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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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91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文化艺术
分类号: G127.52
页数: 17
页码: 429-445
摘要: 本章记述了济南市商河县的文化艺术发展情况。包括机构、戏剧、曲艺、电影等几方面。
关键词: 地方文化 文化事业 商河县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行政机构 解放前商河县无文化管理机构。1945年商河县民主政府始设文教科,只置分管文化的行政领导,至1954年10月文教科配有专职文化干部。1956年1月文化、教育分设,建文化科,置副科长1人,科员2人,所辖单位有文化馆、电影中队、新华书店、剧团、剧场。1961年9月文化教育合并为文教局,1名副局长与1名科员分管文化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曾归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组领导。1971年设文化组。1974年改称文化局,设副局长1人,会计1人。1984年文化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调研员2人,干事3人,会计1人,共9人。1990年底干部职工增至13人。
  事业机构 文化馆、图书馆1930年(民国19年)国民政府曾建商河县公立图书馆,同年4月建商河县民众教育馆,内设阅览部、讲演部、教学部及健康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3月建商河县文化馆,设馆长1人,管理员2人,内有图书室、阅览室、展览室、活动室。1985年文化馆图书室扩建成图书馆,设有办公室、阅览部、借阅部、采编部、辅导部及文物部。同年文化馆迁青年路建新馆,新馆设有音乐舞蹈组、摄影美术组、文学创作组及办公室,每组配有业务骨干1~4名,是全县群众文化的活动中心。1990年底图书馆共有职工18人;文化馆有职工15人。
  文化站 商河县文化站于1952年6月在十一区(现郑路镇)初建。1953年底在八区(现殷巷镇)设第二个文化站。1958年商河、乐陵两县合并时,20个公社均建起了文化站。1959~1961年文化站自行撤销。1962~1965年相继恢复沙河、殷巷、潘桥3个公社文化站,增设图书室、阅览室、文体活动场地,成为农村文体活动的重要场所。1973年城关、赵魁元、郑路、常庄、玉皇庙、怀仁、钱铺、张坊、龙桑寺9处公社新建文化站。1978年全县有17个公社办起了文化站。至1990年底有殷巷、郑路、常庄、玉皇庙4个文化站建起电影院,扩建为文化活动中心。
  电影公司 1955年9月原德州地区巡回电影放映队下放商河县,成为全县第一个电影放映队,由3人组成,属县文化科领导。1956年9月、1957年2月分别增加了第二、第三、第四分队,同时组建了县电影中队,设正副中队长和会计各1人。1971年增加到9个流动队,共29人。1975年底县电影队改为电影管理站。从1983年开始出现个体放映户,至1985年发展到78户,发行收入为德州地区电影系统第一名。1984年县电影管理站改为电影公司。1990年底有干部职工44人,其中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1人,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的10人。县、乡电影队(院)22个,个体放映发展到105户。
  剧团 1951年冬文教科筹建商河县剧团。1952年春正式成立,开始称商河县新艺剧团,全团40人。1955年冬改名为商河县京剧团,有指导员、行政团长、业务团长各1名,下设业务股、行政股,共70人。1966年剧团有演职员42人。1984年38人。1990年底有演职员48人,其中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0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2人。
  剧场 1920年(民国9年)以前在城隍庙内曾建筑一个戏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4年4月在东关修建了简易剧场,开始由财政局管理,1962年移交给文教局领导,干部职工共4人。1963年重新修建。1973年后属文化局领导。1990年底共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人。
  附 文化娱乐场所
  人民剧场 商河县人民剧场于1963年9月建成,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安装木椅座位360个。板凳座位1000个。1972年安装了隔音板,改进了灯光照明设备。1975年购置了麻绒面大幕。1981年更新为水泥地面,改装了1185张铁架小椅子。1985年购置了一套扩音设备及1块后大幕。
  县电影院 1959年底在南关建露天影院,东西长80米,南北宽50米,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能容2000人左右,有一部16毫米南京4型电影放映机。1978年10月开始重新兴建电影院。1981年10月竣工,占地面积6300平方米,主体建筑2000平方米,三层楼,有放映舞台、放映室、观众厅、前厅。观众座椅1307个,其中楼上329个。35毫米松花江固定式座机两台。1989年更新了放映设备,为新型的松花72型座机。
  乡镇电影院 殷巷镇电影院于1982年建成,建筑面积495平方米,有放映室、放映舞台,有铁架座椅950个,放映机为解放103型35毫米提包机。玉皇庙镇电影院于1982年建成,建筑面积650平方米,两层楼,二楼是放映室,观众席铁架座椅900个,放映机为解放103型35毫米提包机。郑路镇电影院于1984年10月建成,建筑面积867平方米,除主体工程影院以外,还有售票房、化装室、演员宿舍、游艺室。观众席铁架座椅1162个,备有解放104型放映机一部。常庄乡电影院于1982年建成,建筑面积646平方米,观众席铁架座椅950个,放映机为解放103型35毫米提包机。
  第二节 戏剧
  商河县明、清时期,无专业剧团,民国初期只有群众自行组织的业余剧团,有吕剧、东路梆子、京剧、河北梆子等剧种。
  京剧 1940年商河县伪军头子田敬堂扶持建立了张六京剧团,是商河县第一个专业剧团,常年演出,剧目有《金鞭记》等。1945年为民间职业剧团。1953年春由德州地区改编为平原县京剧团。
  1952年春县文教科组织吸收了40余名社会上的闲散艺人,建立了商河县新艺剧团。演出剧种有京剧和河北梆子两种,同台轮番演出,代表剧目有《双蝴蝶》、《霸王别姬》、《狸猫换太子》等。1955年改为京剧团,上演的传统剧目有《群英会》、《四进士》、《岳飞之死》、《赵氏孤儿》、《苏武牧羊》、《汉献帝》等,在周围地、县有较大影响。1962年剧团排演的大型历史戏《海瑞背纤》在济南演出时,省文化局、省委宣传部的领导观看后接见了全团演职员;在河北沧州演出时,沧州电台转播了全剧的现场录音。1965年6月参加惠民地区艺术团体汇演,吴俊良主演的《汉献帝》、《七星灯》受到与会者的好评。1966年后排演了现代剧目《社长的女儿》、《三世仇》、《收租院》、《刘介梅忘本回头》、《红灯记》、《沙家浜》、《智取威虎山》、《龙江颂》、《杜鹃山》、《八一风暴》等。1972、1975年两次参加地区新创作剧目汇演,获表演奖。
  1976年剧团重新上演了传统剧目,有《逼上梁山》、《秦香莲》、《望江亭》、《遇皇后》、《打龙袍》、《花木兰》等。同年在济南市上演的《秦香莲》一剧,连演20场,观众场场暴满。1977年省电台录制了该团演出的《四进士》一剧的主要唱段,并在省电台多次播放。1983年配合宣传计划生育工作,赶排了现代戏《合家欢》;配合青年人的理想教育,排演了《张海迪》等,各乡镇均安排演出点,收到较好的效果。1985~1990年演出的主要剧目有《凤还巢》、《聋哑奇案》、《玉堂春》、《穆桂英》、《樊梨花》、《群英会》、《红鬃烈马》、《花田八错》、《铁弓缘》、《孔雀东南飞》、《佘赛花》、《井尸案》、《牛二宝经商》、《三姑闹婚》、《百花赠剑》、《喜脉缘》、《智取威虎山》、《红灯记》等。
  谜戏 即商河吕剧。解放前后流行于商河县东部的郑路、常庄一带,每逢冬季农闲,特别在太平丰收之年,较大的村庄均自行派角排练,购置部分道具,春节前后在本村连台演出,也有的应邀去四乡巡回演出。其剧目有《王华买父》、《小姑贤》等。唱腔动听、吐字清楚,群众喜闻乐见、常演不衰。在这些地区,男女童叟,均能哼几句谜戏唱腔。自其他地、县吕剧团成立后,特别是省吕剧团演出了《李二嫂改嫁》之后,随着群众欣赏水平的提高,商河谜戏逐渐淘汰。
  东路梆子 解放前即流行于商河县全境。主要剧目有《秦英征西》、《三娘教子》等。城北王路子主演的《武家坡》等剧目,颇受全县人民的欢迎,有“听到王路子的声儿,住下棉花车儿”之传说。县城北部、东部均有业余剧团,常庄乡王存兰、王仁新、王仑山、刘凤兰等不少名角后来加入惠民县东路梆子剧团。
  第三节 曲艺
  商河县的曲艺始于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主要有琴书、西河大鼓、评书等,多于春冬在庙会、集市或串乡演出,全县无统一的组织。
  演唱琴书较早的艺人是商河镇李继保(艺名旗风,1885~1980),21岁在济南拜师学艺,自拉自唱,演唱的传统书目有《轧粮船》、《王定保借当》、《王天保下苏州》、《银河走回》、《独占花魁》、《空棺记》、《金镯玉环记》、《神仙传》、《蜜蜂记》等。常年在农村巡回演出,在全县有较大的影响。
  西河大鼓始于1925年(民国14年),解放前全县共20余人说唱,其中怀仁镇古城村张华岑(艺名贵才1903~1973)为最早,他18岁从师学艺,22岁自己单独上演节目。擅长演唱《七侠五义》、《三侠剑》、《七奇案》、《七头案》、《南唐传》、《金鞭记》、《破孟州》等。演唱吐字清楚、嗓音圆润、言辞不俗,驰名德平、商河、临邑一带。钱铺乡毛王店村张贵海,在说唱西河大鼓方面也较有影响,他从17岁跟舅父学唱西河大鼓,擅长说唱《岳飞传》、《明英烈》等书目,曾在淄博开设鼓书院。
  评书始于1930年(民国19年)。郑路镇满家村的满金奎等4人和沙河乡的李立忠较为有名。1931年21岁的李立忠流落大连拜师学艺,返里后唱遍商河、济阳、惠民一带。演唱的传统书目有《三侠剑》、《七侠五义》、《五女齐贞》、《雍正剑侠》、《小五义》、《济公传》、《剑侠图》等。
  建国后,曲艺事业有较大发展。1951年县文化馆向全县业余曲艺工作者推荐新书目,有计划的组织安排他们常年演出。1957年县文化科筹建了曲艺协会,会员共30人,其中演唱西河大鼓的21人,说唱评词的6人,说唱琴书的1人,相声、快板各1人。
  1958年商河、乐陵两县合并,原商河34名曲艺艺人于1959年加入乐陵镇鼓书院。1961年9月两县分开,商河曲艺艺人39名,由县文教局管理,常年在农村说唱,演唱的段子有《闹场院》、《雷锋》、《夺印》、《焦裕禄》、《平原枪声》、《林海雪原》等。1966~1976年曲艺工作处于停顿状态。1977年4月县文化局对全县曲艺人员进行了组织整顿,组建了14人的曲艺队,恢复了传统书目的演唱。1980年5月,由文化馆管理曲艺工作,但由于后继乏人,至1990年全县曲艺演唱人员仅7人。
  第四节 电影
  电影放映 1935年(民国24年)山东省政府在商河设第五辅导区,始有无声电影,放映的影片有《关东大侠》等。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山东省电影队首次来商河放映有声电影《列宁在十月》。1951年德州专署电影队负责商河的电影放映,上演的影片有《大地重光》、《白毛女》、《胜利重逢》等。1955年9月成立第一支放映队,有16毫米放映机一部。至1957年发展到了4个放映队,放映运输工具由原来的租车改为每队1辆双套马车。4个放映队在全县范围内巡回放映,每年约700场,观众140万人次,每场包价30元。1971年增加到9个流动放映队,29名放映人员,分片到各公社巡回放映。1973年有5个公社开始办电影队,全是8.75毫米放映机,其中有3个公社使用脚踏发电机。1976年发展到10个社办放映队,其中8个8.75毫米的放映机,2个16毫米的放映机,随即国办队也下放到公社,到1980年全县22个公社都有了社办放映队。1983年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新涌现23户个体放映队。1984年原有的22个社办队也全部由个人承包。至1990年底全县已发展到105个放映队,每小队由2人组成,放映机型号是“南京4型”、“南宁”、“长江”三种,均为16毫米。
  幻灯 商河县的幻灯宣传始于50年代末期。1964年改造幻灯机,将单镜头幻灯机改造成三镜头。从1965年开始,县城、农村每场电影放映前均先放映幻灯节目。1974年根据全县育苗造林的典型事迹,拍摄了大量的照片资料,由陈学孟、庄林岗编辑制作的《育苗造林谱新篇》,不仅在全县轮流放映,同年4月在省电视台还安排播出。1974年6月拍摄的《一支深受贫下中农欢迎的医疗队》幻灯片,在省电视台播放。1975年拍摄制作了大型幻灯片《战旗飞舞》,并参加了德州地区幻灯汇演。1976年制作了大型幻灯片《前进吧!黄河》,参加德州地区汇演获一等奖,并代表地区出席省幻灯汇演。1990年为宣传计划生育工作,燕成虎、胥克圣、胡世英等制作了幻灯片《苦果》,参加济南市幻灯汇演,获二等奖,并代表市出席了省幻灯汇演,荣获三等奖。
  第五节 民间文艺
  鼓子秧歌 商河鼓子秧歌源远流长,秦汉以前已见雏形;在唐宋时期已形成较完美的民间艺术;明清时期得到了较大的繁荣和发展。它是中华民族民间舞蹈艺术的瑰宝,是黄河文化的精华,列山东三大秧歌(商河鼓子秧歌、胶州秧歌,海阳秧歌)之首和汉族北方四大民间舞蹈(山东大秧歌、东北大秧歌、陕北秧歌、河北地秧歌)之一,誉满全国,名扬世界。
  建国后,中共商河县委和县政府十分重视鼓子秧歌的继承和发展,组织人力物力,建立专门机构,对其进行发掘、研究、锤炼、加工和整理,并坚持在普及的基础上进行提高,不断举行县、乡两级鼓子秧歌汇演,使商河鼓子秧歌日趋完美。1956、1980年商河县两次组成农民秧歌队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民间音乐舞蹈汇演,均获优秀奖,受到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和热情鼓励,1989年再次代表山东省赴成都市参加《蓉城之秋》汇演,获最佳节目、最佳方队、最佳组织工作奖。同时商河鼓子秧歌多次拍摄成电影、电视片。1980年在北京拍摄了《泥土的芳香》,1987年山东电视台录制了风情片《美在人间》,并获1988年美国电影电视节优秀节目奖。1990年农历正月十五,中央电视台《神州风采》栏目和10月亚运会期间专题播放了鼓子秧歌的录像剪辑。1990年香港艺术家以商河鼓子秧歌为体裁,拍摄了祖国风情片《吉庆有余》。建国以来还通过专业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运用电视广播等先进的传导手段,进入了国庆节庆典(北京)、城运会(济南)、国际风筝节(潍坊)、国际灯会(淄博)、世界青年联欢节(莫斯科)及香港、东南亚、北美、东西欧各国,进入了世界现代文化生活的范围。
  商河鼓子秧歌分东、西、北、中四大流派,以中部最为著称。表演时以牛皮大鼓为统帅,以伞和鼓子为主阵,配以棒、花、丑及杂耍。伞又分头伞和花伞,头伞如军中主帅,多由村中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分别为白髯、白袍、黄马褂、黄头巾或黑髯、黑袍打扮,如同传统剧中的老生。头伞左手握平顶黄罗伞,右手持牛胛骨板,骨沿系有若干小铜铃,摇动时发出清脆悦耳的音响,以铃声的变化指挥秧歌跑场。动作苍劲有力,奔放稳健,大有老将出战之态。花伞比头伞略小,伞头覆以色彩鲜丽的绸布,左手顶伞,右手空掌,带领花队舞蹈,起到扩大阵势、增加色彩的作用。鼓子是整个舞蹈队伍的主力,由男性青壮年组成。演员头扎英雄巾,腰缠英雄带,左手持扁状圆形双面鼓,鼓帮上钉有一寸多宽的布带,套于左手腕上,右手拿鼓槌,边敲边舞,动作粗犷剽悍、刚健挺拔,充分表现出山东大汉刚毅、豪爽的性格。棒为青年健儿,头戴红缨凉帽,腰系红绸,双手持两头系以五色彩带的棒,动作敏捷、英雄潇洒。花则为娘子军,头戴彩花,身披各色斗篷,左手持绸巾,右手执扇,随着秧歌队翩翩起舞。丑角、杂耍可多可少,丑角多扮成“傻小子”、“丑婆”、“赃官”、“花花公子”;杂耍中有“舞狮子”、“跑旱船”、“箍炉挑挑”、“耍马杈”、“王小赶脚”等,他们可在整个秧歌队中自由穿插、即兴表演,起到补空、幽默、诙谐逗趣的作用。
  秧歌队在街上行进时,一般成三路纵队,伞居中间,鼓、棒、花分列两边,大鼓开路,杂耍压阵,此起彼伏,逶迤壮观。在广场演出叫圆场,也叫跑场子,进场时自然分作四路或八路纵队,大鼓指挥,伞头率领,鼓、棒、花等边舞边串花,其花样以生活用品的形状、生产劳动工具、建筑物名称及历史上的兵阵图为名,有“剪子股”、“牛鼻钳”等一百多种(见商河鼓子秧歌场图)。跑场子时队形讲究平衡对称,每队每伞带四鼓四棒四花,角色以偶数随意增减。众多演员在阵阵鼓声中往来穿插、交叉、开合、驳花,忽如蛟龙摆尾,忽如短兵相接,忽如雄鹰翱翔,忽如行云流水,展现出一幅幅壮丽宏伟图画。终场时八路纵队排成方阵,进则都进,退则俱退,浑然一体,霎时群伞飞舞,鼓棒齐鸣,气势十分雄壮。
  花鞭鼓舞 原称花鞭鼓,起源于商河县张坊乡王辛村,为民间医生王立礼首创。王立礼(1886~1969)家境贫寒,靠闯江湖卖膏药谋生,先后到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等地闯荡游历,经营膏药。他头脑聪慧,善于经营。为了招引顾客,他认真研究各地民间秧歌、鼓舞、杂技、舞蹈动作,取其精华,创造了花鞭鼓舞。首创时为单人单鼓,后来发展为二人挎鼓对舞。舞者二男,头系白毛巾,身着短衣,各挎一腰鼓于左胁下,双手各执长鞭软穗击鼓起舞。其花样有前八步、后八步、鹞子翻身、鲤鱼跃门、古树盘根、张飞骗马、苏秦背剑等,扬手蹈足,鞭飞鼓鸣,活泼豪放,独具一格,引人入胜。1911年(清宣统三年)王立礼在北京前门大街献艺时,被清廷宫吏看中,召引入宫表演,皇帝溥仪看后,赐给其丝制黄龙绳一缕。得到皇帝的赞赏后,王立礼更加潜心钻研花鞭鼓舞的动作和内容,使花鞭鼓舞日臻完善,他的膏药生意也因此兴隆起来,周围群众纷纷慕名前来学艺(医)、求医。解放前,王立礼便将此艺传给了王佃一村的王元风父子、苟家村的张风云及李希平、小张家村的张凤鸣等人。因其来源于生活,植根于民间,为群众喜闻乐见,所以久传不衰,成了商河一带集市、会场、节假日的重要娱乐项目。
  建国后,民间艺术得到了继承发展,花鞭鼓舞增配小镲,并增加民歌唱词,舞一段,唱一段,更显的生动活泼。远传到禹城、广饶、博兴等地,被全国及中央艺术团体视为民间优秀舞蹈之一。50年代初期,大连歌舞团派人来商河专访学习,经过加工整理后,参加“世界青年联欢节演出”,获金质奖;1956年参加省农民文艺会演获一等奖;1957年参加全国民间舞蹈会演获一等奖,演员张风云、李希平曾受到刘少奇、朱德、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并合影留念。1980、1984年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及辽宁舞蹈集编辑部录制记录片,并多次播放;其内容已编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
  第六节 文艺创作
  商河县历代著名的作品较少,但亦有部分佳作传世,其中有《全唐诗》收录孟云卿的《寒食》、《伤时二首》等16首诗歌等;明代,张自慎的金元乐府三十余种,王蒙的《鹿泉寄兴集》、《陶山应迹稿》、《游燕笔记》;清朝,王敬公的《养蒙功道格》、《粲花集》、《吏隐草》、《沛草》等。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商河文化馆设专人负责文艺创作,组织业余文艺爱好者学习,鼓励他们创作。从1956年开始,每年举办两期业余作者研讨会,并油印不定期的文艺刊物《群众文化》,先后开辟小说、诗歌、曲艺、歌曲、文艺评论等专栏。1966~1976年期间,将《群众文化》改称《革命文化》,后又改为《文艺作品选》。1980年复称为《群众文化》,前后共刊印240余期。1983年正式成立了文艺创作组,创作园地为《商河文艺》。1990年全县共有业余作者123人,其中骨干作者73人,先后在省以上刊物和出版单位发表和出版的作品有50余篇,诗集6本。
  第七节 文物
  解放前,商河县收藏的文物有佛龛、石佛、铜佛及出土的铜镜、锈黑绿色瓦器、五铢钱、瓦人等。由于不注意保护,至1945年商河解放后仅剩铜佛一尊。
  1468年(明成化四年)福胜寺首座泽智与其徒弟浩全,在商河县境内外募缘精铜4000公斤铸造大士文佛,置于福胜寺大殿之中。铜佛高3米,重2000公斤左右。盘坐于莲花盘上,两手合十,笑眼微睁,嘴角上翘,两耳朝怀,耳垂下端缀有一副碗口大的金环,头顶桂冠。铜佛背后铸有“大明成化十八年铸造”字样。后来福胜寺被焚,唯有铜佛完好无损。解放前汉奸田敬堂于1943年修复福胜寺部分建筑,改称“大寺”,将大铜佛供奉于正殿。1945年商河解放后,拆掉了寺庙,重盖小屋保护大铜佛。
  1949年建国后,县政府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配专人从事文物的普查、征集和整理工作。1965年先后收藏文物110余件,但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少文物被视为“四旧”(即旧思想、旧文化、旧传统、旧习惯),惨遭毁坏,尤其是保存多年的大铜佛,被砸烂后当废铜卖掉。现仅存铜佛的一个手指,重1.5公斤,藏于县图书馆。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文物工作又进一步得到重视,收集的文物不断增加,至1990年全县共收藏文物130件,其中国家二级文物9件,三级文物63件。
  第八节 古迹
  东信遗址 位于商河县怀仁镇东信村南200米处,南临古沙河500米,距商河城15公里。相传为“大王之墓”。现存遗址高出地面约4.9米,南北长30米,东西宽27米,面积为810平方米,约为原址的三分之一,土质呈浅灰色。自1958年以来,地、县曾多次组织有关人员考察,先后从遗址上选捡的器物有青铜器、石器、骨蚌器、陶器四种。其中较完整的有青铜剑一把,剑身长34厘米,宽4厘米,剑把残存3.7厘米;残双翼式铜箭镞一个;残石刀一把,通体磨光,呈椭圆形,刃部锋利;残蚌刀一把。陶器多为夹砂红陶、灰陶和细泥陶残片,火候较好,纹饰为粗绳纹和细绳纹两种,其他可以辨认的器物有空管、短足豆柄,还有高低不等的鬲足若干,长5厘米的陶网坠一个。经省文物专家考察,遗址文化层堆积情况为:底层为晚商文化,厚1.8米;中层为春秋战国文化;上层为汉唐文化。确认为商代延缓至秦汉时期的村落遗址。
  古城遗址 位于商河县城西北怀仁镇与张坊乡的交界处,西距怀仁镇古城村1公里,东距张坊乡的大姜村1.5公里,距县城13公里。遗址面积较大,共占地9000平方米,城墙遗迹历历可见,院落、大型建筑似有其形。城中间略低,东面有古城墙,长100多米,高2.7米,最宽处10多米。西面有南北大道,相传为跑马道。南面有高2.7米的点将台,遗址周围多次发现陶盆、石夯、石磨、瓷罐、铁狮等文物,还曾挖出一堵完好的墙壁,埋于地下0.5米处,墙壁用青砖白灰垒制。砖长0.5米、宽0.3米。《德平县志》曾载,此城为古鬲城,“汉置,宋熙宁三年废”。明《读史方舆纪要》及清《嘉庆一统志》载,东周麦丘在商河县西北。1982年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麦丘”也在该遗址方位。可见东周、东汉至北宋此地均为城邑。
  梁王冢遗址 位于商河县郑路镇梁王冢村西北方向500米处,距县城20公里,北与前进河相邻。据1936年编修的《重修商河县志》记载:“冢甚高大,上有庙数楹,无碑志。相传即梁惠王所言,东败于齐,长子死焉,遂葬于此”。现今遗址高出地面4米,南北长50米,东西宽40米,呈狭长椭圆状,土质深灰色,结构紧密,遗址顶部和边沿断面处,均有古建筑遗址、遗物暴露,多为鬲足、鬲沿、瓦片等。质地为夹砂灰陶、夹砂红陶和泥质灰陶,火候较好,鬲足高矮不等。口沿有圆唇外侈和方唇外折两种。纹饰为粗、细绳纹及网纹。冢南端距地表1米处,有一灰坑,深约2米,内含鬲足、兽骨等物。据有关专家鉴定,此冢系春秋以前的遗址。
  汉墓群 位于韩庙乡小官庄东南,距县城25公里,有四座大型汉代墓,当地群众称之为大冢、磨冢、平冢、信家冢。《重修商河县志》载:“有人撵土其旁,忽发现一洞,缒而下,见棺木无存,惟见骸骨长大,有铜镜一具,锈黑绿色,瓦器数件……瓦人二,高三寸许,宽衣垂带,类汉装束”。1957年前因无人管理,曾将村东侧的一个砖墓室挖得七零八落,出土文物大部分被毁坏,仅收集了陶俑头一件、陶井残座一件、陶鸡数件,多系泥质红陶,外施绿釉。1968年德惠新河展宽时,平冢被埋于新河南岸,其余三冢现完好无损,其中以大冢规模最为宏大,高5米、长55米、宽50米,在冢顶面和断面处有大量的布纹瓦片、刻画方砖、卷云纹瓦当等物。
  马胤孙墓 马胤孙,字庆先,为后唐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其墓位于县城东南展家乡小孙家村北侧50米处,距县城25公里。墓地面积800平方米,解放前墓地内仅碑座、石人首露地上。现发现碑身已倾于跃进河侧,长3米,宽0.6米,厚0.25米。字迹斑剥脱落,无法考证碑文内容,唯碑额上的“马”与“先”二字尚能辨认。
  元代古墓 位于县城西北角商中河东岸。县文化主管部门和德州地区文物科于1987年11月共同进行了考察鉴定,该墓由前室、中室、后室和左、右耳室组成。前室、中室顶部被毁,四壁残存。中室壁绘有一车一马;底部有砖砌坑式棺床,呈八角状,系斗拱,立柱仿木制建筑结构;四块墓表倾倒于主室底部,其中一块刻有“徐总管”,右侧刻有“至元二年正月初二日记”,另一块刻有“徐总管之坟”,余两块刻“张氏”、“妻张氏”。左耳室全部毁坏,仅存室前甬道。后室与右耳室保留较完整,穹窿顶,顶部盖一刻有莲花纹的圆形青石,并绘有似菏花状组成的二方连续
  图案。后室北壁为墓主图,1人坐,数侍从站于前。此墓的清理发掘,证实了以往民间传说及旧志记载为“七女坟”均属讹误。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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