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劳动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81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劳动保护
分类号: X92
页数: 2
页码: 362-363
摘要: 本节记述了济南市商河县建国前,商河县工业基础薄弱,工人较少,劳动条件差,无任何劳动保护措施。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安全生产、防尘、防毒及职业病防治等方面逐步完善劳动保护措施。
关键词: 劳动保护 安全管理 商河县

内容

建国前,商河县工业基础薄弱,工人较少,劳动条件差,无任何劳动保护措施。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安全生产、防尘、防毒及职业病防治等方面逐步完善劳动保护措施。
  安全生产 建国初,安全生产由县民政部门及各基层工会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改善劳动条件。1956年安全生产工作移交劳动部门。1973年3月,县革委批转县劳动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报告》,全面贯彻中央精神,成立商河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同时在全县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18个,每年举行2次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为主的安全大检查,基层单位一般每月进行1次群众性安全检查。当年发生事故26起,比上年下降61.1%。1977年8月,县拨劳动保护专款20万元,督促水泥厂、磷肥厂、化肥厂自筹基金3万元,购买安全自动化仪器、护罩、吸尘器、引风机、废气回收设备、高压设备等,改善劳动保护条件。1979年9月,全县企业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1990年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教育,对全县所有施工单位进行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基本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防尘防毒 商河县防尘防毒工作从1974年始。县内主要工业尘有棉尘、型砂尘、面粉尘、煤灰尘等;主要工业有毒物为汞、铅、苯、锰、铬、氯、氨、一氧化碳及氯化合物等。各企业单位据其生产特点,因地制宜进行防护。纺织行业及棉花加工业,重点采用吸尘器和通风设备消除棉尘;机械业主要采取湿式作业方式,用水防治型砂尘;面粉、煤炭加工部门主要靠配备防护用具、封闭尘源等措施来减少面粉尘、煤灰尘对职工身体的危害。化工、铸造等有毒行业,则采用密闭化、管器化、机械化通风、净化回收、隔离操作及仪表自动控制等措施。其中机械加工和铸造业,一律采取无氯电镀,以防氯化物中毒。县内使用的防尘防毒用具主要有防尘器、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绝缘手套及消毒剂等。1979年县防疫站对接触铅、苯、汞3种有毒物的职工进行职业病普查;1980年对接触锰、铬、氯化物3种有毒物的职工进行普查;1985年对接触工业飞尘的职工进行普查。3次普查结果,无1人发现有职业病及中毒现象,基本杜绝尘埃造成的职业病及中毒事故的发生。
  锅炉和压力容器管理 1972年商河县安装使用第一台蒸气锅炉,为加强锅炉和压力容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县劳动局从1978年起每年举办1次司炉工人培训班,并负责定期进行检验。1985年4月,县政府批转县劳动局《关于抓紧锅炉检验、建档工作的报告》,建立司炉工定期培训考核、岗位责任制、交接班、操作规程、设备定期保养检修、经济核算、水处理指标和锅炉开停等制度,对未健全管理制度的单位,不发给《锅炉使用登记证》,禁止运行。同时对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重新考核登记,报县劳动局备案。1990年全县拥有锅炉61台,压力容器491只(台)。有经过培训的司炉工118人,有专职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1人。全年检验锅炉37台、压力容器116只,严格禁止带病锅炉的使用。保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的可靠性与正确性。杜绝了重大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阅读

相关地名

商河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