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末县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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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76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清末县署
分类号: D628.52
页数: 2
页码: 318-319
摘要: 本节记述了商河县清朝末年,县署设置知县、教谕、训导、典史等行政机构,并设立邮政代办处、劝学所、巡警局等,实现了行政管理的现代化。
关键词: 商河县 政权政协 清末县署

内容

清朝末年,县署是全县行政总机关,设知县1人,为全县最高行政长官,正七品;教谕1人,掌管教育及文庙祭祀等事项;训导1人,协助教谕掌管教育;典史1人,掌管缉捕、监狱。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县署设立邮柜,1904年(光绪三十年)改称邮政代办处;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设立劝学所,为教育行政机关;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设立巡警局,并附设警察教练所。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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