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商河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50120020220004778 |
颗粒名称: | 第二章 检察 |
分类号: | D926.11 |
页数: | 4 |
页码: | 341-344 |
摘要: | 商河县的警察机构经历了多次变革,人民公安机构在抗日战争期间得到了加强和发展。商河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了批捕制度,受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从1950年到1990年代初期,商河县的刑事检察工作一直在逐步完善和发展,先后建立了批捕制度、侦监组、审监组、法纪检察组和办公室等机构,工作人员也从23人增加到56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刑事检察工作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但在1978年重新开展后,工作逐渐恢复正常。 |
关键词: | 商河县 政法 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