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社会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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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829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社会福利
分类号: D632.1
页数: 1
页码: 373
摘要: 本章记述了济南市商河县社会福利的情况,其中包括了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等。
关键词: 民政 社会福利 商河县

内容

1716年(清康熙五十五年)县复建养济院(首建于明洪武年间),可容纳收养贫民60多名。养济院口粮由地丁银项下动支,每月由县发给。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县修普济院收养贫民,款额很少。民国时期,县政府不重视社会福利工作,县内没有设立机构。建国后,县乡人民政府先后兴办了敬老院、福利院、福利工厂等社会福利事业。
  第一节 老年人福利
  1958年全县建敬老院、福利院144处,收养老人2497名。60年代初经济困难时期停办,入院老人转回所在村队分散供养。有自理能力的由集体供给生活资料,不能自理的一般派专人护理,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群众实际生活水平。1984年后赵魁元等乡镇率先重建敬老院,配专职管理和护理人员,设有办公室、伙房、宿舍,生活待遇高于当地群众标准。至1986年全县共建敬老院11处,供养老人104人,月平均生活费32元,多数敬老院统一配发服装,生活用具较齐全。另有596名老年人由各村分散供养。1989年赵魁元敬老院被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老龄委员会命名为“山东省文明敬老院”。1990年全县敬老院21处,供养老人315人,月平均生活费75元,另有1041名老人分散供养。
  第二节 残疾人福利
  建国前残疾人福利无人问津。建国后,县乡人民政府及农村基层组织,重视残疾人的生产和生活。60年代初县内曾建立福利厂,后与其他厂合并。1984年县重办福利企业,至1985年全县建有殷巷饮食服务部、牛铺铁编铅网厂、城关电器厂维修部等5处福利企业,有职工30人,其中残疾人13名,月收入40元左右。1987年县投资44.5万元建县福利厂,1988年投产,全厂职工59人,其中残疾职工24名,当年实现产值52万元,利润4.4万元。1990年全县福利厂发展到23家,有职工238人,其中残疾职工91人,年人均收入840元。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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