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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十二编 卫生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934
颗粒名称:
第二十二编 卫生体育
分类号:
R199.2;G812.752
页数:
13
页码:
451-463
摘要:
本编记述了商河县卫生和体育方面的情况,包含了机构、医疗、医药等。
关键词:
商河县
卫生
体育
内容
第一章 卫生
第一节 机构
清末和民国初期,县内没有卫生管理机构。从1928年(民国17年)始,卫生事宜由国民政府教育科代管。1945年商河解放,卫生工作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科兼理。1949年9月筹建商河县人民医院,它既是医疗机构,又负责卫生行政工作。1950年底县政府设卫生科,置副科长2人,科员2人。1958年卫生科改称卫生局,置正副局长5人,另有工作人员7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卫生局停止办公。1968年5月组建卫生革命委员会,不久又改为商河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卫生组,置正副组长3人,下设行政、财务、业务三股,共11人。是年12月2日由卫生组、县人民医院、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药材公司等单位组成卫生革命委员会,设正副主任3人。其他人员8名。1971年恢复卫生局,正副局长3人,下设行政办公室、政工股、业务股、财务股和工会办公室,计18人。1982年7月增设商河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有工作人员5人(1983年归属计划生育办公室)。1988年后,相继建立纪检组、工会、老干部科、红十字会。1990年置局长1人,副局长3人,行政人员32人。
第二节 医疗
医疗单位 县立医院 1928年(民国17年)县内建民众医院,有3名工作人员,1937年停办。
1949年9月12日,商河县人民政府筹建人民医院,有工作人员4名,房屋3间和简单的医疗器械。1950年增至8人,房屋13间。1952年改称商河县人民卫生院。1953年分设医疗、防疫两股,设简易病床15张。1957年移址于北关西侧,更名商河县人民医院,病床24张。1958年分配了第一个医科大学毕业生。分设内科、外科,建立了化验、手术、供应室。1979年被省定为首批建设的三分之一试点县医院,医护人员、医疗设备不断增加。1990年县医院有职工357人,其中高级医师8名,中级医师48名,病床224张,设有急诊科、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特检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小儿科、中医科、五官科、老干部科、供应科、手术室、总务科、政工科、信息科、膳食科、地段保健科、家庭病房科等25个科室。配备了较现代化的医疗器械。建有门诊楼、制剂楼各一座,病房楼两座,建筑面积达8840平方米。
乡镇医院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在西医诊所的基础上,建立了乡镇联合诊所,一般由2~3人组成。1950年县内12处联合诊所先后与分散在乡间的中医药铺合并,组成中西医联合诊所。每所有中西医生5~6人,备有中西药品。成为50年代农村的主要医疗机构。1958年随着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全县10个公社均在联合诊所的基础上建起了卫生院。1965年公社区划调整,公社卫生院增为22处,其中殷巷、怀仁、胡集、玉皇庙、郑路、龙桑寺等6处公社卫生院,于1966年迁址扩建,称为地段医院,负责3~4个公社的预防和医疗工作,其规模和设备均高于公社卫生院。1970年又改名县人民医院分院。1990年共有职工228人,房594间,病床228张。均备有X光机、心电图机等设备。其他16处乡镇医院的房舍、医疗器械也不断扩建和添置,专业技术人员逐渐增加,医疗水平也有较大提高。1990年春,奎台乡划归乐陵县后,尚有15处乡镇医院,共有医护人员225人,病床181张。
中药铺与卫生室 商河县中医中药历史悠久,明、清时期,曾出现过“精刀圭针灸之术”、“善治温疫伤寒”、“善岐黄术”的名医刘檠、王运、刘之芬等23人。并多有著述留传后世。行医者多用中草药和针灸治病。1911年(清宣统元年)荣德堂、广生堂药铺在县城开业,规模较大,占用资本万余元,年销药材近万斤。至1930年(民国19年)全县共开设中药铺137家,其中一元堂、德庆堂、同和堂等买卖较为兴隆。时为商河县中医药鼎盛时期。以后由于连年战乱。至1949年全县中药铺仅存69家。
1927年白桥乡徐李村徐希三开设第一个西医诊所,1932~1933年县城又有和声、林济两家西药店开业,均在解放前停业。1945年商河县全境解放,西药得到迅速发展,1949年西药店49家。50年代初期,各基层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配卫生员或保健员,建卫生室,他们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代不脱离生产的乡间医生。各级医院不断地举办培训班,提高其理论和医疗水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行医、经营药品者增多,赤脚医生亦随着形势的变化,改为自负盈亏的个体卫生室,县、乡卫生部门及时对他们进行了考核发证,加强管理,严格医疗制度,解决了农村看病难的问题,深受群众欢迎。
1990年全县计有农村卫生室1203家,不脱产医生1232人。机关、学校、工厂有卫生室89家,保健医生94人。
医疗队伍 专业队伍解放前,县内医务人员较少,1949年全县共有医务人员285名,其中西医59名。1950年冬,县卫生科分别组建了12个西医诊所,共38人。随即又组织农村的部分中医组建乡镇联合诊所,共有216人。同时为了提高医疗队伍的水平,县卫生科于1951年成立卫生人员协会,全县共有会员568人。1954年又成立了中医学术研讨会,专门研究中医知识和临床技术。1957年实行中医带徒制,20名中医带徒24名。同年7月,德州地区卫生局组织商河、济阳、临邑、乐陵四县联合举办中医进修班,商河选送学员68名,结业后回县工作。1958年商、乐合县后,地区卫生局在乐陵镇又举办中医进修班,学员243名,学习半年,为农村医疗队伍培养了技术力量。同时每年还分配部分医科大学毕业生来县工作,西医队伍逐步壮大。1978年县卫生局举办“西医学习中医”学习班两期。1979年在八里庄农中举办中医理论辅导班,学员103人,其中5名学员被省医疗单位录用,其余均在县内工作。1980年以后曾多次聘请山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德州地区医院和惠民中心医院的专家来县传授技术和经验。举办各类学习讲座94次,示范手术43例。同时县卫生局选派99人前往省、地医校进修。1990年全县中西医专业技术人员已增加到900多人,其中已获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中医111人,西医485人。
农村医生 解放前分散在农村的中医468人。50年代各村始置保健员,小村1人,较大村庄2~3人。全县共有保健员1212人。70年代农村赤脚医生达2021人。1980年卫生局给1176名赤脚医生建立了技术档案,1983年经地区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的有645人。
医疗技术 1945年前,群众医病主要靠中医,遵照医嘱处方煎药。1949年以后,西药得到广泛应用,疗效也有较大提高。1955年乡镇中西医联合诊所医疗技术进一步得到发展,同年县医院开始实施组织疗法和封闭疗法,添置了腹部手术刀包,开展了门诊普通手术。次年成功地做了阑尾炎切除和肠梗阻切除吻合术。1958年县医院设立了内科、外科、化验室和手术室以后,开始实施剖腹与截肢手术。从70年代末期,医疗水平得到迅速提高,1990年县医院的医疗技术达到了较高的水平。普外能进行甲状腺癌、颈部淋巴切扫,直肠癌切除,门脉高压分流术;胸外能实施食道中下段癌切除;骨外能实施股骨干骨钢板加压固定、人工髋关节置换、先天性髋关节脱位手术复位、婴儿瘫后遗症手术矫形;泌尿系统能进行肾切除、输尿管切开取石手术;眼科有角膜移植,斜视矫正、鼻泪管吻合,耳、鼻、喉乳突根治;妇科有尿瘘修补、子宫广泛切除、腹膜外剖腹产;口腔科有牙龈切除及针刺埋藏;放射科开展了脑血管造影、胆囊造影、静脉及逆行肾盂造影等。
医疗设施 清末民初,县内的中药铺仅有药橱和制药的简单设备,后又增加了听诊器、血压计、刀、剪、注射器之类的器械。县人民医院成立后,增加了部分医疗设施,1950年分设了门诊室、药房。1952年设简易病床15张,1955年添置了立式高压消毒器、显微镜和腹部手术刀包。1958年购进了万能手术台和无影灯。到1979年设有病床426张,并陆续增添了大型医疗器械,有500毫安X光机、心电图和脑电图机、中型柜式高压消毒器、心脑监护仪、万分之一分析天平、血库冰箱、超低温冰箱、自动旋光仪、裂隙灯、空调机、心向量仪、纤维窥镜等。1990年病床增加到448张,又购置激光仪1台、胃镜1台、尿液分析仪1台、大液体生产流水作业线一套、净化设备1套、霉菌培养箱1具。乡镇医院亦配齐了X光机、电冰箱、万能手术床、无影灯、心电图机等。
医疗制度 公费医疗 1952年全县国家干部、全民所有制职工实行公费医疗。1953年县组成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经费列入国家财政预算,由县卫生科统一掌握使用。个人凭单据报销药费。1955年7月改为就医人员一律持《公费医疗证》前往指定的医疗单位就诊,有危难病症者可遵照转诊手续到其他医院治疗。公费医疗的实施,保证了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但由于管理不善,出现了医疗费超支现象。于1964年开始实行新的管理方法,即将每人每月1.30元的定额划为两部分,0.80元作为门诊就医用,0.50元作为住院医疗费用,年终结余调剂使用。凡需住院者,须先由医生提出意见,卫生局介绍。其住院费由卫生局直接与医院结算。但药费超支问题仍未得到解决。1978年每人年药费额由原来的19.20元提高到30元。进入80年代,不少机关逐步改为限额报销或将部分药费随工资发给职工本人。住院费仍由卫生局统一管理。
合作医疗 1969年初,张坊公社首先实行了社办合作医疗制度。即社员每人每年交款1.10元,由公社统一按季拨给卫生院。群众到医院就医,交0.05元的挂号费即可看病取药。本院不能医治的危重病人,经医院介绍,可转其他医院诊治。所用医药费,本社医院可酌情给予全部或部分报销。随后胡集公社实行了社、队两级联办合作医疗制度,经费由生产大队出70%,公社负担30%。县内的其他公社也都推行了以队办为主的合作医疗制度。8月份,村村建立了医疗站,郑路公社的〓牯李、陈家、营子、武集等大队办得最好。11月份,省卫生厅、地区卫生局在〓牯李召开了合作医疗和计划生育现场会议。但由于生产队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筹措困难,再加管理不善,多数村队无力坚持。1980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卫生室取代了合作医疗站,合作医疗随之结束。但农民仍享受着计划免疫、计划生育和流行性传染病免费预防和治疗。
第三节 医药
药政管理 1951年县卫生科通令,限制出售和使用罂粟壳、阿片、吗啡、可待因等麻醉药品。对以上药品县医院选定专人处方、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是年,县医院在城内设医药经营部,开展中西药材零售、批发专营业务。1953年医药经营部归县供销社管理。1956年成立中国药材公司商河县分公司,专营中西药材。1957年县卫生科下达了《关于单干和游散药商管理规定》,对私人开业的医生进行重新登记审批。1964年县卫生局转发并认真执行了卫生部、化学工业部、商业部联合下达的《管理毒药、限制性、剧药的暂行规定》,禁止滥用毒、限、剧药品。1965年卫生局提出合理用药、不准开大方、严格控制抗菌素的使用范围,开展同疗效药品的代用,以保证主要疾病及急症的用药。1978年国务院颁发了《药政管理条例》(试行)和《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各医疗单位对毒、剧、麻、限等药品均实行“四专”,即专人、专帐、专柜、专处方的管理制度。1980年6月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取缔游医、药贩的通告》,不定期对集市、摊贩进行检查,坚决打击和取缔制造贩卖伪劣药品的不法人员。1982年对卫生部规定淘汰的127种疗效差、毒副作用大的药品全部查封、销毁。对伪、劣中药材也进行了全面清查处理。1985年7月1日《药品管理法》正式公布,商河县各医疗部门,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使药政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1990年县药检所、工商局多次组织人员深入集市药材摊点、门市、农村药铺进行药品检验,使伪、劣药品得到控制。
中草药 原有种类县境内原有中草药9类221种。根茎类40种,即:白茅根、茜草根、藕节、葱白、白芍、麻黄根、板蓝根、丹参、丹皮、芦根、白芷、赤芍、萱草根、生地、天花粉、樗根、莲梗、首乌、山药、甘草、白茄根、草三七、三棱、桑枝、干姜、蛤蟆草、香附、贯众、川芎、棉花根、枯萝卜、黄芪、大蒜、木贼、薄荷梗、猫眼草、土大黄、列当、地锦草、荷梗。
果实类49种,即:杏仁、桃仁、杞果、槐角、丝瓜络、蜀椒、葫芦、大枣、小枣、桑椹子、龙葵、栝楼、瓜蒂、莲子、浮小麦、黑豆、槐米、胡麻、山楂、香铃子、薏仁、绿豆、梨、皂角、柏子仁、酸枣仁、赤小豆、胡桃仁、苍耳子、小茴香、王不留、急性子、葶苈子、白芥子、草决明、硬吉子、南瓜子、冬瓜仁、兔丝子、韭菜子、车前子、地肤子、青箱子、白扁豆、蓖麻子、紫苏子、冬葵子、牵牛子、风眼草。
全草类33种,即:益母草、马齿苋、老鹳草、大青叶、薄菏叶、透骨草、哈蟆草、猪毛菜、凤眼草、夹竹桃、浮萍草、谷精草、锦灯笼、败酱草、紫花地丁、一见喜、车前草、旱莲草、大蓟、茵陈、泽泻、瞿麦、小蓟、青蒿、地丁、匾蓄、匾英、胡妾、苜蓿、麻黄、泽兰、荆芥、佛耳草。
花类16种,即:合欢花、凌霄花、木槿花、野菊花、杭菊花、旋复花、风仙花、月季花、洋金花、金银花、玫瑰花、鸡冠花、荷花、红花、槐花、莆黄。
皮类10种,即:石榴皮、冬瓜皮、地骨皮、椿根皮、樗根皮、榆树皮、桑白皮、合欢皮、枣树皮、黄柏。
叶类8种,即:驿柳叶、薄菏叶、大青叶、侧柏叶、艾叶、荷叶、桑叶、苏叶。
动物类43种,即:人乳汁、鸡内金、夜明砂、望月砂、鸭内金、牛胆汁、猪胆汁、九香果、鳖甲、鳖血、胎盘、僵蚕、蚕砂、蝉蜕、蛇蜕、牛黄、牛胆、鸡子黄、狗鞭、狗骨、驴鞭、蜂房、血余炭、鲫鱼、鲤鱼、童便、羊肉、人中黄、蟾酥、蜘蛛、蜈蚣、虻虫、淡秋石、水蛭、蟋蟀、鹁鸪、麻雀蛋、刺猥皮、地龙、猪胆、全蝎、蝼蛄、蜂蜜。
矿物类4种,即:伏龙肝、朴硝、磁石、炲硝。
加工类18种,即:烧酒、黄酒、神曲、麦芽、百草霜、醋、谷芽、豆豉、盐、胆南星、枯矾、竹茹、生姜、瞿麦、大皂荚、绿豆衣、臭梧桐、元明粉。
引进种类1958年春,县药材公司从外地引进药草,在潘桥、白桥、玉皇庙、张坊等8个公社试种。主要种植红花、甘草、大青叶、薏米。当年提供药材2.5万公斤。1960年县府拨出土地3.5亩,试种芍药1000株,2年后,收药600公斤。随后又引进和试种了党参、半夏、生地、元胡、元参、白芷、菊花、苏子、黄芪、杞果、杜仲、黄柏、丹皮、双花等,均取得成功。1976年县委号召大种药材,药材公司及时组织人员到各公社、大队指导。当年收购药材91109公斤(其中含部分野生药材),收购金额达106827元。进入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县药材公司及有关单位的人员,分片包干,深入到户,帮助群众种植药材。1985年种植150亩,产量达41000公斤。至1990年已先后引进种植草药36种,全县已有中草药材257种。
药材加工解放前,商河中草药加工均为手工。1969年购进一台马拉切药机,后来改马拉为柴油机动力。1971年购进粉碎机,加工药面,能自制7种小成药,即山楂丸、柏子养心丸、四消丸、附子理中丸等,行销附近各县。1977年建起加工车间,购进一台切药机,当年加工药材32000公斤。1984年又购进新型切药机,加工质量有较大提高,当年加工27个品种,共计38000公斤。1990年加工23000公斤,461种,制成药443种,行销泰安、滨州、东营、惠民、临邑等地。价值15万元。
西药 西药于1927年(民国16年)传入县内,仅阿斯匹林之类普通药物及少量肌肉和静脉注射药品。1928年(民国17年)县城建立的公立医院及以后设的和声医院、林济医院都积极推广和使用西药。1937年全县10多个较大的集镇相继设立西医诊所。1945年商河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经常为人民群众用西药治病,因此对全县西药的普及与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使用的主要药物是:606、914、盘尼西林(青霉素)、安乃近、山道年、阿斯匹林、结晶粉、二百二、碘酒、紫药水等。60年代以后,西药逐渐在全县普及。至1990年全县有国营西药零售门市部8处,村镇个体经营西药铺1060家。药材公司备有西药1160余种,医疗器械508种,基本能满足全县各级医疗单位的需求。
药品检验商河县药品检验所,始建于1980年9月。置副所长1名,药师1名。从1981年夏开始室外工作,对县境内各医疗和药材销售单位进行检查与监督,并与市场管理部门配合,对游医及药贩进行检查。室内工作自1983年9月开展,主要进行理化检验和中草药检验。1987年新增专业人员2名,主要从事药品检验业务。1985年以后逐渐添置了紫外分光光度计、旋光仪、分析天平、酸度计等检验仪器,能进行正常的定性定量分析。同时,药检所的职工定期深入到卫生所、乡镇医院、工厂、学校、农村卫生室及集市进行药品检查。1988~1990年共检验药品535件,查出不合格的203件,查出村镇医疗单位伪劣药品162种,有注射剂31000支,片剂271235片,丸散19896丸(包),中药饮片40968kg,均及时进行了处理。
第四节 妇幼保健
接生解放前县内广大农村无专职接生人员,产妇分娩多由老年妇女帮助料理,不懂技术、不讲卫生,一遇难产便束手无策,危及产妇生命,婴儿死亡率较高。从1952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改造旧产婆和培训新法接生员工作。当年改造旧产婆122名,培训新法接生员82名。1953年县成立妇幼保健站,采取放映幻灯、排演文艺节目及举办连环画展览等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新法接生。1957年全县有3个电影放映队,每队有1名妇幼保健员随行,利用电影放映之前时间播放宣传新法接生的幻灯片。1958~1959年无偿配备产包100套,培训接生人员9000余人次,接生员必须按操作规程办事,当年新法接生率达到87.5%。至60年代后期,新法接生基本普及。1982年全县5990名产妇,仅1人死于妊娠中毒症,其中住院分娩4764人,无一新生婴儿发生破伤风死亡。1990年“一胎化”深入人心,产妇健康进一步得到保障,城乡产妇多到医院分娩,产妇安全,婴儿健康。
儿童保护 1956年县直机关首先办起幼儿园1处。此后,农村托儿所、幼儿园相继建立。后因资金不足,管理不善先后停办。80年代托幼组织得到恢复和发展,全县共有各类托幼组织500余处。从实行“一胎化”后,更加重视婴幼儿的保健工作,县妇幼保健站为基层培训保育员318人,并连续对62240名儿童进行查体,查出患儿5275人,其中80%患蛔虫病,其次为龋齿、砂眼、营养不良和先天性疾病。建议立即到医院进行治疗。还对7630名婴儿进行了三年回顾性调查。对于查出的其他病症也建议家长及时防治。1990年对1662名幼儿进行查体,对患有不同程度的佝偻病、肺炎、腹泻、贫血等症的幼儿,都及时予以防治。
妇女保健 商河县妇女保健工作始于1954年农业合作化时期,强调实行劳动妇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四期保护制度。对妇女的劳务安排本着“三调三不调”的精神,即“经期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1984年又增“更年期保护制”,将“四期保护制度”改为“五期保护制度”。规定经期、哺乳期的妇女一律不准喷撒农药。1957年妇幼保健站及有关部门利用刮片法为1842名妇女探查宫颈癌。1970年前后,子宫颈炎、阴道炎,特别是子宫脱垂和尿瘘对妇女健康影响最大,保健站常年重点对这类病进行普查普治。采取门诊治疗和下乡查病治疗相结合,一年就查出子宫脱垂472人,尿瘘2人。使用291-3注射液、明矾注射液、中草药等分别给予防治。1983年门诊总量21400余人次,其中子宫脱垂、尿瘘防治474例,手术治愈96例,治愈率98%。1983年还对3200余名妇女探查宫颈癌,先后查出宫颈癌患者7人,立即送医院治疗。1990年对全县妇女常见病、多发病进行普查普治,查出11名妇女分别患有附件炎、宫颈糜烂、阴道炎等,均及时予以治疗。
第五节 卫生防疫
新中国成立前,县境内传染病较多,以天花、霍乱、麻疹、乙脑、白喉、黑热病、麻疯、结核、痢疾及性病危害最大。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秋,疫病流行,死人甚多,有的户全家病亡。1922年(民国11年)夏,霍乱流行,仅城北白家村就死50多人。建国后人民政府特别重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遵照“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努力控制传染病的蔓延,死亡率大为降低。
防疫站 1953年将县医院的卫生防疫股改为防疫站,有5人组成。1958年增至18人。1963年防疫站由医院迁至北关,下设检验、卫生、防疫、后勤四个组。1978年更名为股,又增设了慢病股、食品卫生股,人员增至26人。各种仪器均有所增加,使全县防疫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1979年商河县确定为省卫生工作三分之一重点县,防疫站再度扩建,1984年夏迁于永安街,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及防疫检验设施也逐步配齐,先后添置了检验和执法监测仪器及化验用的高压消毒器、电泳仪、分光光度计、粉尘采样器、微型血液震荡器、X光射线计量仪和超净工作台等,工作人员增加到42人。1990年全站有职工62人,其中副主任医师1人,主治医师9人,医师19人,设有行政办公室、总务科、公共卫生科、防病科、食品卫生科、慢病科、检验科、政工科、门诊部等9个科室,又增添了200毫安X光机、心电图机、激光美容仪和UY-ⅠYⅡ光治疗器各一台,救护车、三轮摩托各一辆,安装了低压锅炉,绿化了工作环境,为传染病的防治和卫生监测及健康查体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全县21个乡镇均设立了卫生防疫站,并添置了监测、执法仪器。
预防接种 新中国成立前,商河县只能用土法给儿童接种牛痘,而且很不普及。1951年之后,用于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有牛痘疫苗和“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三联疫苗。后来又增加了卡介苗、麻疹、流脑、乙脑、伤寒、副伤寒、脊髓灰质炎、流感等10余种菌(疫)苗。并有破伤风、白喉两种类毒素。1971~1977年将上级发来的生物制品,按人口比例发至村镇,由乡村诊所医生或赤脚医生接种。但由于组织不严密,常常发生漏种现象。从1978年起,全县0~15周岁的儿童全部建立预防接种卡,减少了漏种、重种现象,还给临床医生提供了可靠的参考资料。从1980年开始,全县普遍实行计划免疫,将白喉、“百、白、破”三联、卡介苗、脊髓灰质炎、麻疹等疫苗作为7岁以下儿童的基础免疫制品,普遍接种。并做到生物制品到达本县后5天内接种完毕。连续两次基础免疫接种,均实现计划85%的目标。贾庄、胡集、殷巷、牛铺等乡建卡率100%,各种疫苗接种率均超过95%。同时,贾庄、龙桑寺、胡集等乡镇还开展了计划免疫保险工作,有105个村的5800个儿童入保。1990年春,县、乡防疫站开始实行月接种制度,每月21~23日开门接种。年接种疫苗13580人次。当年全县仅发生麻疹2例,百日咳2例,其他传染病均得到控制。
疫情报告 50年代联合诊所为基层疫情报告点、站,1975年由县、公社医院、卫生所、赤脚医生组成报告网络,1978年健全了疫情报告制度。凡负责诊治传染病人的医务人员及农村赤脚医生,均为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时限规定:甲类传染病,城市须6小时内报出,农村须12小时报出;乙、丙两类传染病,城市须12小时内报出,农村须24小时内报出。并规定发现传染病后,可随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传递。甲类和乙类传染病的肺炭疽及“四苗”相应疾病,可先用电话报告,再用卡片报告。其他传染病均用卡片报告。不论那种传染病,只要接到报告,县防疫站立即赶赴现场。1985年专业培训疫情管理人员46人。1990年8月下旬,对7家卫生院进行了疫情漏报率调查,漏报率由1989年的15%下降到10%。
防病治病 1951年秋,麻疹在城北和城东北一带流行,德州地区卫生局和县卫生科立即派医疗队奔赴救治,疫情很快得到控制。1952年春,疫情又在城西北6个乡蔓延,医疗队又转战城西北,实行分片包干抢救,在半年多时间内,共有2727人发病,除9人抢救无效死亡外,其余全部治愈。1953年在县防疫站的指导下,各区卫生所、联合诊所的医务工作者,严格管理传染源,及时切断传播途径,使鼠疫、天花、霍乱等病及时得到控制。1957年对黑热病进行了普查普治,也收到良好的效果。同年,在白桥公社建立了麻疯病院,先后有57名患者住院治疗。1962年常庄、赵魁元公社有8个村流行伤寒,发病64人,治愈58人。1966年张坊公社的大姜家、西小王大队,又发伤寒,发病100余人,一人死亡,其余全部治愈。1980年县防疫站对全县27万人进行了“地甲病”的普查普治,共查出28例,全部治愈。1990年县卫生局连续3次召开霍乱防治会议,全县23处医疗单位均成立了霍乱防治领导小组。查出可疑病人5例,经病人细菌学培养均为阴性,至此霍乱病在县内根除。但是肝炎病发病率却逐年增高,1990年全县共发生甲型肝炎610例,乙肝120例。根据市、县防疫站要求,对县直单位和乡、镇驻地的101例肝炎进行了流调和处理,对7处甲肝暴发点全部进行了处理,发放漂白粉精片1200片,敌敌畏18公斤,运用中草药进行甲肝预防。对全县托儿所、饮食行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查体4253人,查出HBS阳性者201人,阳性率为4%,将阳性者进行适当处理。同年全县积极开展了新生儿乙肝疫苗的接种工作,共接种601人。
爱国卫生运动 1950年美国在侵略朝鲜战争中进行细菌战。商河县积极响应毛泽东“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的号召。立即开展了大规模的爱国卫生运动。人人灭蝇捕鼠,家家清扫垃圾,同时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向群众宣传反细菌战争的重大意义和卫生常识,从而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卫生热情。此次卫生运动,不但抵御了敌人的细菌战争,而且荡涤了群众的陈腐意识和不讲究卫生的旧习惯。1953年1月建立了以县长为主任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从此,爱国卫生运动形成了一个经常性的制度。坚持日常清扫,每逢节、假日大扫除。
1956~1958年在爱卫会的领导下,全县开展了“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麻雀。后将麻雀改为臭虫)运动,三年内发动了几次突击活动,共扑灭老鼠14万余只,麻雀48万余只,苍蝇400亿只。清除烟熏旧房25万间,疏通阴沟51370米,填平坑洼3570处,清除垃圾97320吨,改造厕所54885个,改良水井3274眼,堵塞鼠洞50余万个。有些做法虽然欠妥,但对改变城乡卫生条件,树立讲究卫生的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82年爱卫会根据中央提出的狠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要求,在全县开展了“五讲四美”(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活动。各单位首先展开治理脏、乱、差的突击活动,参加清扫活动者达195000人次,动用各种车辆27000余辆次。仅县城就清除垃圾2936立方米,清除卫生死角352个,填平大小污水坑630个,整修污水沟和地下水道4528米,新建和改造公共厕所93个。设街道垃圾箱8个,设蔬菜销售栅2处,长32米。同时在乡镇集市重点抓《食品卫生法》的宣传和落实。健全了以卫生、工商、供销、粮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队伍。1990年商河县划归济南市以后,爱国卫生制度日趋完善。各单位经常联合组织检查、评比、颁发流动红旗和树立卫生标兵活动,使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章 体育
第一节 机构
新中国成立前,商河县无体育管理部门。建国初期,教育部门在管理教学的同时兼管学校体育活动。1954年县教育科始设体育干事1人。1956年组建了商河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副县长兼主任,置专职体育工作人员2人。1960年生活困难时期,体育运动委员会只保留科员1人。1961年并入文教局办公。1968~1970年体育工作由商河县人民武装部接管。1971年恢复体育运动委员会。1990年有工作人员9人。
第二节 体育设施
民国时期,县内的高级小学一般都设有篮球场地,多数小学只有狭窄的田径操场。建国后,各类学校和较大的机关、工厂、村庄置有篮球场、乒乓球台、羽毛球等。至1958年全县有篮球场154个,中小学简易田径场地29个、排球场18个、乒乓球台104个。1971年县体委首先建起了灯光篮球场,县工会、棉油厂、石油地调队等6个单位也相继建起了灯光球场。1980年县体委筹建了一座548平方米的综合体育训练房,房内设有篮球、排球、乒乓球场地和举重、体操、羽毛球等多项设备。1990年全县有田径场地27个、篮球场地116个(其中灯光球场13个)、排球场地19个。县城已动工修建综合体育场,占地3.7公顷,可划400米标准跑道7条。能举办大型综合体育运动会。
第三节 体育活动
学校体育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县内学堂始有田径、球类等体育活动。民国初期,商河师范讲习所和9所高等小学,均建有操场,开展篮球、网球、排球及田径活动。县立女子小学和乡村中心小学,也陆续开展篮球、网球、乒乓球、跳绳、踢毽子等体育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学校体育活动全面开展。除每周两节体育课外,常年坚持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中学及较大规模的完全小学,普遍建立体育锻炼小组,按照学生体育专长,进行业余训练。一面推动本单位体育活动的开展,一面向上级学校输送体育人才。从1954年开始,商河县中、小学普遍推行国家体委、教育部等五单位联合发布的《少年儿童广播体操》,小学二年级以上及初中学生,人人会做,天天坚持。1958年全县中学生推行国家体委公布的《劳动卫国制体育锻练标准》。2年后,达标率58%以上。1975年又推行《国家体育锻练标准》,至1978年达标人数63894人,占参加锻练总人数的64.6%。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学校体育活动开展的更加深入,运动水平也不断提高。1984年商河县实验小学被省定为田径传统项目重点学校,1985年商河一中被德州行署定为篮球传统项目学校,岳桥中学被定为田径传统项目学校,郑路中学被县体委定为乒乓球传统项目学校,县体委建立了业余体育学校。从此,全县体育工作,在普及基础上不断提高,除每年向大、中专体育院校输入10余名学生外,还出现了部分体育尖子人才。1988年在地区田径运动会上,有3人获三项第一名,其中1名被选拔出席了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并夺得银牌。1990年在济南市举行的田径运动会上,夺得6项第一、10项第二、8项第三。6人被选拔参加省运动会。同年向大、中专体育院校输送学生26人。
群众体育商河县的群众有习武的传统,明、清中武举者有12人。武术活动以胡集、怀仁、张坊、玉皇庙、白桥等地区较为普遍,每到冬闲,较大的村庄设有拳房,拜师收徒,认真传艺。每逢元宵佳节,武术队随鼓子秧歌串村演练,既供观赏,又交流技艺和强身健体。另外,有的地区也开展游泳、象棋、摔跤等活动,但由于缺乏组织领导,开展的不够广泛和经常。
新中国成立后,劳动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不断提高,民间武术活动进一步得到发扬。同时各学校毕业的学生和转业军人带头开展群众性的业余体育活动。工厂和机关的体育活动更加活跃,其项目有篮球、乒乓球、排球、羽毛球、田径、体操、游泳、举重、自行车、小口径步枪、越野赛跑、太极拳、太极剑、气功、拔河、象棋、跳绳、踢毽子等。从1988年起,老年人门球、迪斯科操、妇女健美操及少儿田径、球类也逐渐兴起。县体委、总工会、妇联、共青团、教育局、老干部局等部门不断联合组织各种体育活动,有力促进了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普及和发展。
第四节 体育竞赛
1924年(民国13年)春,商河县在中山街高等小学操场上举办学校体育运动会。仅有中山街高小、师范讲习所等三所学校212名学生参加。1925年春,在城北单家园中心小学操场举办学生运动会。1934年春,在城西南隅福胜寺广场举行较大规模的学生运动会,运动员500余人,比赛项目有篮球、网球、乒乓球、田径等。新中国成立后,县教育科于1951年5月1~5日,在商河中学操场举行了首届学生运动会。参加比赛的有城关、殷巷、玉皇庙、郑路、燕赵、福庆寺、朱家林、亚林庵、商家等9处完全小学代表队。运动员560人,教练员、裁判员44人。比赛项目有田径、篮球、拔河等。同时,商河中学每年分班级组织春、秋两次运动会。1959年秋,商河县举办了中、小学生运动会。分中学男女和小学男女4个组,竞赛项目有田径、篮球、乒乓球等,运动员2328人,教练员、裁判员194人。1960~1963年全县体育竞赛因经济困难而中止。1964年经济形势好转,5月1~7日在一中体育场举行了较大规模的春季运动会。22个公社及5处国办中学派代表队参加,运动员1320人,大会职员150人,分中学男女和小学男女4个组比赛,有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武术、射击等项目。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体育竞赛又被搁置,1971年恢复。每年春季举办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秋季举办篮球、乒乓球、排球等单项比赛。1980年之后,逐渐增加了职工、农民、老年人、幼儿等竞赛活动。1988年县体委组织各类竞赛11次,其中中小学生2次、职工1次、农民2 次、老年人5次、幼儿运动会1次。1990年参加济南市各行业系统竞赛11次,县举办比赛10 次,乡镇举办39次,累计参加人数达10万人次。在济南市区、县比赛中,商河代表队获39个前 6名,有15人获金、银、铜牌。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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