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重要建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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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商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5012002022000473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重要建筑
分类号: TU984.2
页数: 5
页码: 282-28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济南市商河县的重要建筑,其中包括了古代重要建筑、县公署、文庙、福胜寺等。
关键词: 城乡建设 商河县 建筑

内容

古代重要建筑 建国前商河县城的重要建筑有城墙、县公署、文庙、福胜寺、奎星阁等等。由于缺乏管理和维修,多在解放前后倾废。
  城墙 分内城墙和外城墙。内城墙建于621年(唐武德四年),呈椭圆形,周围3里,四面用砖瓦建有东、西、南、北4个门楼。1466年(明成化二年),将旧城墙拆掉。在其旧迹上修建高2丈(1尺约等于0.33米),厚1.5丈的新城墙。1500、1581、1794年(明弘治十三年、万历九年、清乾隆五十九年)分别进行三次较大的维修,其中最后一次耗资最巨,共用银34377两。维修后的内城墙周长535.95丈,墙高1.8丈,底宽2丈,顶宽1.2丈,水簸箕26道,排墙4堵,砖10层,垛墙360堵,海漫1层,炮台4座,檐均高1.8丈,城门8扇,都是铁叶包钉。1927年(民国16年)对东门楼和其余城墙进行修补加固。1940年以后伪军头子田敬堂龟缩到商河城内,又多次进行加固。1945年秋解放商河城时,部分城墙遭到损坏。1960年后,由于连续三年雨涝,城墙损坏严重。后因扩大基建规模,将其逐渐推倒铲除。外城墙建于1511年(明正德六年),周围9里(4.5公里),高2丈2尺,阔1丈4尺。1523年(明嘉靖二年)重修城垣,并设楼橹四门。1578年(明万历六年)于内城外掘民田5~6尺取土加筑城墙,随之于1584年(万历十二年)和1631年(崇祯四年)进行两次维修,1635年(崇祯八年)增修外四门堑板,砌以砖瓦,护以铁门,上覆重檐。1927年(民国16年)4~9月,在旧基之上重修外城墙,高1丈6尺,墙基宽2丈,合顶宽1丈2尺,女墙高3尺,垛口高1尺5寸。并在四门内侧各修警察所一处,城壕宽2丈2尺,深8尺。1936年(民国25年)对外城墙进行修补,城墙顶面覆盖苇檐,两面均上漫泥,护城河宽1丈余,深3尺。日伪盘踞县城后,将其加固,增设为四层防御工事,即:城墙、护城河、地雷区、鹿寨和铁丝网。解放后外城墙逐渐铲除。
  县公署 开始建筑时间已无查考。据明《商河县志》记载,县治在城东北隅。1369年(洪武二年)在原基础上重建。1482、1488年(成化十八年、弘治元年)分别维修和增修,共有房屋62间,吏舍30间,住室4套,监狱1所。戒铭亭、钟鼓楼各1座。申明亭和旌善亭分列县治左右。以上建筑于1642年(明崇祯十五年)被焚毁。1650年(清顺治七年)4~8月按旧样修复。1750~1751年(乾隆十五至十六年)增修二堂、三堂。1926年(民国15年)在二堂后东院建北房4间作办公室。1927年重修三堂5间,建东西厢房各3间。1931年在二堂以西建会议厅4间。并在县治二门内东西两侧建有典史署、管狱署和监狱。1935~1936年(民国24~25年)期间重修监狱,建新房43间。以上房屋均为砖木土结构,被县人民政府机关沿用到50年代末,遂被逐渐拆除更新。
  文庙 位于县公署东侧(现县政府办公楼东侧),始建于1338年(元至元四年),有正殿3间,称大成殿。并建有戟门、棂星门、泮池、云衢坊、神路和东西庑。1370年(明洪武三年),仿曲阜孔庙,将大成殿扩建为5间。此后在明正统、天顺、成化、弘治、嘉靖、万历等年间先后进行了11次扩建和维修。崇祯末年除正殿外,其余均焚于兵火。1667年(清康熙六年)重修文庙,后又进行了12次增建和修整。1926年(民国15年)重修正殿、戟门、棂星门、泮池、辕门、照壁和崇圣、名宦、乡贤、忠义、节孝各祠。至此文庙已形成以大成殿为中心的小建筑群,有房屋32间,祠堂6座。这些建筑多在建国前因战事毁坏,保留较好的大成殿,于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时被毁坏,1968年拆除。
  福胜寺 在内城西面0.5公里处。相传建于东汉时期,曾置石幢经轮略载此迹。至元末已杂草丛生。明初重建庙宇,1382年(明洪武十五年)设僧会司,集资建殿宇,塑佛像。永乐年间,建造释迦宝殿、三门、方丈、僧舍、禅堂等,重装佛像。1446年(明正统十一年),重盖佛殿,增建钟鼓楼、讲堂、厨库,并装饰了圣像。1468年(明成化四年)在县境内募资新修大雄宝殿,东西两侧分建钟鼓楼和伽蓝祖师殿,同时建造天王殿,整修垣墙和门首,雕刻释迦、弥陀二佛放置大殿两侧,募缘精铜4000余公斤铸造大士文佛,置大殿正中。两边殿塑有普陀观音和海震观音大士像,案几供器完备。1585年(明万历十三年)和1669年(清康熙八年)对其进行维修。殿阁重叠,僧徒众多,号称山东第二寺。后因火灾,将部分建筑和木佛烧毁。民国时期,福胜寺改为中山公园,并设民众教育馆及第五科等办公机关。增建运动场、部分房屋和两座亭阁。1949年改建苗圃。1967年辟为烈士陵园。
  现代重要建筑 建国初,为利于人民休养生息,恢复生产,基本上没搞重要建筑,县城内各机关仍沿用旧房屋。当时有影响的大型建筑是县委礼堂,1953年春筹建,当年竣工,为砖木结构的起脊房。面积450平方米,能容纳600人(1990年商中路拓宽时,从西头缩短3米)。同年商河一中建前出厦砖木结构尖顶教室8座,当时在县城内属先进建筑。1956、1958年先后建南关棉厂(第一棉厂)和县机械厂,为砖木尖顶厂房。1963年3月将简易剧场拆除,建商河礼堂(也称剧场),新建的礼堂面积1500平方米,能容纳1300人,为商河最庞大的建筑(1994年春拆除)。1967年修建烈士陵园,建筑面积为421平方米,将商河县的烈士遗骨全部移往烈士陵园,继而修造烈士纪念塔,塔高18米。1970年手工业联社在县城十字街以东的路北侧修建全城第一座二层小楼,面积100平方米(1991年11月修建商业大厦时拆除)。同时,县委、县政府、公检法等机关也开始建砖瓦木结构的尖顶房屋。1976年县运输公司率先建起三层楼房,面积3100平方米。县政府和县委相继建起了三层办公楼。1980年后,县城的楼房有了较快发展,先后修建了百货大楼和部分机关办公楼。1990年元月划归济南以后,沿街两旁,严格控制修建平房,宿舍楼和居民楼也相继出现。其中县委、县政府、棉纺厂、电业局、邮电局、织布厂等单位,均修建了三层以上宿舍楼。到年底县城三层以上的楼房共58幢,总面积为8.4万平方米。

知识出处

商河县志

《商河县志》

出版者:济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0年,实事求是地记述商河县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变革。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水利、农业、林业、工业商业、经济管理、财税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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