。进入80年代,城镇职工家庭逐渐用电扇取凉,多为落地扇,后渐流行吊扇。1985年后,农村家庭开始使用电扇取凉。1990年全县户均电风扇0.39台。部分机关及宾馆开始使用空调设备取凉。
  照明用具 清末,农家用棉、豆油灯照明,节日时富裕之家用蜡烛照明。民国时期,官商及富裕家庭使用煤油灯照明。建国后,城乡普用煤油灯照明。1959年县城部分机关开始用电灯照明。70年代,部分农村用电灯照明。1990年全县867个行政村用电灯照明,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90.3%。
  饮食用具 民国时期,一般家庭备有锅、碗、瓢、勺、刀、铲、桶、缸、盆、茶具、酒具及筛箩等。其中锅、铲、勺、刀为铁制,锅多备大小两口,大锅做饭、小锅做菜;桶为木制,多用凸形木板镶成,外用铁圈箍起,俗称木筲。碗、碟,一般家庭用粗瓷制品,富户用细瓷品。盆、缸,多为陶、陶釉制品。茶、酒具,一般家庭用瓷制品,富贵之家用紫砂壶、锡壶。筛为铁丝筛,箩有马尾箩、绢箩。锅灶为凹字形土灶,旁有通风孔,用风箱鼓风,烟火经房中炕内导出。建国后,饮食用具多用铁、不锈钢、铝、塑料和细瓷制品,陶缸、陶盆已不多见。锅灶,农家有的改用砖灶,职工家庭多用砖砌煤炉。自70年代中期开始,职工家庭普用蜂窝煤炉。80年代部分农村家庭使用蜂窝煤炉,少数职工家庭使用液化气炉。
  卧具 建国前,农家普遍沿用土炕,炕上铺苇席,仅少数殷商富户用木床。建国后,职工家庭普遍用床,60年代前多为木、棕床,70年代后期曾流行铁床,80年代时兴有前后床头的木床及席梦思床,农村青年用床者渐多。
  家用电器 50年代后期,少数家庭有收音机,60~70年代拥有收音机的家庭增多。1980年后,城镇、农村居民使用家用电器者逐渐增多,种类主要有电视机、洗衣机、录音机、电熨斗、炊事鼓风机等,部分家庭置有电冰箱。1990年全县户均拥有黑白电视机0.55台,彩色电视机0.02台,收录机0.1台,收音机0.88台,洗衣机0.01台。
  计时器具 民国时期,少数富户使用木钟计时,个别官商人物用手表。建国后,自60年代起,国家工作人员使用手表者渐多,家庭多以木钟计时。1980年以后,国家工作人员、农村中青年普遍使用手表,家庭普遍使用座钟和挂钟,种类有机械及电子两类。1990年全县户均钟0.81只,手表1.49只。
  住行 建房县内群众视建房为大事。建国前,建房时要请风水先生择地并选黄道吉日动工,动工前设供祀拜土地神。建房时乡邻亲友皆来相帮。上梁时先设供敬天地诸神,正檩画八卦并以红布缠封,贴“上梁大吉”等红联。上梁毕,燃放鞭炮,以趋吉避凶。中午宴请工匠,以后安装窗、门时均贴“安窗大吉”、“安门大吉”等红联。迁居新房时避开白天,迁居后亲友多前来祝贺,主家以酒相待,谓之温锅。建国后,建房过程中的封建迷信多已废止。1984年以来群众建房也多承包给建筑队。城镇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多居公房,迁居时,同事、好友相帮,主人以烟、茶或酒饭相待。
  行路 清末民初,一般民众外出主要靠步行或骑驴,老人妇女及小孩走亲访友时坐木轮畜力车,富裕者骑马,官宦人物坐轿。30年代以后官宦及殷商开始用自行车代步。建国后,自行车、机动车逐渐取代畜力代步工具。至80年代,城乡干部群众普用自行车,部分人使用摩托车,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多使用吉普车、轿车等交通工具。1990年全县户均自行车1.69辆,摩托车0.02辆。
  其他 燃料1949年以前,农户做饭皆以柴草为燃料,冬季的锅灶通土炕,无其他取暖设施;官府、学校等做饭以秫秸、木材为燃料,冬季取暖用火盆,以燃木炭为最多。建国后,农村春、夏、秋季做饭仍以烧柴草为主,冬季燃煤者逐渐增多,而且取暖、做饭多同用一火炉;机关、学校做饭、取暖均以煤为燃料。70年代初,城乡家庭不少用煤油炉做饭,以燃柴油为主。1978年以来,县城、乡镇住户做饭燃液化气者渐多,冬季取暖安装暖气的机关及家庭剧增,燃煤量亦随之增加。
  吸烟 吸烟之习遍及城乡,以男性为多,少数为已婚妇女。民国时期农民吸自种烟叶,俗谓旱烟,官商人物吸机制纸烟,极少数人吸海洛因等毒品。建国后,吸机制香烟者渐多,主要为烤烟型香烟,部分烟瘾大者及农村中老年人仍吸自种旱烟或混合型香烟、雪茄。80年代宣传吸烟有害身体,不少吸烟者戒除。
  发型 清朝男子蓄辫,辛亥革命后多剃光头。少年儿童仅在头顶留一丛头发,谓之“娃娃沿”、“木梳背”。城镇官商人物、学生留分头。女性,婚前扎辫,婚后绾纂。建国后,1979年前,中青年男性留平头、分头、背头,老年人剃光头。女性婚前扎两辫,婚后剪成短发,谓之“半毛”,农村老年妇女仍习惯于绾纂。1980年以来,男性青年以留长鬓角为美,式样多为青年式。女青年喜烫发,较为流行的发式有大小卷花、披肩式、运动式及钢丝浪板式等。1985年后,农村青年妇女烫发者渐多。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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