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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章 人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80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人事
分类号:
D035.2
页数:
5
页码:
354-358
摘要:
本章介绍了济南市商河县人事管理机构的发展情况。包括机构建立、干部来源、干部状况、干部管理等几方面。
关键词:
人事管理
公共部门
商河县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45年商河解放以前,县内无专门人事管理机构。解放后,人事管理工作由县人民政府民政科兼管。1953年1月,县人民政府始设人事科,置副科长1人,干部3人。1958年5月,将人事科改为人事监察科,置科长1人,干部4人。1968年5月,人事监察科撤销,人事管理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组织组接管。1976年4月,商河县人事局建立。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干部5人。同年,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至1985年,又相继建立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办公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办公室。1990年6月,增建职称改革办公室。至年底,全局干部增至16人。
第二节 干部来源
建国后,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开始有计划地招收培养干部,其来源主要有4个方面。
农村招收 1949~1952年,吸收223名“土改”积极分子和青年学生充实干部队伍。1956年从社会主义改造和“肃反”运动中涌现出的工农积极分子和半脱产的乡镇干部中选拔干部252名。1964~1966年,按照“培养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五项条件”,吸收一批青年农民积极分子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其中47人被录用为服役制干部,后有34人转为正式干部。1970~1972年在农村吸收67人为国家正式干部。1975~1978年从“农业学大寨”工作队员中录用干部76人。1980年12月,招收公社农业经营管理员16人,同时招收社会闲散科技人员25人。1988年从农村知识青年中招收合同制干部100人。1989年又为农、林、机系统招收合同制干部26人。1990年从县拔尖人中录用合同制干部3人。
“以工代干”转正 1980年始,陆续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工代干”人员转为国家正式干部,当年办理300多人。1983年办理400多人。1988年为政法、银行、税务等部门招收具有大中专学历的“以工代干”人员46人。1990年在全民企、事业单位“以工代干”人员中招收聘任制干部130人。至1990年底,共有980名“以工代干”人员转为正式干部。
军队转业 建国初期,军队转业干部数量较少。抗美援朝战争结束后,自1953年起军队转业干部数量逐年增加。大部分安置在商业、供销系统。1969年1月起,按“哪里来哪里去”原则,军队转业干部按复员处理,安置回原单位(包括回农村务农)。1976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建立后,军队转业干部改由人事部门安置。1980年根据中央精神,对1969年1月~1975年7月按复员安置的114名军队转业干部改办转业手续,恢复其干部身份和工资级别。1985年裁军工作开始后,军队转业干部数量增加。1986~1987年,安置转业干部182人。1969~1990年,共接收安排军队转业干部913人。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建国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是干部的主要来源。至1965年,接受大中专毕业生400多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教育事业受到冲击,大中专毕业生人数明显减少。1966~1976年接受大中专毕业生164人。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大中专毕业生逐年增多。1977~1990年,接受大中专毕业生2068人,其中大专610人,中专1458人。
第三节 干部状况
建国初期,干部数量较少,文化程度偏低,年龄较轻。1949年全县有各类干部1372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2.5%,小学以下占89.5%;35岁以下占99.2%。1956年全县干部2150人。1958年商、乐两县合并,干部总数7194人。1961年商、乐分县,全县干部总数减为2639人。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干部下放支农,数量逐年减少,到1965年减为1575人。进入70年代,干部数量逐年增加,1978年全县干部总数3709人。这一时期的干部主要是从农村选拔和接受军队转业干部,文化程度偏低,且年龄较大。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56.1%。35岁以上的干部占65.4%。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和军队转业干部数量增多,促进了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使干部队伍结构发生新的变化。1985年全县干部总数5101人,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64.8%,比1978年增加20.9%;35岁以下干部占总数的40%,比1978年增加6%。1990年全县干部总数6231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222人,占干部总数的19.6%,中专3089人,占总数的49.6%,高中971人,占总数的15.6%;35岁以下的干部2548人,占总数的40.9%。
第四节 干部管理
干部任免 建国初,对干部的任免实行“党管干部”、“分级管理”。按照《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和干部任免审批权限的规定,中共商河县委正、副书记及县人民政府县长,由中共山东省委管理并任免;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部、委、办正副职,政府各委、办、局和法院正职,区委正、副书记及区长由德州地委任免;其他副科(局)级干部由县委任免;一般干部由组织部门管理。从1952年起,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县委书记、副书记先后由县各界人民代表会、人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分别报省、地委审批。党政各部门正职及区委书记、区长(公社书记、社长)经地委审批分别由县委、县人委任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干部任免工作一度停滞。1968年起,县革命委员会主任由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任命,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及常务委员由德州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任命。县革命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由县革命委员会直接任命。1984年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党委管理干部的权限下放,对党政机关的干部原则上由“下管两级”改为“下管一级”,即将原由省委管理的干部改由地委管理,原由地委管理的干部改为县委管理,原由县委管理的副局级干部仍由县委管理,其他干部本着“下管一级”的原则,由组织部和人事局分别管理。原由人事局管理的各企事业单位一般干部下放给主管部门管理。县政府各部门正职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副职由县政府任免,选举、任免均按干部管理制度,遵照党章、宪法及其他法律程序进行。
干部培训 1945年解放后,县委非常重视对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1949年4月成立县校,除培训基层干部外,也根据各个时期的国际、国内形势及党的工作重点,组织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还先后两次抽调114名干部到渤海区二专署参加培训。1956年5月,县校改称党员训练班,开始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对党员、干部培训。除上党课外,还对文化程度偏低的干部补习文化课。每年冬季举办两次,每次200人左右。直到“文化大革命”前始终没有间断。1966~1976年干部培训工作陷于停顿。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得到恢复,至1983年全县所有属地委管理的干部普遍培训一遍。1984年为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提高全县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成立商河县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同年,县委党校开始举办在职干部进修班,招收高中文化补习班1期,34人。1985年经山东省教育委员会批准,党校实行正规化教育,开设政治专业中专班。1986年起,对军队转业干部进行培训,当年培训85人,后每年一期。1988年12月,县委组织部建立干部培训科,加强对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的领导与管理。除县内培训外,还选送一部分干部到大专院校、干部专修科进修。到1990年底,县委党校共培训政治专业中专毕业生203人,大专函授生69人;培训军队转业干部231人;举办科(局)级干部哲学培训班两期300人;举办岗位职务培训1857人(次);政治理论培训2891人(次);一星期以上的业务短训3217人(次);选送296名干部到大专院校进修。
科技干部管理 建国初,科技干部数量较少,1958年“大跃进”后,很多科技干部用非所学。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批判“白专道路”,大量科学技术干部不敢钻研业务。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强对科技干部的管理,使之人尽其才。1979年对全县所有科技人员进行普查,对用非所学人员对口调整。翌年,对社会上的闲散科技人员进行调查,并经考核审查,招收录用25人。1980~1983年,根据上级指示,先后为1221名科技人员晋升了职称,其中工程技术人员88人(工程师12人,助工67人,技术员9人),农业技术人员24人(农艺师13人,助师6人,技术员5人),卫生技术人员97人(主治医师9人,医师、医士88人),助理会计师3人,统计员4人。1985年全县有初、中级科技人员2641人。1987年7月,分批在卫生、教育等事业单位开展职称改革工作。1988年6月,县委制定《关于选拔管理拔尖人才的试行意见》,首次选出拔尖人才15人,制定了拔尖人才报告、联系、进修、考核、服务等制度,建立“拔尖人才管理基金”,每人月增加技术津贴15元。1990年底,全县科技干部涉及到的科技范围18个系列,专业技术人员9893人(科技干部4402人,以工代技1706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3785人),其中高级职称59人,占总数的0.6%,中级职称1364人,占13.8%,初级职称8470人,占85.6%(技术员级3347人),两次共选出拔尖人才37人。为解除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1980~1990年,为家在农村的技术人员办理家属“农转非”1319户,计4611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299户。
老干部管理 1965年商河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首次办理老干部离职休养1人。为加强对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县委组织部于1980年建立老干部科。1982年建立老干部离休所。1986年11月,老干部科改为老干部局,翌年各乡镇相继建立老干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干部1人。在政治上,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老干部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的政策,离休干部的学习和阅读文件与在职干部同等待遇,党代会、人代会、报告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邀请同级离休干部代表参加。生活上,执行中央关于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政策,按时发给工资和生活补助费,离休干部每月加发12元的特别需要补助费和10~30元的交通费。对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1日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每年加发1个月的工资,对1937年7月6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每年加发一个半月的工资。1987年5月建立老龄问题委员会和老年人体育协会,同时建立老干部活动室,对老干部的照顾、管理更加经常化、制度化。农历九月初九日老人节,组织老年人开展活动;逢年过节,县党政领导对老干部走访慰问;还有计划的组织老干部参观农业生产、城市建设和旅游活动;每年对老干部进行1次保健体检,县医院专设老干部病房。1990年全县有1274名离退休干部(其中离休664人),基本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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